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銀行受託經理新臺幣發行附隨業務需要甄選檢券員甄試簡章
肆、甄試類別、資格條件及考試科目:
※ 以上所列畢業證書及相關工作經驗、專業證照、語言能力證明等資格條件,於第二試 ( 口試 ) 繳交。 伍、報名方式: 一、招考資訊及甄試簡章將同時建置於臺灣銀行及臺灣金融研訊院首頁,請自行上網 點閱或下載列印,不另行販售。 二、一律採網路報名方式辦理,不受理現場與通訊報名。 三、按照網路報名程序確實填寫各項報名資訊及上傳照片。 四、報名費:新台幣800元整 繳款可利用線上刷卡、ATM轉帳、臨櫃匯款(金融機構、郵局)方式完成報名。 陸、成績計算及錄取方式: 一、第一試 ( 筆試 ) 成績 1.各科原始分數以 100 分計。 2.普通科目佔第一試(筆試)成績40%;綜合科目佔第一試(筆試)成績60%。 3.兩科原始分數加權相加後為第一試 ( 筆試 ) 成績。 4. 依應試人員第一試 ( 筆試 ) 成績高低順序,按各需才地區正取及備取合計取2倍名額參加第二試(模擬實作)。如第一試 ( 筆試 ) 成績相同時,依序以 (1) 筆試─綜合科目、 (2) 筆試─普通科目 原始分數之高低決定排序。 5. 筆試有一科0分 ( 含缺考 ) 者,不得進入第二試。 二、第二試 (模擬實作與口試)成績: (一)模擬實作: 1.採合格制。 2.應考人依現場選定之色卡題目進行實作,應試人於30秒內作答。 3.若「模擬實作」不合格,即不具錄取資格,不需再進行「口試」 (二)口試: 1.口試成績以 100分計。 2.評分項目如下: (1)儀態( 包括禮貌、態度、舉止 )。 (2)語言表達與反應能力(包括聲調、言辭、理解、應變、溝通等)。 (3)才識(包括專業知識、技術與經驗、問題判斷與分析、志趣、領導等) 。 (4)人格特質(包括價值觀、自信、抗壓、企圖心等)。 三、總成績計算:第一試(筆試)成績佔總成績50%,第二試(模擬實作與口試)成績:「模擬實作」,採合格制,若不合格,即不具錄取資格;第二試(口試)成績佔總成績50%。 第一試 ( 筆試 ) 成績與第二試 ( 口試 ) 成績加權相加後為總成績。 柒、錄取方式: 一、各需才地區錄取人員於臺灣銀行職前訓練期間,採公開分發方式,依其總成績高低 順序優先填選該需才地區所屬服務單位。 二、正取人員經全數通知進用完竣後,備取人員將視正取人員未報到有空缺時,始按總成績高低依序遞補。備取資格自榜示日起 2 年內有效,期限屆滿仍未獲通知遞補者失其效力,不得要求分發進用。 惟正取、備取人員通知進用時,逾通知報到期限而未報到者,即視為放棄,並註銷錄取資格,一律不得請求保留(通知不到者亦同)。進用後先行試用6個月,經考核合格者於試用期滿後正式派用,不合格者不予僱用。 三、錄取人員分發進用後須視職缺及進用單位服務滿 2 年後,始得提出申請調整有檢券 員員額配置之服務單位。 四、台灣銀行總行為應各地區高速整鈔機配置單位之業務需要,可就各該地區內發庫單位檢券員予以調用。 捌、待遇: 檢券員之待遇、福利等均依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經理新臺幣發行附隨業務費用管理要點」、「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檢券員管理要點」等相關規定辦理。 正式任用:第一級敘支 480 薪點 ( 月薪約 35,300 元,獎金另計 ),自94年1月1日後到職之檢券員,最高薪級為15級710薪點(月薪約50,400元)。 試用期間:除績效獎金外,餘採按件計酬方式給付,其支給標準另訂之,最低不低於基本工資。 ※詳細應考事項請參閱「正式簡章」。 <請接受社團機構提供的服務.請參加社團機構辦理的輔導> ◎社員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