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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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組(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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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 2.外國文(就應考人報考組別之外國文應試,除英文組外,其餘各組兼試基礎英文) 3.外語個別口試(就應考人報考類科組之外國語應試) 4.經濟學 5.國際經濟學(國際貿易理論及實務、國際金融理論) 6.國際經濟組織 7.國際公法及國際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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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成績之計算,外國文、外語口試二科平均成績佔40%,其他筆試科目平均成績佔60%。
2.外國文報考英文組、國際經貿法律組以外各組者,該科目成績之計算,以特種語文佔75%,基礎英文佔25%。
3.外國文成績不滿50分或外語口試成績不滿60分者,不予錄取。
4.筆試科目中有一科成績為零分者,不予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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