113年兆豐國際商業銀行新進人員甄選簡章

壹、報名事項:
一、報名日期:113年4月(正確日期以正式公告為準)。
二、報名方式:一律採「網路報名」。

貳、考試日期:
●筆試:113年5月(正確日期以正式公告為準)。
●面試:面試日期由兆豐銀行依筆試成績擇優以書面個別通知。

參、甄試類別、資格條件、筆試科目:

甄試類別

資格

筆試測驗科目

儲備
外派
人員
專員
(九職等)

【A組】
1.學歷:國內、外大學畢業,且取得畢業證書。
2.外語能力:符合附錄之外語檢測標準。
(1)西語、法語、日語、越語及泰語等任一外語聽、說、讀、寫俱佳,且英語能力須達相當TOEIC 700分以上之程度。
或(2)英語能力須達相當 TOEIC 800分以上之程度。
3.工作經歷:具2年以上之銀行或金融業相關工作經驗。
※面試得加分條件:
1.具財經相關背景者。
2.具外語口說及寫作能力檢定證明者。
1.科目一:英文
2.專業科目(含國際金融、財務管理及國際貿易學)
【B組】
1.為外貿協會國際企業人才培訓中心國企班二年期英語、西語、法語、日語、越語組及泰語組之結業學員,且取得結業證書。
2.學歷:國內、外大學畢業,且取得畢業證書。
3.外語能力:達國企班各外語組別之結業標準。(詳附錄)
※面試得加分條件:具財經相關背景者佳。
1.具財經相關背景者。
2.具外語口說及寫作能力檢定證明者。
【C組】
1.學歷:國內、外研究所以上畢業,且已取得碩士(含)以上畢業證書。
2.外語能力:符合附錄之外語檢測標準。
(1)西語、法語、日語、越語及泰語等任一外語聽、說、讀、寫俱佳,且英語能力須達相當TOEIC 700分以上之程度。
或(2)英語能力須達相當 TOEIC 800分以上之程度。
※面試得加分條件:
1.具財經相關背景者。
2.具外語口說及寫作能力檢定證明者。

高  級
辦事員
(八職等)

※必要資格條件:國內、外大學以上法商相關學系畢業,且已取得畢業證書(含雙修或輔修法商學系並取得學位者)。
※面試得加分條件:
1.工作經歷:具銀行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2.具金融相關證照、外語能力及財經能力檢定證明者尤佳。
1.科目一:英文
2.科目二:專業科目含會計學、經濟學、票據法、銀行法)
◎兩科皆為選擇題+非選擇題

銀行業務
經驗人員
辦事員
(七職等)

1.學歷: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且已取得學士(含)以上畢業證書。
2.工作經歷:具公民營銀行(不含農漁會、信用合作社及郵政)工作經驗2年以上。
3.專業證照:同時具備下列(1)~(2)測驗合格證書
(1)「信託業業務人員信託業務專業測驗合格證明書」或「信託業業務人員信託業務專業測驗(信託法規乙科)合格證明書」
(2)「初階外匯人員測驗合格證書」
※面試得加分條件:
1. 具英語檢定成績證明者尤佳。
2.具其他金融相關證照者尤佳。
1.科目一:
英文
2.科目二:
專業科目(貨幣銀行學、會計學、銀行法、票據法)
◎兩科皆為選擇題+非選擇題

理財專員

1.學歷:須國內、外大專畢業,不限學系。
2.工作經歷:須具2年以上金融業理財業務(含保險業務)相關工作經驗。
3.專業證照:須具備以下測驗合格證書:
(1)信託業業務人員信託業務專業測驗
(2)人身保險業務員資格測驗
(3)人身保險業務員外幣收付非投資型保險商品資格測驗
(4)投信投顧相關法規(含自律規範)測驗或投信投顧業務員資格測驗或證劵商高級業務員資格測驗。
※面試得加分條件:具CFP或AFP專業測驗及財經能力檢定者尤佳。
◎任用職等:以專員(九職等)或高級辦事員(八職等)或辦事員(七職等)或辦事員(六職等)任用。
1.第一試:書面審查。
2.第二試:面試。

辦事員
(六職等)

1.學歷:專科以上院校商學相關科系畢業,且取得畢業證書。
◎應屆畢業生得先報考。
1.科目一:英文
2.科目二:專業科目(含會計學概要、貨幣銀行學概要、票據法概要)
◎兩科皆為選擇題+非選擇題

系統操作人員

1.學歷:大學(含技術學院)以上畢業,且取得畢業證書。
2.能配合假日、夜間工作。
※面試得加分條件:
1.具IBM、Microsoft、Cisco等公司相關證照者尤佳。
2.具英語能力檢定證明者尤佳。
◎任用職等:以辦事員(七職等)任用。
1.科目一:
計算機概論
2.科目二:
邏輯推理
◎兩科皆為選擇題+非選擇題

系統網路
管理人員

1.學歷:大學(含技術學院)以上畢業,且取得畢業證書。
2.工作經歷:具1年以上之系統、網路管理工作經驗。
3.能配合假日、夜間工作或國外出差。
※面試得加分條件:
1.具IBM、Microsoft、Cisco等公司相關證照、實際網路及資安管理工作經驗者尤佳。
2.具以下英語能力檢定證明者尤佳:
(1)多益(TOEIC)650分以上
(2)全民英檢(GEPT)中級檢定合格
(3)托福(IBT)61分以上或(ITP)460分以上
(4)英文外語能力測驗(FLPT)筆試達150分以上、口試達S-2以上
◎任用職等:
1.研究所畢業者,以專員(九職等)任用。
2.大學畢業者,以高級辦事員(八職等)任用。
1.科目一:
網路技術與網路管理
2.科目二:
資訊安全
◎兩科皆為選擇題+非選擇題

程式設計人員

1.學歷:大學(含技術學院)以上畢業,且取得畢業證書。
2.工作經歷:具一年以上之程式設計工作經驗。
3.熟悉JAVA程式語言。
※面試得加分條件:
1.具 COBOL 程式開發經驗,熟悉AS/400系統,以及具電子銀行或APP開發設計經驗者尤佳。
2.具以下英語能力檢定證明者尤佳:
(1)多益(TOEIC)650分以上
(2)全民英檢(GEPT)中級檢定合格
(3)托福(IBT)61分以上或(ITP)460分以上
(4)英文外語能力測驗(FLPT)筆試達150分以上、口試達S-2以上。
※任用職等:
1.研究所畢業者,以專員(九職等)任用。
2.大學畢業者,以高級辦事員(八職等)任用。
1.科目一:
邏輯推理
2.科目二:
程式設計與資料庫應用
◎兩科皆為選擇題+非選擇題

客服人員
辦事員
(六職等)

1.學歷:國內、外大專以上畢業,且已取得畢業證書。
2.工作經歷:具電話客服人員工作經驗1年以上。
3.須能配合銀行客服業務輪班制度(配合24小時及假日輪班)。
4.須國、台語流利,口齒清晰。
※面試得加分條件:
1.具公民營銀行客服人員或信用卡業務客服工作經驗者尤佳。
2.具英語或其他外語檢定成績證明者尤佳。
◎任用職等:依工作經歷以辦事員(七職等)或辦事員(六職等)任用。
1.科目一:
英文
◎選擇題+非選擇題
2.科目二:
聽力數學測驗
◎選擇題

法務人員

1.學歷:國內、外大學法律相關系所畢業,且取得畢業證書(含雙修或輔修法律相關學系並已取得學位者)。
2.「英語」聽、說、讀、寫俱佳,並英語能力須達相當TOEIC 700分以上(須檢附符合附錄之外語檢測成績證明)。
※面試得加分條件:
1.能配合銀行需要派任國外相關單位者。
2.具律師證書、CAMS等相關專業證照者。
3.具銀行相關工作經驗、外語口說及寫作能力檢定證明者。
◎任用職等:
1.大學法律相關系所畢業具律師證書或司法官資格者;或法律相關研究所畢業且具2年以上法務相關工作經歷者(須檢附工作經驗證明),以專員(九職等)任用。
2.未具上述資歷之研究所畢業者及大學畢業者,以高級辦事員(八職等)任用。
1.科目一:
英文(英翻中、中翻英)
2.科目二:
民法、公司法及票據法(含申論題)
3.科目三:
民事訴訟法及強制執行法(含申論題)
◎3科皆為非選擇題
備註:
1.上表所列學歷須為教育部認可之學校,且不得以同等學力報考。
※畢業證書如係國外或大陸港澳學歷,須符合教育部訂頒「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香港澳門學歷檢覈及採認辦法」之規定,並加附中文譯本;國外學歷影本須提供經我國駐外單位(包括我國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或其他經政府認可之機構)之驗證。目前尚未經前述單位驗(認)證者,請及早申請,以免損及本身權益。
※如未能出具已完成前項單位驗(認)證之證明,將不符合所規定之資格條件,不得入場參加第二試(面試)。
2.應屆畢業生得先行報考,具備參加第二試(面試)資格者,如未能於第二試報到時繳交畢業證書影本時,須先檢附學生證影本及至最近學期之成績單影本,並親簽切結「如獲錄取後,因故未能於報到時繳驗畢業證書,自願放棄錄取資格」。
3.應考人所需檢具之「工作經驗證明」文件,以服務機構所開立之「在職證明」或「離職證明」、或「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明細)」為限。
4.上表所列學歷證明、專業證照、外語檢定成績證明、工作經驗證明限須於規定日期以前取得。
5.應考人符合以上資格條件者,得先行報考;報考者須通過第一試(筆試)後,始得參加第二試(面試)。通知參加第二試(面試)者,於第二試報到時須繳驗相關證明文件(請詳見正式簡章),核驗通過後始可應試。
6.應考人所繳證明文件資料如有偽造、變造、資格不符或其他不實情事,應考人應負法律責任,於測驗前發現者除扣留其所繳證明文件外,並拒絕其進場應試;於測驗完畢後榜示前發現者,不予錄取;榜示後發現者,撤銷其錄取資格。

肆、甄選方式:
一、各類人員之甄試,均分二試舉行。第一階段(筆試或書面審查):第一階段為筆試類科者,除「法務人員」考三科,其餘類別均考二科。
二、第二階段(面試):除第一階段為書面審查以外之類科,應考人依筆試成績高低順序,按各甄才類別之面試名額擇優通知參加第二試(面試)。

伍、成績計算及錄取方式:
一、成績計算(所有成績計算至小數點後二位,第三位四捨五入):
1.筆試各科滿分均以100分計。
2.第一階段筆試為二科者,科目一占第一試(筆試)成績50%;科目二占第一試(筆試)成績50%。科目一及科目二原始分數加權相加後為第一試(筆試)成績。
3.法務人員第一階段筆試為三科者,科目一占第一試(筆試)成績30%;科目二占第一試(筆試)成績35%;科目三占第一試(筆試)成績 35%。科目一及科目二及科目三原始分數加權相加後為第一試(筆試)成績。
4.筆試任一科目為零分或缺考者不得參加第二試(面試)。
5.第一試(筆試)成績相同時,依序以科目二、科目一原始分數之高低決定排序。如仍為相同者,增額通知參加第二試(面試)。
(二)第二試(面試)成績:
1.第二試(面試)成績,滿分以100分計。
2.依下列與工作相關之構面及當日繳交各項資料進行綜合評分:
(1)儀態、言辭(包括禮貌、態度、舉止、聲調、語言表達能力)。
(2)才識與學習能力(包括志趣、領導、問題判斷、分析、專業知識、專業技術與經驗)。
(3)反應能力(包括理解、應變能力)。
(4)適合該職務之特質(包括團隊合作、企圖心、工作態度、敬業精神等)。
(三)「客服人員類組」之甄試總成績:
1.第一試(筆試)成績占甄試總成績 50%;第二試(面試)成績占甄試總成績50%。
2.第一試(筆試)成績及第二試(面試)成績依前項權數加權相加之和為甄試總成績。
二、錄取方式:
(一)除「客服人員類組」之外,其餘類類組按第二試(面試)成績高低順序擇優錄取,惟第二試(面試)成績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
(二)除「客服人員類組」之外,其餘類類組第二試(面試)成績相同者,以第一試(筆試)成績之高低決定錄取順序;仍為同分者:則再依序以筆試(1)科目二、(2)科目一原始分數之高低決定錄取排序,如仍為相同者,則增額錄取。
(三)「客服人員類組」之錄取,按甄試總成績高低順序擇優錄取,惟第二試(面試)成績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
(四)「客服人員類組」之甄試總成績相同者,依序以(1)第二試(面試)成績、(2)第一試(筆試)成績之高低決定錄取順序;如仍為同分者,則增額錄取。
(五)各需才地區錄取名額相互間不得流用。
(六)相關錄取人員名單移請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辦理後續進用事宜。

陸、錄取及進用:
一、錄取人員由兆豐銀行視業務需要通知於指定日期報到,惟逾期限未回覆或未報到者,即視為放棄錄取資格,一律註銷錄取資格。錄取人員進用後,須經六個月試用考核,試用期間考核不合格者,兆豐銀行得隨時終止勞動契約,並依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處理。
二、兆豐國際商業銀行因配合業務發展致人力需求增加,得增列備取人員。
三、錄取人員(除系統操作人員,系統、網路管理人員及一般程式設計人員外)進用後,須配合兆豐國際商業銀行存、放、匯、理財等各項業務輪調。
四、高級辦事員(八職等)及高級辦事員(六職等)錄取人員進用後,須配合兆豐銀行規定輪調存款、放款、匯兌及外匯、理財等各項業務。並應於試用期滿日3週前,取得【人身保險業務員資格測驗、信託業務人員信託業務專業測驗(或信託法規乙科測驗)及金融市場常識與職業道德】之各項測驗合格證明書及登錄完成,未全數取得者,視同試用考核不合格,兆豐銀行得終止勞動契約。
五、錄取人員於進用報到時應簽立聲明書,同意自到職日起3年內,不得自行請求跨地區之調動,如有違反者,兆豐銀行得不予進用或終止勞動契約。
六、錄取人員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者,將不予分發進用或解僱:
(一)受有期徒刑之宣告,或經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二)受監護或輔助之宣告,尚未撤銷者。
(三)曾經兆豐銀行解僱者。
(四)曾因不能勝任工作經兆豐銀行資遣者。
(五)有請託、關說情事經查證屬實者。
(六)有重大喪失債信情事尚未了結者。
(七)有任職金融業違法失職之紀錄者。
(八)其他依有關法令及主管機關規定不得進用者。

柒、待遇福利:
一、專員(九職等):每月薪資為新台幣46,400元(不含午膳費);試用期間每月薪資為新台幣41,760元(不含午膳費)。
二、高級辦事員(八職等):每月薪資為新台幣41,700元(不含午膳費);試用期間每月薪資為新台幣37,530元(不含午膳費)。
三、銀行業務經驗行員-辦事員(七職等)錄取待遇:每月薪資為新台幣39,200元(不含午膳費);試用期間每月薪資為新台幣35,280元(不含午膳費)。
四、辦事員(七職等):每月薪資為新台幣37,000元(不含午膳費);試用期間每月薪資為新台幣33,300元(不含午膳費)。
五、辦事員(六職等):每月薪資為新台幣33,400元(不含午膳費);試用期間每月薪資為新台幣30,060元(不含午膳費)。
六、另有午膳費(NT$2,400),,其餘福利、獎金、員工酬勞分派等依兆豐銀行相關規定辦理。

※詳細應考事項請參閱「正式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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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事項:
一.命題講義:根據最新命題大綱,精編全部命題重點,完全掌握命題範圍。
二.模擬試題∶長期追蹤歷屆試題,獨家建立完整題庫,完全掌握命題方式。
三.補充資料∶最新時事資料,隨時提供考情動態,完全掌握命題趨勢。
四.考試服務∶
(1)考情服務:隨時報導最新考情,提供各項考情諮詢。
(2)應考服務:協助辦理應考事項,提供各項應考諮詢。
(3)課程服務:協助使用課程教材,解答課程教材疑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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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請親至<台北總社或各地分社>洽購。
二.不便親來者可採用「線上訂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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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課程:精心設計「有效率、有效果」的課程,以達「事半功倍」之效。
二.師資:禮聘權威名師授課,經由專業輔導,以便考生有系統的準備考試。
三.教材:精編全套教材,完全掌握「命題範圍」、「命題方式」、「命題趨勢」。
四.教室:提供「安全、舒適、實惠」的授課空間,打造優良的應考環境。
五.服務:提供各項考情諮詢,協助辦理應考事項,解答課程教材疑難。
六.管理:運用「計劃、執行、管制」的管理方法,達成「金榜題名」的目標。
報名方式:請親至考友社<台北總社或各地分社>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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