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年公務人員一般行政人員考試簡章


壹、報名日期:詳見附表。
貳、考試日期:詳見附表。
參、應考資格:
高等(三等)考試:年滿18歲,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畢業者。
普通(四等)考試:年滿18歲,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級中等學校畢業者。
初等(五等)考試:年滿18歲,不限學歷。
肆、考試名稱、報名日期、考試日期、應試科目:
考試名稱
應考資格
報名日期
考試日期
應試科目
普通科目
專業科目
公務人員
初等考試
年齡不限
不限學歷
105.10.18-
       10.27
106.01.07-
       01.08
1.國文(包括公文格式用語)
2.公民與英文
3.法學大意
4.行政學大意
關務人員考試四等年齡不限
高中職以上
106.01.03-
       01.12
106.04.15-
       04.16
1.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
2.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
3.英文
4.行政法概要
5.經濟學概要
身心障礙人員考試三等年齡不限
大學以上
領身障手冊
106.01.03-
       01.12
106.04.15-
       04.16
1.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
2.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3.行政學
4.行政法
5.公共管理
6.公共政策
7.政治學
8.民法總則與
刑法總則
四等年齡不限
高中職以上
領身障手冊
1.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
2.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3.行政法概要
4.行政學概要
5.公共管理概要
6.政治學概要
五等年齡不限
不限學歷
領身障手冊
國文(包括公文格式用語)3.法學大意
4.行政學大意
退 除 役人員考試三等大學以上;或曾任中尉以上三年者。106.03.10~03.20106.06.17~06.19

1.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
2.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3.行政法 
4.行政學 
5.公共政策 6.公共管理 7.政治學 
          8.民法總則與刑法總則
四等高中職以上;或曾任中士以上三年者。3.行政法概要 4.行政學概要 
5.政治學概要 
6.公共管理概要
公務人員
普通考試
年齡不限
       性別不拘
       高中職以上
106.03.27-
       04.06

106.07.07-
       07.08

1.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
2.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3.行政法概要
4.行政學概要
5.公共管理概要
6.政治學概要
公務人員
高等考試
年齡不限
性別不拘
大學以上
106.07.09-
       07.11
1.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
2.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3.行政學
4.行政法
5.公共管理
6.公共政策
7.政治學
8.民法總則與
刑法總則
原住民族考試三等年齡不限
大學以上
限原住民族
106.06.06-
       06.15
106.09.09-
       09.10
1.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
2.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原住民族行政及法規、英文)
3.行政學
4.行政法
5.公共政策
6.政治學
7.民法總則與
刑法總則
四等年齡不限
性別不拘
高中職以上
限原住民族
1.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
2.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原住民族行政及法規、英文)
3.行政學概要

4.公共管理概要
5.政治學概要

6.行政法概要
五等年齡不限
性別不拘
不限學歷
限原住民族

1.國文(包括公文格式用語)
2.原住民族行政及法規大意與英文

3.法學大意
4.行政學大意

地方政府公務人員   考試三等年齡不限
性別不拘
大學以上
106.09.12-
       09.21
106.12.09-
       12.11
1.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
2.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3.行政學
4.行政法
5.公共管理
6.公共政策
7.政治學
8.民法總則與
刑法總則
四等年齡不限
性別不拘
高中職以上
106.12.09-
       12.10
1.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
2.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3.行政法概要
4.行政學概要
5.公共管理概要
6.政治學概要
五等年齡不限
性別不拘
不限學歷
1.國文(包括公文格式用語)
2.公民與英文
3.法學大意
4.行政學大意


各類考試詳細應考事項請參閱「考試簡章」,「考試簡章」請點閱各類考試之「考試名稱」。
伍、分發工作: 
一、分發單位:通過考試者取得任用資格後,將分發至中央政府及其所屬機關、地方政府及其所屬機關、各級民意機關、公營事業機構等機關服務,從事職系說明書、職務說明書、職等標準所規定之工作。
二、工作性質:依據考試院銓敘部公佈之「職系說明書」,「電子工程人員」之職務係基於電子工程之知能,對電子與電訊工程等設備之設計、裝配、架設、修造、檢查、保養、試驗與調整及其他有關之器材製具保管等,從事計畫、研究、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工作。
陸、職等薪資:
高等(三等)考試:取得薦任第六職等任用資格,薪資約46,225元。
普通(四等)考試:取得委任第三職等任用資格,薪資約36,275元。
初等(五等)考試:取得委任第一職等任用資格,薪資約29,345元。


<請接受社團機構提供的服務.請參加社團機構辦理的輔導>

◎社員服務:
目     的:提供完整、正確、即時的「考試資訊」,以便社員掌握正確的考情,選擇適當的考試應考。
服務事項:
一.考情報導:包括考試簡章、考情快訊、考友社刊、應考須知……等。
二.考情諮詢:提供各項考情諮詢,協助辦理應考事項。
三.社員優待:社員參加『函授』或『面授』,可享九折優待。
四.專案優惠:配合各項考試,舉辦社員「專案優惠」活動。

參加辦法:歡迎加入社員,請詳細填寫「社員資料表」。
◎ 函授輔導:
目      的:提供全套考試教材,以便考生針對「命題範圍」、「命題方式」、「命題趨勢」準備考試。
服務事項:
一.命題講義:根據最新命題大綱,精編全部命題重點,完全掌握命題範圍。
二.模擬試題∶長期追蹤歷屆試題,獨家建立完整題庫,完全掌握命題方式。
三.補充資料∶最新時事資料,隨時提供考情動態,完全掌握命題趨勢。
四.考試服務∶ 
(1)考情服務:隨時報導最新考情,提供各項考情諮詢。
(2)應考服務:協助辦理應考事項,提供各項應考諮詢。
(3)課程服務:協助使用課程教材,解答課程教材疑難。
請參閱「函授服務簡介」-內容包括:函授辦法、函授進度表、教材樣本等等。
訂購方式:一.請親至<台北總社或各地分社>洽購。 二.不便親來者可採用「線上訂購」。
◎ 面授輔導∶
目        的:提供完整的「考試輔導」,以便考生「有效率、有效果」的準備考試。
服務事項:
一.課程:精心設計「有效率、有效果」的課程,以達「事半功倍」之效。
二.師資:禮聘權威名師授課,經由專業輔導,以便考生有系統的準備考試。
三.教材:精編全套教材,完全掌握「命題範圍」、「命題方式」、「命題趨勢」。
四.教室:提供「安全、舒適、實惠」的授課空間,打造優良的應考環境。
五.服務:提供各項考情諮詢,協助辦理應考事項,解答課程教材疑難。
六.管理:運用「計劃、執行、管制」的管理方法,達成「金榜題名」的目標。
報名方式:請親至考友社<台北總社或各地分社>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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