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學年度空軍航空技術學院二專班甄選入學簡章

壹、招生方式、對象甄試入學,招生對象為未婚男女社會青年。
貳、報名事項:
一、報名日期:100 年3月1日至4月1日。(須先辦理體檢,報告作業約10天)
二、報名方式:一律採網路填表後通信報名。
三、應繳資料:

(一)報名表:至「空軍航空技術學院全球資訊網站」填寫並列印報名表, 親自簽名並貼妥照片 。

(二)國民身分証正反面影本乙份。

(三)高中(職) 畢業證書影印本或同等學力證明乙份。

(四)本人最近 3 個月內 2 吋脫帽正面照片 ( 須見兩耳、光面 ) 1式 2 張,並於背面書寫姓名及身分證字號。

(五)100年度應屆畢業生繳交在學證明書或當年度驗核之 學生證影本。

(六)近6 個月內合格體檢表正本乙份。

(七)3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正本 乙份 。

(八) 體檢表正本:得使用 99年度各軍校招生合格體檢表。

(九)填妥收件人姓名及住址,並 貼妥 32 元郵票 限時掛號回郵標準信封 2 份 ( 寄發准考證、錄取通知單 ) 。

※ 以快遞或限時掛號郵件將應繳交資料寄至「820高雄縣岡山鎮介壽西路 198號 — 空軍航空技術學院招生委員會收」,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參、應考資格:
一、年齡:17至24歲。
二、學歷: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符合招生簡章規定同等學歷者。
三、國籍:具中華民國國籍,並在台灣地區設有戶籍者。
肆、甄試日期:100年5月29日。
伍、甄試科別:
機械工程科、航空後勤管理科、航空工程科、航空通信電子科、航空電子工程科、航空氣象電子科。
各科別詳細詳細招生員額請參閱正式簡章
陸、 甄試方式:
一、考試科目:
(一)學科測驗:國文、英文、數學、智力測驗。
(二)口試:以個人家庭、學習狀況、生涯規劃、軍事常識、時事新聞為主。
二、成績計算:
(一)智力測驗 成績未達及格標準 100 分 ( 含 ) 以上者,不予錄取。
(二)口試成績 未達合格標準 60 分 ( 含 ) 以上者,不予錄取。
(三)甄試各科目之滿分為 100分,並將測驗各科原始成績分別乘以其採計加權倍數,經加總後,即為考生實得測驗總成績。按總成績績序(如總成績同分時依數學、英文、國文、智力測驗 之順序參酌錄取,若參酌至最後一項仍同分者,均予錄取), 均以考生填寫之第一志願優先補滿,如仍有缺額,再依考生成績高低補足第二志願,以此類推。 各科目成績中,有任一科為零分或缺考者,不予錄取。
(四)特殊身分考生加分優待規定: 詳細規定,請參閱正式簡章
柒、 體格標準:
一、身高:男性160至195公分,女性155至185公分。
二、體格指標(BMI):男性16.5~32,女性17~26;其計算方式為體重(公斤)除以身高(公尺)平 方。
三、視力:兩眼配鏡(含二分之一散光)各在600度以內,矯正後視力須達0.8以上。
四、其餘項目均需合於正式簡章所訂「空軍航空技術學院學生體檢體格區分表」之規定,且「體位區分標準」屬常備役 體位者。
五、體檢日期:100 年1月3日至3月18日。
六、體檢方式:採網路預約方式辦理,至國軍人才招募中心登錄預約後, 赴指定之體檢醫院實施體檢 (體檢表有效日期為報名截止日期前 6個月)。
體檢自費1200元整。
捌、 修業:
一、 修業年限:二年。
二、 畢業:學生修業期滿,合於下列條件者授予副學士學位。
(一) 修滿應修科目及學分。
(二) 於規定年限內完成教育計畫內所定事項,且成績合格。
玖、任官與服役規定:
一、 依選填志願軍種分發派職:
(一) 志願本軍人員:由空軍司令部按學生成績序填寫志願派職地區,再行抽籤決定服務單位。
(二)志願友軍人員: 由軍種司令部負責分發派職。
二、自畢業之日起,以下士任官,服常備士官現役 6年。
※詳 細考試請見正式簡章(推薦、申請、登記入學招考事項請參閱正式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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