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年中華電信公司新進從業人員甄選簡章

壹、應考事項
一、共同資格條件:
(一)國籍: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
(二)年齡:
不限。
(三)性別:

不拘。

(四)學歷:
1、須符合下列各類別學歷條件,不得以同等學力報考
2、畢業證書如係國外學歷須請加附中文譯本;國外學歷影本應經我國駐外單位,包括我國駐當地使、領館或派駐當地之文化、貿易、商務機構或其他經我國政府認可之機構或公證人簽證。目前若無我國駐外單位認證者,請及早申請,以免損及本身權益。
(五)兵役:
男性應考人須服畢兵役或依法免服兵役或可於規定日期以前退伍並持有證明文件者。
(六)其他: 應屆畢業生可先行報名參加筆試,如獲通知參加口試,但尚未取得畢業證書者,於口試當天應提出由學校單位出具於規定日期以前可畢業之證明文件 ; 如獲錄取應 於分發報到時,繳交畢業證書正本 。
二、甄選類別、學歷條件、甄選方式及工作內容:
甄選類別學歷條件甄選方式工作內容



(四)







大學畢業
(電機、自動控制、能源、冷凍空調工程等相關科系)
第一試(筆試)
1.英文
2.冷凍空調工程
3.電機工程
第二試(口試)

電力空調、iEN 施工維運、維運設計、IDC 機房建置及維運

大學畢業
(電子、電機、電信、資工等相關科系)
第一試(筆試)
1.英文
2.行動通信網路系統
3.電腦通信網路
第二試(口試)
1.行動通信、網路維運、通信品質優化及管理

2.行動通信加值系統維運
大學畢業
(電子、電機、電信、資工等相關科系)
第一試(筆試)
1.英文
2.計算機概論
3.電子學
第二試(口試)
1.國際通信交換及傳輸設備維 運、 數位電視平台射頻系統維運

2.網際網路設備維運、障礙處理與資安監控作業
大學畢業
(電子、電機、電信、資工等相關科系)
第一試(筆試)
1.英文
2.計算機概論
3.電腦通信網路
第二試(口試)

企業網路 / IDC 供裝及維運

大學畢業
(電機、電子、機械等相關科系)
第一試(筆試)
1.英文
2.通信系統
3.電子學
第二試(口試)
1.寬頻電路、用戶終端設備維運支援及新技術開發

2. CPE/CPN 技術服務


大學畢業
(資訊相關科系)
第一試(筆試)
1.英文
2.計算機概論
3.程式設計概論及資料庫管理
第二試(口試)
1.資訊系統程式 設計、 開發與維運管理
2.ICT 企業 M 化產品推廣與規劃
大學畢業
(資訊工程、資訊管理、電子工程等相關科系)
第一試(筆試)
1.英文
2.計算機概論
3.網際網路概論
第二試(口試)
資通信產品銷售規劃與技術支援


大學畢業(不限科系) 第一試(筆試)
1.英文
2.企業管理
3.行銷學
第二試(口試)
1.企業客戶單一窗口服務及整體服務執行事項
2.行動企客標專案、行動通信產品業務規劃、行銷業務及通路拓展
3 國際電信業務行銷
4.資通安全產品管理
正確甄選類別以正式公告為準。
註:各類科測驗科目「英文」題型為選擇題;專業科目(一)與專業科目(二)為選擇題(四選一)及非選擇題。
 
 
貳、報名期間及方式
一、
報名日期:<正確日期以正式公告為準>
二、
報名方式:一律採「網路報名」方式辦理, 不受理現場與通訊報名 。
 
參、考試日期及相關規定
一、第一試(筆試):<正確日期以正式公告為準>
(一) 集中台北考區舉辦。
(二) 請持貼有照片之任一身分證件正本(含新式國民身分證、駕照、護照及健保IC卡)入場應試;未攜帶身分證件正本者,不得入場應試。
(三) 以身心障礙身分報考者,測驗當日請攜帶身心障礙手冊正本(驗畢當日退還)。
二、第二試(口試):<正確日期以正式公告為準>
(一) 集中台北考區舉辦 。
(二) 屆時將於金融研訓院網站公告第二試之測驗時間及試場地點,不另行寄發入場通知書 。
(三) 請持貼有照片之任一身分證件正本(含新式國民身分證、駕照、護照及健保IC卡)入場應試;未攜帶身分證件正本者,不得入場應試。
四) 應繳交證件(各乙式三份):包括各項文件資料檢核表、應考人個人相關資料(含個人資料表及自傳)、新式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畢業證書影本乙份、 經原畢業學校核章之全份學業成績單影本乙份、兵役證件影本(退伍令、免服兵役證明)、其他相關資料(如技能檢定、語言能力檢定、個人優良表現等資料 )。
詳細應繳交證件請參閱「正式簡章」。
 
肆、成績計算及錄取方式
一、成績計算:
(一) 筆試成績 ( 各科成績均計算至小數點後二位,第三位四捨五入 ) :
 

1、各科 原始分數滿分以 100 分計。
2、比例: (1) 英文佔第一試成績 30% ;專業科目各佔第一試成績 35% 。
3、各科原始分數加權相加後為第一試 ( 筆試 ) 成績。
4、依第 一試成績順序,按各類組錄取名額 3 倍人數通知參加第二試 ( 口試 ) ; 如第一試成績相同時,依序以 (1) 英文, (2) 專業科目一, (3) 專業科目二等科目原始分數之高低決定排序 。
5、筆試科目一科零分 ( 含缺考 ) 者或專業科目平均未達 50 分者,不得參加第二試 ( 口試 ) 。

(二) 口試成績:
 

1、口 試成績滿分以 100 分計。
2、評 分項目如下:
(1) 儀態 ( 包括禮貌、態度、舉止 ) 。
(2) 言辭 ( 包括聲調、語言表達能力 ) 。
(3) 才識 ( 包括志趣、領導、問題判斷、分析、專業知識、專業技術與經驗 ) 。
(4) 反應能力 ( 包括 理解、應變能力 ) 。

(三) 總成績計算:
 
1、
第一試筆試總成績佔總成績 60% ;第二試 ( 口試 ) 成績佔總成績 40% 。
2、
甄試總成績相同者,依序以 (1) 筆試總成績、 (2) 口試成績之高低決定錄取排序;仍為同分者,則再依序以 (1) 英文, (2) 專業科目一, (3) 專業科目二原始分數之高低決定錄取排序 。
二、錄取方式:
(一) 依總成績高低擇優錄取 , 但口試成績未滿 70 分者,不予錄取 。
(二)

報名人數未達其原暫訂錄取名額,即該類組不足額錄取,名額亦不流用至其他類組。

(三)

逾通知報到期限而未報到者,即視為放棄,並註銷錄取資格, 得由報考同類組之應考人按成績依序錄取 。

 
伍、錄取人員分發及進用相關規定
 
一、
進用職階及待遇:

類別及職階職務

工務、資訊

業務

專業職 (四) 第一類專員

月薪新台幣 36,125 元

月薪新台幣 34,125 元

二、
體檢:
 
(一) 錄取時應繳交距報到日前三個月內之公立醫院、教學醫院、醫學中心、區域醫院(衛生院、所除外)檢查合格之體格檢查表(含胸部X光透視、梅毒血清檢查)一份,繳交之體格檢查表,應加蓋醫院印信及醫院總評「合格」 或各項檢查項目「正常」、「無異狀」等戳記 ,體格檢查不合格者,取消錄取資格。
(二) 應考人體格檢查發現有下列疾患之一者,為體格檢查不合格:
 
1、
患有法定傳染病未經治癒且須強制隔離治療者。
2、
患有嚴重精神疾患,不能處理日常事務,或有明顯傷害他人或自己之虞,或有傷害行為者。
3、

雙眼視力不良,致妨礙工作者。

4、
左右耳聽力不良,致妨礙工作者。
5、
其他嚴重疾患,無法治癒,致不堪勝任工作者。
三、
另視中華電信公司營運情況及員工績效表現核發獎金、員工紅利等。
四、
錄取者分發報到後,服務未滿二年,不得請求調整服務單位
詳細應考事項請參閱正式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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