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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0

<特別推薦>「113年調查局人員招考」4/30~5/9報名,8/10~8/12考試。


「調查局人員」簡介

法務部調查局是我國犯罪偵查與情報單位,負責內亂外患、貪瀆、重大經濟犯罪、毒品、洗錢等防制事項;保防業務、國際合作、跨國犯罪、兩岸情勢及犯罪活動等案件查緝;另外,針對民間服務部分,亦提供血緣關係鑑定和辦理因火災被焚燬或污(破)損鈔券之鑑定等服務。由此可知,調查局之工作與國家安全關係密切,是社會安定的重要支柱。

調查局以法治為基礎,積極推動以下重點工作:

重點項目工作內容
國家安全與利益國內安全調查依據組織法第二條第十項掌理「國內安全調查事項」規定,以確保國家安全,維護國家利益及保障民眾福祉為目的並以「依法行政」原則及「定位國家」之立場,進行有關國家安全狀況情資之蒐集、鑑研,整編與運用。
保護維護
機密安全
國家機密之維護,攸關國家安全,其機密一旦洩漏,必將對國家安全造成危害,其重要性不言可喻,凡為國民均有維護國家機密之義務,公務員更不例外。
防制敵諜滲透為確保國家安全,調查局除深入掌握國內外政經情勢外,並針對國家安全需求,擬訂相關計畫,強化工作部署,積極清查敵諜不法活動線索,予以有效反制,以確保國家民主與繁榮。
犯罪調查貪瀆防制及
賄選查察
調查局成立「廉政處」,除主動偵辦重大貪瀆案件外,另為防止金錢介入選舉,就賄選案件加強偵辦。
防制經濟犯罪調查局成立「經濟犯罪防制中心」,以預防與偵處並重、標本兼治之方式,掌理經濟犯罪防制工作。
查緝毒品犯罪調查局成立「緝毒中心」,專責毒品查緝工作。
追緝要犯追緝涉嫌犯罪及其他重大刑事案件,並逃往國外,經司法機關通緝,並由調查局依規定提列之要犯。
國際合作在拓展國際合作與對外聯繫上,除積極派員出國參訪外,亦邀請外國官員來訪及加強與對等單位聯絡,以共同打擊國際犯罪。
鼓勵檢舉賄選調查局成立之「查察賄選暴力工作執行小組」,配合檢察官指揮偵辦賄選案件,與當地的警察機關通力合作,以治安單位團隊整體的力量來共同打擊不法。
設立防制電腦犯罪及資安鑑識實驗室防制電腦犯罪、保障資訊安全,研擬防制電腦犯罪對策,進行相關數位證據之搜索、扣押、鑑識等工作。
研究、訓練、科技兩岸情勢研究針對大陸黨政、財經、文教、司法、社會之發展情勢,以及海峽兩岸互動之研析,並出版相關研究之月刊、叢書。
人員培養訓練設「幹部訓練所」,專責辦理調查人員養成教育及在職訓練。
科技運用1.化學檢驗鑑定:獲案毒品檢驗、法醫毒物分析鑑定、偽劣藥品鑑定、保育類野生動物產製品鑑定,偽劣化工產品鑑定。
2.文書檢驗鑑定:筆跡(簽名)鑑定、印文鑑定、印刷品鑑定、變造文件鑑定及指紋鑑定。
3.物理檢驗鑑定:聲紋鑑定、槍彈鑑定、金屬痕跡鑑定、爆炸物偵檢及測謊工作。
4.法醫檢驗鑑定:親子血緣關係鑑定、刑事證物鑑定、保育類野生動物產製品鑑定、無名屍DNA建檔及開放申請比對。
5.火焚鈔券鑑定:焚鈔鑑定、影像鑑定、保護著作權之錄影帶、影片鑑定。
洗錢防制1.洗錢防制之研究。
2.受理金融機構對於大額通貨交易及疑似洗錢交易之申報。
3.洗錢資訊之蒐集、分析、處理與運用。
4.對其他機關就洗錢案件之協查及「洗錢防制法」有關規定之協調、聯繫。
5.與國外相關機構之資訊交換、合作調查洗錢案件之聯繫、規劃、協商、執行。
6.洗錢資料之電腦建檔、彙整。

「調查局人員」是值得特別推薦的優質「公職考試」!由於薪資待遇優渥、福利制度健全,加上工作穩定、享有終身保障,是目前就業市場的熱門選擇!

 「調查局人員考試」簡介

一、報考資格
三等考試:18歲以上,30歲以下,大學以上畢業者;

二、考試類科、應試科目

等別

組別

應試科目

普通科目

專業科目

三等
考試

調查工作組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
3.社會學  4.政治學  5.刑法與刑事訴訟法 6.外國文(選試英文、西班牙文、日文)

法律實務組

3.刑法  4.刑事訴訟法  5.行政法  6.商事法

財經實務組

3.經濟學  4.財務管理 5.中級會計學  6.證券交易法與商業會計法

化學鑑識組

3.生物化學  4.有機化學 5.分析化學  6.儀器分析

醫學鑑識組

3.生物化學  4.有機化學 5.分子生物學  6.遺傳學

電子科學組

3.電子學與電路學  4.計算機概論 5.工程數學  6.通信與系統

資訊科學組

3.系統分析與設計  4.資料庫應用 5.電腦網路 6.資訊安全實務

營繕工程組

3.結構分析 4.營建法規 5.施工法  6.政府採購法

※考試類科視當年用人機關實際任用需要舉辦。

三、考試方式
(一)三等、四等考試分三試舉行,第一試為筆試,第二試為體能測驗,第三試為個別口試。
(二)第一試錄取者,始得應第二試。第二試達及格標準者,始得應第三試。

四、錄取分發
三等考試訓練期滿及格,以薦任第6職等本俸1級任用敘薪,月薪約77,000元;
四等考試訓練期滿及格,以委任第3職等本俸1級任用敘薪,月薪約53,000元。

五、轉調限制:取得考試及格資格之日起,實際任職6年內不得轉調法務部及其所屬以外機關任職。

※詳細應考事項,請參閱:「113年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考試簡章」。

結  論

「調查局人員招考」係最受考生青睞的考試之一:  
一、報考限制、錄取率高:報考年齡限制18-30歲,競爭人數較少,錄取機率高。
二、同步起跑、競爭公平:調查局人員招考,考生多為新鮮人,起跑點相同;考試科目均為一般基本知識,並非特殊專業知識,準備難易程度相同,考生競爭較為公平!
三、身分保障、升遷暢通:調查局隸屬於法務部,享有「公務人員保障法」規定之身分保障,升遷管道透明而多元,未來發展寬廣。
四、待遇優渥、福利健全:調查人員在法律上定位為司法警察官,得享較高之專業加給,四等錄取者起薪53,000;三等錄取者起薪77,000,薪資待遇優渥;並享有公務人員各種津貼、年終獎金、結婚生育補助、子女教育補助、購屋優惠貸款…等福利,福利制度健全!

「11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考試」定於4月30日至5月9日報名,8月10日至12日考試。18歲以上、30歲以下,大學以上,即可報考。有意參加「調查局人員考試」之考友,請把握機會,儘早準備!

 ※ 附 註 :
1.「113年調查局人員招考」相關事項以「正式公告」為準。
2.  相關考情,請參閱「113年調查局人員統一招考」EDM


<請接受社團機構提供的服務.請參加社團機構辦理的輔導>

◎社員服務

目  的:提供完整、正確、即時的「考試資訊」,以便社員掌握正確的考情,選擇適當的考試應考。
服務事項:
一.考情報導:包括考試簡章、考情快訊、考友社刊、應考須知……等。
二.考情諮詢:提供各項考情諮詢,協助辦理應考事項。
三.社員優待:社員參加『函授』或『面授』,可享九折優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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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的:提供全套考試教材,以便考生針對「命題範圍」、「命題方式」、「命題趨勢」準備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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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應考服務:協助辦理應考事項,提供各項應考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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