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中央印製廠新進人員甄選簡章

壹、報名日期:111年7月11日至7月24日。

貳、考試日期:
●筆試:111年8月13日。
●口試/體能測驗:111年9月16、17日。

參、報名事項:
(一)招考資訊及甄選簡章同時建置於「中央印製廠」「甄試網站」,請自行上網點閱或下載列印,不另行販售。
(二)一律採網路報名方式辦理,不受理現場與通訊報名,為免網路壅塞,請儘早上網報名。
(三)請按照網路報名程序確實填寫各項報名資訊;報名資料應力求詳實,以免影響應考人權益。
(四)參加甄試人員請先詳閱報名應試說明內容,僅可擇一類別報考,請慎重考慮後再報名,完成報名及繳費程序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還報名費或變更類別。
(五)報名費用:新台幣1,000元整。

肆、應考資格:
(一)國籍: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
(二)性別:不拘。
(三)年齡:不限。
(四)學歷:
1.分類職位: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
2.評價職位: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中(職)以上學校或同等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
(五)體格標準:1.報考各類別均須無不堪勞動或其他原因達無法勝任工作之情形。
2.報考身心障礙人事管理員以鑑定符合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所定等級之障礙並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為準(身心障礙手冊之有效期限需為規定日期之後者)。
3.報考各類別均須於第二試(口試)時繳交經中央健康保險局所屬聯合門診中心或全民健康保險局特約醫院完成檢查之合格體檢表,其中報考印刷工程員、品管技術員、印刷技術員、電機技術員及化工工程員者,體格檢查須辨色力正常。
4.報考印刷工程員、印刷技術員及化工工程員者,於第一試(筆試)錄取後,須通過體能測試(一律採合格制,不另予計分,未通過即淘汰),方可參加第二試(口試)。

伍、甄選類別、甄選科目及工作性質:

(一)分類職位

類別

甄選科目及成績比率

工作性質

行政管理員
(未招考)

●初試筆試科目:
1.共同科目:
(1)國文(作文及公文)20%
(2)英文20%
2.專業科目:
(1)行政法及智慧財產法30%
4.民法30%
從事一般行政管理業務。

資安管理員
(未招考)

●初試筆試科目:
1.共同科目:
(1)國文(作文及公文)10%
(2)英文10%
2.專業科目:
(1)資通網路50%

(2)資通安全30%
1.資通網路及機房管理。
2.各伺服主機及資通設備等之設定管理。
3.生產現場OT設備資安維運。
4.資安稽核。
5.資安法規遵循。
6.檢查各紀錄檔資料(Logfiles) 。
7.其他資通安全相關業務。

印製工程員
(未招考)

●初試筆試科目:
1.共同科目:
(1)國文(作文及公文)15%
(2)英文15%
2.專業科目:
(1)基本電學50%
(2)印刷科技20%
從事有價證券生產設備操作調整與質量管控等相關作業。

機械工程員
(未招考)

●初試筆試科目:
1.共同科目:
(1)國文(作文及公文)15%
(2)英文15%
2.專業科目:
(1)機械原理35%
(2)機械設計35%
從事生產相關設備檢修及維護保養。

電機工程員

●初試筆試科目:
1.共同科目:
(1)國文(作文及公文)15%
(2)英文15%
2.專業科目:
(1)電路學35%
(2)電子學35%
1.從事生產相關設備檢修及維護保養。2.電力及空調系統設備維護與保養。

化工工程員
(未招考)

●初試筆試科目:
1.共同科目:
(1)國文(作文及公文)15%
(2)英文15%
2.專業科目:
(1)普通化學35%
(2)有機化學35%
●第二試:體能測驗
1.須辨色力正常。
2.須實作測驗。
3.需配合輪班。

(二)評價職位

類別

甄選科目及成績比率

工作性質

印製技術員

●初試筆試科目:
1.共同科目:
(1)國文(作文及選擇題)15%
(2)英文15%
2.專業科目:
(1)機械概論50%
(2)印刷科技概論20%
●第二試:體能測驗
從事有價證券生產設備操作與維護等相關作業。

資訊處理
技術員
(未招考)

●初試筆試科目:
1.共同科目:
(1)國文(作文及選擇題)15%
(2)英文15%
2.專業科目:
(1)資訊科技概論35%
(2)資訊安全概要35%
1.需配合輪班。
2.具資訊類群相關技術士證及相關工作經驗佳。

機械技術員
(未招考)

●初試筆試科目:
1.共同科目:
(1)國文(作文及選擇題)15%
(2)英文15%
2.專業科目:
(1)機械原理概要35%
(2)機械設計概要35%
1.需配合輪班。
2.具機電整合技術士證照者佳。
3.從事印刷相關設備操作與維護保養工作。

電機技術員

●初試筆試科目:
1.共同科目:
(1)國文(作文及選擇題)15%
(2)英文15%
2.專業科目:
(1)電子學概要35%
(2)自動控制35%
1.需配合輪班。
2.具機電整合技術士證照者佳。
3.從事印刷相關設備操作與維護保養工作。

化工技術員
(未招考)

●初試筆試科目:
1.共同科目:
(1)國文(作文及選擇題)15%
(2)英文15%
2.專業科目:
(1)普通化學35%
(2)有機化學35%
1.從事印刷油墨軋煉等相關工作。
2.需配合輪夜班。

考試題型:

1.共同科目:
(1)國文-分類職位考作文及公文、評價職位考作文及選擇題(單選);
作文及公文以藍、黑色原子筆(鋼筆)於答案卷上作答,選擇題以 2B 鉛筆於答案卡上作答。 (2)英文-均採選擇題(含單、複選);以 2B 鉛筆於答案卡上作答。
2.專業科目:
(1)採申論式或混合式試題。
(2)報考行政事務員、行政事務員(身心障礙人員)類別者,專業科目 1、2 均採選擇題(單選),以 2B 鉛筆於答案卡上作答。
◎口試考試時間:請自行參閱口試公告相關資訊。

※報考印刷工程員、化工工程員及印刷技術員者,須經實作測驗。

實作測驗,測驗內容為紙張搬運堆疊,測驗方式及計分標準如下:
1.紙張尺寸:68×54cm 之 100 磅模造紙,500張紙重量約15公斤。
2.搬運途中紙張掉落及紙堆傾倒需復原,時間併入計算。
3.該項分數占總成績20%,以 180秒以內100分,完成時間每增加3秒以內,得分減少1分,超過 420秒則為0分。
4.成績計算範例:完成時間178秒得100分,226 秒得84分,295 秒得 61 分,360 秒得 40 分,421秒得0分。
5.應考人員完成實作測驗後,參加口試。

項目

施測簡述

計分標準

紙張搬運堆疊

將置於棧板之 10,000 張紙張,搬運並堆疊至另一空棧板上,兩棧板距離6公尺。 量測完成紙張搬運堆疊時間,並依時間給分。

陸、成績計算及錄取方式:

一、成績計算(所有成績均計算至小數點後第二位,第三位四捨五入):
(一)報考會計管理員、人事管理員、資訊管理員、環工工程員、機械工程員、電機工程員、品管技術員、資訊處理技術員、機械技術員、電機技術員等類別者,分二試舉行:
1.第一試(筆試):占總成績 70%,各科成績以 100 分計,缺考之科目,以零分計算。報考中央造幣廠評價職位 B22 環工技術員類別者,持有甲級廢水處理專責人員證照者,加計筆試總分 30%,加計後筆試總分逾 100 分者,以 100 分計。加計總分後報考人筆試成績如達到口試標準,於參加口試時應繳驗該證照正本,凡未繳驗、資格不符或資料偽造、變造或其他不實情事者,取消口試資格。
2.第二試(口試):占總成績 30%,成績以 100 分計,未達 60 分者,不予錄取。口試以面談方式,觀察心智反應狀態等,並依其儀態、言辭、才識及與工作相關之構面進行綜合評分。
3.合併計算為考試總成績。
(二)報考印刷工程員、化工工程員、印刷技術員者,分三試舉行:
1.第一試(筆試):占總成績 50%,各科成績以 100 分計,缺考之科目,以零分計算。
2.第二試(實作測驗):占總成績 20%,實作測驗項目為紙張搬運堆疊,測驗方式及計分標準見本簡章第 7、22 頁。
3.第三試(口試):占總成績 30%,成績以 100 分計,未達 60 分者,不予錄取。
口試以面談方式,觀察心智反應狀態等,並依其儀態、言辭、才識及與工作相關之構面進行綜合評分。
4.合併計算為考試總成績。
(三)第一試(筆試)總成績相同者,依序以 1.專業科目總分 2.國文 3.英文之原始分數高低決定排序。
(四)各類別應考者,依第一試(筆試)總成績高低順序,按各類別「實作測驗/口試名額」人數參加實作測驗或口試,請自行至甄試網站查詢。

二、錄取方式:
(一)報考會計管理員、人事管理員、資訊管理員、環工工程員、機械工程員、電機工程員、品管技術員、資訊處理技術員、機械技術員、電機技術員等類別人員,依第一試(筆試)、第二試(口試)總成績擇優錄取,總成績相同者依序以第一試(筆試)、第二試(口試)成績高低決定之。
(二)報考印刷工程員、化工工程員、印刷技術員者依第一試(筆試)、第二試(實作測驗)及第三試(口試)總成績擇優錄取,總成績相同者依序以第一試(筆試)、第二試(實作測驗)及第三試(口試)成績高低決定之。
(三)總成績請自行至甄試網站查詢,錄取報到由中央印製廠、中央造幣廠通知。

柒、進用及待遇:
一、進用:
(一)錄取人員由中央印製廠寄送錄取通知,並於中央印製廠網站登載實際錄取名單,錄取人員應依據所通知之時間、地點報到,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延期或保留錄取資格。錄取人員未依通知期限報到者,視同放棄,並註銷錄取資格。
(二)中央印製廠得俟甄試成績評定後再擇優決定備取人員,候用期限為自放榜日起至正式簡章公告之日期止,期限屆滿仍未獲通知遞補者,不得要求分發進用。
二、待遇:
(一)分類職位:為公務員兼具勞工身分,錄取人員不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亦不送銓敘機關銓敘審定。錄取後依「中央印製廠新進人員支薪要點」暨「中央印製廠工作人員工作規則」等有關規定,以分類4等1級(46,025元)試用,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正式派用。錄取者如具碩士以上學歷或公務人員年資者,經錄取報到後,不得要求以較高學歷或公務人員年資敘薪。
(二)評價職位:為純勞工身分,錄取後以評價 6 等 1 級(31,495 元)試用【中央造幣廠評價職位行政事務員以評價5等1級(27,995元)試用】,試用期間為半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正式僱用。錄取者不得要求以較高學歷或公務人員年資敍薪。
(三)中央印製廠現職人員報名參加本甄選錄取者,應辦理離職手續,始予進用,且不得要求依原支薪等級敘薪。

※詳細應考事項請參閱「正式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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