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招生方式、對象:招生對象為未婚男女社會青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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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另有登記入學,招生對象為中正預校應屆畢業生;推薦入學,招生對象為在營 士官。 |
貳、報名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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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報名日期:100年3月 2日至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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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報名方式:一律採網路填表後通信報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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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報名事項請參閱正式簡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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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甄選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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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齡:17至24歲。(民國76年1月1日至民國83年12月31日出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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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學歷:高職、高級中學、高職進修學校、高級中學進修學校畢業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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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國籍:具中華民國國籍,並在台灣地區設有戶籍者。 |
肆、甄試日期:100 年5月28日。 |
伍、甄試科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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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力機械工程、飛機工程、 機械工程、電腦與通訊工程、車輛工程、化學工程、土木工程、電子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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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別詳細招生員額請參閱正式簡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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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 招生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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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甄選入學採計「100學年度技術校院四年制、專科學校二年制統一入學測驗成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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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請入學採計「100學年度大學學科能力測驗成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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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請參閱正式簡章。 |
柒、 體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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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體檢日期:100年1月10日至3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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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體檢方式:採網路預約方式辦理,至國軍人才招募中心登錄預約後, 赴指定之體檢醫院實施體檢 。 |
玖、 修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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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修業年限:二年。 |
二、 |
畢業:學生修業期滿,合於下列條件者授予副學士學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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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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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滿應修科目及學分。 |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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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定年限內完成應受之實習或寒暑訓、軍事課程,且成績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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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任官與服役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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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前依畢業成績績序完成兵科、單位暨專長選填作業,自畢業之日起,以下士任官,服常備士官 役 6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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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 細考試請見正式簡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