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業郵政人員升資考試簡章
壹、報名事項:
一、報名日期:( 正確日期以正式公告為準)。
二、報名方式:一律採「網路報名並郵寄報名表件」。
貳、考試日期:( 正確日期以正式公告為準)。
參、考試地點:分設臺北、臺中、高雄3個考區同時舉行。
肆、應考資格:
一、現任員級、佐級、士級資位職務人員,任本資位職務3年以上,現敘薪級已達較高一級資位最低薪級者,得應各該資位之升資考試。
(註:須於105年11月1日前任本資位,報考員級晉高員級考試者,薪級應達320薪點以上;報考佐級晉員級考試者,薪級應達240薪點以上;報考士級晉佐級考試者,薪級應達200薪點以上。)
二、依<交通事業人員任用條例>第5條第2項規定,經晉升高員級、員級、佐級訓練合格,現任高員級、員級、佐級資位人員,得應前項員級晉高員級、佐級晉員級、士級晉佐級升資考試。
三、現職人員應本考試以報考現任職務同類別者為限,業務類、技術類互不得越類報考。
四、應考人於報名時如為非現職人員(指現為留職停薪、停職、休職及辭職等情形),請填寫附條件准予應試申請表,並郵寄或傳真至承辦單位。該等人員於考試舉行前如未回復現職狀態,自始不具備應考資格,或其所繳證件經查明有偽造情事者,依公務人員考試法第22條規定辦理。
伍、考試等級、科別及應試科目:
等別 | 科別 | 共同科目 | 專業科目 |
員 級 晉 高 員 級 | 業務類 | ◎1.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 ※2.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 3.郵政法規(包括郵政法、郵政儲金匯兌法、簡易人壽保險法及郵件處理規則) ◎4.民法 5.企業管理 |
技術類 | 3.郵政法規(包括郵政法、郵政儲金匯兌法、簡易人壽保險法及郵件處理規則) 4.工程經濟 5.營建法規、結構學、電機機械、機械設計、資訊系統與分析(任選一科) |
佐 級 晉 員 級 | 業務類 | ◎1.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 ※2.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 ※3.郵政法規概要(包括郵政法、郵政儲金匯兌法、簡易人壽保險法及郵件處理規則) ◎4.民法概要 |
技術類 | ※3.郵政法規概要(包括郵政法、郵政儲金匯兌法、簡易人壽保險法及郵件處理規則) 4.營建法規概要、結構學概要、電機機械概要、機械原理概要(任選一科) |
士 級 晉 佐 級 | 業務類 | ※1.國文(包括公文格式用語) ※2.世界地理大意 | ※3.郵政法規大意(包括郵政法、郵政儲金匯兌法、簡易人壽保險法及郵件處理規則) |
技術類 | 3.電工原理大意 |
備註 | 科目前端有「◎」符號者採申論式與測驗式之混合式試題,「※」符號者採測驗式試題;其餘採申論式試題。 |
陸、報名事項:
一、報名方式:
(一)一律採「網路報名並郵寄報名表件」,有意報考者請登入「考選部國家考試網路報名資訊系統」,並依系統指示進行報名程序。
(二)網路報名程序完成後,請務必下載報名表件,於規定日前,將報名表件送請服務機構人事單位查核,人事單位於規定日前(郵戳為憑)列冊連同報名表件依序紮妥,以掛號郵寄「11602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之1號考選部高普考試司第三科收。逾期或未寄達者,考試報名無效,不得補件。
(三)照片電子檔:應考人於網路報名時均須上傳最近1年內正面脫帽半身彩色照片電子檔,請於報名前備妥照片JPG 檔案(檔案大小須為1MB(1,024KB)以內),憑以報名。有關上傳照片格式調整操作說明,請參閱「國家考試網路報名資訊系統調整照片操作說明」。
四、補件:應考人如需補繳費件,承辦單位將主動通知。應考人於接獲通知後,應儘速於限定之期日內,以郵寄、傳真或電子郵件傳送方式辦理補正,並請於上班時間內,確認是否補正完成(聯絡電話:02-22369188轉3914、3915)。
二、報名費用:
(一)員級晉高員級新臺幣2,800元。
(二)佐級晉員級新臺幣2,500元。
(三)士級晉佐級新臺幣2,000元。
(二)繳款方式:由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統一繳交報名費(應考人毋須繳交)。
三、報名履歷表一張:應考人須確實填寫姓名、身分證統一編號、現任類別及資位、現敘薪級薪點、現任資位生效日期及最近3年之年終考成績等資料;網路報名完成後,請下載及列印報名書表。如有更正資料,請在更正處加蓋本人印章或簽名。
四、身心障礙者應國家考試申請權益維護措施:
1.須繳驗應考權益維護措施申請表、身心障礙證明影本。
2.身心障礙者如需申請延長考試時間、以點字機、電腦、盲用電腦應試或口述應試者,依身心障礙者應國家考試權益維護辦法規定,應另檢具考試報名首日前1年內,由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評鑑合格之地區級以上醫院相關醫療科別專科醫師所出具之診斷證明書正本。
五、考試通知書(即入場證):
(一)考試通知書(即入場證)一律由應考人自行下載列印,請於預定開放下載期間(以正式公告為準)至「考選部國家考試網路報名資訊系統∕入場證下載」以空白A4紙張列印(勿使用回收紙張),並詳閱考試通知書(即入場證)所載試區地點及相關資訊。
(二)應考人最近3年年終考績成績,將載明於考試通知書(即入場證)上,屆時請仔細核對所載內容,如有疑義,請儘速通知承辦單位查明。
(三)應考人應憑考試通知書(即入場證)及國民身分證,或附有照片足資證明身分之護照或全民健康保險卡或駕駛執照等身分證件入場應試。
六、試場分配:
試場分配及應行公布事項,預計110年11月分別在各考區之各試區公布。應試試區或試場,可於110年10月以後至「考選部國家考試網路報名資訊系統∕試區查詢」項下查詢。
柒、成績計算及錄取標準:
一、本考試成績之計算及錄取標準,均依「交通事業人員升資考試規則」及「公務人員考試總成績計算規則」辦理。
二、員級晉高員級升資考試筆試成績,普通科目成績以每科成績乘以10%後之總和計算之;專業科目成績以各科目成績總和除以科目數再乘以所占剩餘百分比計算之。
三、佐級晉員級、士級晉佐級升資考試筆試各科目成績平均計算之。
四、現職人員考試舉行前最近3年之年終考成成績,1年列80分,2年列70分以上者,其平均成績高於考試成績時,合併計算為總成績,占30%,考試成績占70%。其餘應考人,以考試成績為總成績。
五、本項考試舉行前最近3年之年終考成,其期間中斷者,得依次向前推算遞補之,低一資位之年終考成不予採計。但經晉升高員級、員級、佐級訓練合格,現任高員級、員級、佐級資位人員,應前項員級晉高員級、佐級晉員級、士級晉佐級升資考試,得採計低一資位之年終考成。
六、升資考試錄取標準,由典試委員會定之。但錄取人數不得逾交通事業機構各等級各類別全程到考人數33%,各類別列有選試科目者,以各該選試科目分別計算之。錄取人數之計算結果如有小數,一律進位取其整數。
七、升資考試總成績未達50分,或筆試科目有一科成績為零分者,不予錄取。缺考之科目,視為零分。
捌、考試及格及升資任用
一、榜示及格者,考試及格證書規費繳款單將併同榜示錄取通知書函一併以掛號郵寄,請依規定繳交證書規費513元(含手續費13元)。
二、依考試院各種證書暨證明書規費收費標準第3條規定,公務人員考試及格之身心障礙、原住民族、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特殊境遇家庭,得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免徵考試及格證書規費。
三、本考試及格人員考試及格證書,由考選部向考試院請頒,預定於榜示後2個月左右,由考試院統一寄送。(惟實際證書寄送作業,須俟本考試典試及試務辦理情形提報考試院會議核備後始可辦理。)
四、為保障及格人員權益,考選部寄發之榜示錄取通知書函,為考試院發給考試及格證書前之考試及格臨時證明。
五、本考試及格者,取得其及格類別所適用資位職務之升資任用資格。
※詳細應考事項,請參閱「正式簡章」。
<請接受社團機構提供的服務.請參加社團機構辦理的輔導>
◎社員服務:
目 的:提供完整、正確、即時的「考試資訊」,以便社員掌握正確的考情,選擇適當的考試應考。
服務事項:
一.考情報導:包括考試簡章、考情快訊、考友社刊、應考須知……等。
二.考情諮詢:提供各項考情諮詢,協助辦理應考事項。
三.社員優待:社員參加『函授』或『面授』,可享九折優待。
四.專案優惠:配合各項考試,舉辦社員「專案優惠」活動。
參加辦法:歡迎加入社員,請詳細填寫「社員資料表」。
◎ 函授輔導:
目 的:提供全套考試教材,以便考生針對「命題範圍」、「命題方式」、「命題趨勢」準備考試。
服務事項:
一.命題講義:根據最新命題大綱,精編全部命題重點,完全掌握命題範圍。
二.模擬試題∶長期追蹤歷屆試題,獨家建立完整題庫,完全掌握命題方式。
三.補充資料∶最新時事資料,隨時提供考情動態,完全掌握命題趨勢。
四.考試服務∶
(1)考情服務:隨時報導最新考情,提供各項考情諮詢。
(2)應考服務:協助辦理應考事項,提供各項應考諮詢。
(3)課程服務:協助使用課程教材,解答課程教材疑難。
訂購方式:
一.請親至<台北總社或各地分社>洽購。
二.不便親來者可採用「線上訂購」。
◎ 面授輔導∶
目 的:提供完整的「考試輔導」,以便考生「有效率、有效果」的準備考試。
服務事項:
一.課程:精心設計「有效率、有效果」的課程,以達「事半功倍」之效。
二.師資:禮聘權威名師授課,經由專業輔導,以便考生有系統的準備考試。
三.教材:精編全套教材,完全掌握「命題範圍」、「命題方式」、「命題趨勢」。
四.教室:提供「安全、舒適、實惠」的授課空間,打造優良的應考環境。
五.服務:提供各項考情諮詢,協助辦理應考事項,解答課程教材疑難。
六.管理:運用「計劃、執行、管制」的管理方法,達成「金榜題名」的目標。
報名方式:請親至考友社<台北總社或各地分社>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