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年網路架設技術士技能檢定簡章

壹、 檢定日期:
一、 全國技術士技能檢定 : 100年3月27日。
二、即測即評即發證技能檢定:依承辦單位公告。
貳、報 名日期:
一、全國技術士技能檢定: 100年1月11日至20日。
二、即測即評即發證技能檢定:依承辦單位公告。
參、報 檢資格(目前僅開放丙級檢定)

 

年滿十五歲或國民中學畢業。(年齡計算以檢定辦理單位同一梯次學 科測試日期之第一日為準。)
註:行政院勞委會99年8月3日公告修正「技術士技能檢定及發證辦法」部分條文草案,請見「技術士技能檢定及發證辦法修正草案」。
肆、檢 定方式

網路架設丙級檢定,主要測試報 檢人需具備網路佈線、網路元件安裝及網路應用軟體操作的能力。檢定方式採:

一、 學科:採筆試測驗題方式,並以電腦閱 卷,共計 80題,測驗時間為100分鐘。測試項目包括:
(一)
識 圖與製圖(認識電力配線識圖、網路元件識圖、網路佈線圖…共四項內容)。
(二)
作業準備(認識網路通訊及信號原理、儀表使用法、網路線材、跳接線、接頭、資訊插頭等規格與標準…共四項內容)。
(三)
網路架設佈線(認識雙絞線、同軸電纜線、網路佈線配件等之限制級施工法…共五項內容)。
(四)
網路元件與軟體安裝使用(認識網路系統及服務之設定及操作、網路基本協定原理、網路卡原理…共九項內容)。
(五)
安全設施(認識工業安全知識、勞工安全衛生有關法規、防止電擊之基本常識、電工法規…共十項內容)。
(六)
職業道德。
二、 術科:採網路架設實作方式測試,測驗時間為3小時。
※ 詳細請見 「網路架設檢定規範」。
伍、成 績評定

一、

學科測試成績以達到60分(含)以上為及格。成績將於測試完畢四週內評定完畢,並寄發成績通知單。
二、

術科測試成績之評定,按各職類試題所訂評分標準之規定辦 理,經評定後,由術科試務辦理單位函送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中

部辦公室,據以寄發技能檢定成績通知單。
陸、合 格發證

凡經參加技能檢定學科及術科測試成績均及格者,並繳交 證照費後由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製發「中華民國技術士證」。如需輔

導就業者,可透過全國就業服務機構,優先予以輔導就業。
、注意事項:
一、

應檢人須留意「網路架設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術科測試應檢人自備工具表」,並備妥需自備之應檢工具。

二、

學科或術科測試僅一項及格者,依「技術士技能檢定及發證辦法」第10 條規定,該項測試成績自99年度起,三年內參加檢

定時,得予保留。
三、

網路架設丙級職類另有開放「即測即評即發證」方式報檢,並採現場報名,報檢人可自行斟酌時間及地點報檢,相關「即

測即評即發證」之報檢方式及日程,可至行政院勞委會中部辦公室網站查詢。
※ 詳細應考事項,請參見正式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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