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台灣土地銀行-新進一般人員甄試簡章

壹、報名事項:
一、報名日期:108年11月(正確日期以正式公告為準)。
二、報名方式:一律採「網路報名」作業,不受理現場與通訊報名。

貳、考試日期:
一、第一試(筆試):108年12月(正確日期以正式公告為準)。
二、第二試(口試):109年1月(正確日期以正式公告為準)。

參、甄試類別、學歷資格條件及筆試科目:
一、國籍: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且不得兼具外國國籍。
二、年齡、性別、兵役:不限。
三、各甄試類別英語程度條件(必要資格條件):

(一)除客服專業人員類組外,應考五職等各類組、六職等各類組、七職等電子金融業務人員類組、七職等資訊人員各類組,應具備下列任一英語程度條件:
1.全民英檢(GEPT)初級以上。
2.外語能力測驗(FLPT)筆試達150分、口試達S-1+以上。
3.劍橋大學國際商務英語能力檢測(BULATS) ALTE Level 1 以上。
4.全民網路英檢(NETPAW)初級以上。
5.多益(TOEIC)達350+以上。
6.IELTS 國際英語測試3+以上。
7.托福(TOEFL)網路29+以上。

(二)應考七職等專業會計人員類組、七職等產業調查研究人員類組、七職等市場行銷專業人員類組、八職等資訊人員各類組,應具備下列任一英語程度條件:
1.全民英檢(GEPT)中級以上。
2.外語能力測驗(FLPT)筆試達195分、口試達S-2以上。
3.劍橋大學國際商務英語能力檢測(BULATS) ALTE Level 2以上。
4.全民網路英檢(NETPAW)中級以上。
5.多益(TOEIC)達 550+以上。
6.IELTS國際英語測試4+以上。
7.托福(TOEFL)網路 47+以上。

(三)應考七職等法務人員類組、七職等國際金融人員類組及八職等國際金融人員類組,應具備下列任一英語程度條件:
1.全民英檢(GEPT)中高級以上。
2.外語能力測驗(FLPT)筆試達240分、口試達S-2+以上。
3.劍橋大學國際商務英語能力檢測(BULATS)ALTE Level 3以上。
4.全民網路英檢(NETPAW)中高級以上。
5.多益(TOEIC)達750+以上。
6.IELTS 國際英語測試5.5+以上。
7.托福(TOEFL)網路71+以上。
※【資訊人員】請連結至「108年台灣土地銀行-新進資訊人員甄試簡章」。

◎【一般人員】
●【八職等】

甄試類別

學歷及資格條件
筆試科目

國際金融人員(二)

※必要資格條件(就下列2項學歷及工作經驗組合,擇1取得及具備)
(一)學歷及工作經驗(均須取得及具備):
1.國內外研究所畢業,且已取得碩士以上學位證書。
2.具備國內外銀行下列2組其中1組之1項工作經驗滿2年(含)以上者,或下列任1組之各項工作經驗合計滿2年(含)以上者:
●第一組:
(1)國際聯貸業務開發經驗。
(2)國際聯貸徵授信業務經驗。
(3)企業金融業務開發經驗。
(4)企業金融徵授信業務經驗。
●第二組:
(1)資金調撥、貨幣市場、外匯市場經驗。
(2)債券買賣交易員、固定收益產品投資經驗。
(二)學歷及工作經驗(均須取得及具備):
1.國內外大學以上院校畢業,且已取得畢業證書或學士以上學位證書。
2.具備國內外銀行下列2組其中1組之1項工作經驗滿3年(含)以上者,或下列任1組之各項工作經驗合計滿3年(含)以上者:
●第一組:(1)國際聯貸業務開發經驗。
(2)國際聯貸徵授信業務經驗。
(3)企業金融業務開發經驗。
(4)企業金融徵授信業務經驗。
●第二組:
(1)資金調撥、貨幣市場、外匯市場經驗。
(2)債券買賣交易員、固定收益產品投資經驗。
※口試得加分條件:
●第一組:具國際聯貸案或大型企業授信業務開發經驗尤佳。
●第二組:具銀行業海外服務經驗或熟悉大陸金融業資金調撥作業者尤佳。
※報考人員於通過第一試,參加第二試報到時應簽立同意書,同意依照臺灣土地銀行業務需要派赴國外及大陸地區分支機構。(無法配合者請勿報考)
1.科目一(40%):
國文及英文
◎題型:選擇題+非選擇題
2.科目二(60%):國際金融
◎題型:非選擇題

●【七職等】

甄試類別

學歷及資格條件
筆試科目
法務人員(二)
※必要資格條件(均須取得及具備):
1.國內外大學以上院校法律學系所畢業,且已取得畢業證書或學士以上學位證書。
2.具備下列其中一項工作經驗2年(含)以上:
(1)銀行業:財務部門或國際金融部門。
(2)保險業:財務部門或國際金融部門。
※口試得加分條件:
1.已取得中華民國律師證書及實務訓練合格證書。
2.曾撰擬ISDA、CSA及EMIR等相關契約專案法律文件經驗者。
1.科目一(30%):
英文
◎題型:中翻英、英翻中
2.科目二(70%):
商事法及國際經濟法
◎題型:選擇題+非選擇題
法務人員(三)
※必要資格條件(均須取得):
1.國內外大學以上院校法律學系所畢業,且已取得畢業證書或學士以上學位證書。
2.已取得中華民國律師證書及實務訓練合格證書。
1.科目一(40%):
國文及英文
國文考公文簽及函各一題,英文考中翻英及英翻中各一題。
◎題型:非選擇題
2.科目二(60%):
綜合科目【含民法、票據法、民事訴訟法、強制執行法、銀行法、洗錢防制及打擊資恐相關法規(包括洗錢防制法、資恐防制法、金融機構防制洗錢辦法及銀行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注意事項範本)】
◎題型:非選擇題
電子金融業務人員
※必要資格條件(均須取得及具備):
1.國內外研究所畢業,且已取得碩士以上學位證書。
2.具備下列銀行工作經驗合計2年(含)以上或公民營企業工作經驗合計3年(含)以上:資訊、數位金融、電子支付、大數據分析等規劃與管理。
1.科目一(20%):
國文及英文
◎題型:選擇題
2.科目二(80%):
綜合科目【含數位金融、問題分析與解決、邏輯推理能力、專案管理】
◎題型:選擇題+非選擇題

專業會計人員

※必要資格條件(均須取得及具備):
1.國內外大學以上院校會計學系所畢業,且已取得畢業證書或學士以上學位證書。
2.已取得中華民國會計師證書(不得以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會計師考試及格證書代替)。
3.具備曾任職勤業眾信(Deloitte)、資誠(PricewaterhouseCoopers)、安永(Ernst&Young)或安侯建業(KPMG)會計師事務所工作經驗2年(含)以上。
1.科目一(30%):
國文及英文
◎題型:選擇題
2.科目二(70%):
綜合科目【含會計學(包括國際會計準則公報IASs、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公報IFRSs及相關解釋(以當次考試上一年度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正體中文版之規定為準)、財務報表分析)、綜合法規(包括公司法、證券交易法、商業會計法)、稅務法規(包括稅捐稽徵法、所得稅法、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
◎題型:選擇題+非選擇題

產業調查研究人員

※必要資格條件(均須取得及具備):
1.國內外大學以上院校畢業,且已取得畢業證書或學士以上學位證書。
2.具備國內外銀行企業金融實務工作經驗2年(含)以上。
※口試得加分條件:
1.曾參與政府相關產業專案計畫。
2.已取得相當於全民英檢中高級以上英語檢定證明文件。
1.科目一(40%):
國文及英文
◎題型:國文為公文寫作,英文為英翻中。
2.科目二(60%):
總體經濟學及產業分析
◎題型:非選擇題

市場行銷專業人員

※必要資格條件(均須取得及具備):
1.國內外大學以上院校畢業,且已取得畢業證書或學士以上學位證書。
2.具備國內外銀行AO或RM等企金行銷業務工作經驗2年(含)以上。
※名詞註解:
AO(Account Officer)帳戶管理員,RM(Relation Manager)客戶關係經理兩者皆是第一線的業務人員。
1.科目一(40%):
國文及英文
◎題型:國文為公文寫作,英文為英翻中。
2.科目二(60%):
綜合科目【含(1)會計學概要、票據法概要、銀行法概要,占本科目50%;(2)授信及徵信專業能力,占本科目50%)】
◎題型:選擇題

國際金融人員(一)

※必要資格條件(均須取得及具備):
1.國內外大學以上院校畢業,且已取得畢業證書或學士以上學位證書。
2.具備國內外銀行外匯或徵授信相關工作經驗1年(含)以上。
※口試得加分條件:
具備法令遵循或洗錢防制工作經驗。
1.科目一(40%):
國文及英文
◎題型:選擇題
2.科目二(60%):
國際金融
◎題型:選擇題

●【六職等】

甄試類別

學歷及資格條件
筆試科目

客服專業人員

※必要資格條件(均須取得及具備):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且已取得畢業證書或學士以上學位證書。
2.具備100家分行之公民營金融機構客戶服務工作經驗5年(含)以上。
※須配合客服業務輪值三班制。(無法配合輪值者請勿報考)
※錄取人員應立同意書,同意在進用之業務單位服務5年內須取得最近年度對外招考一般金融人員相同之證照、語文等相關資格條件,未依限取得者,本行得依「財政部所屬國營金融保險事業人員退休撫卹及資遣辦法」第四章第15條第7款等相關規定,予以資遣。
※口試得加分條件:
1.精通臺語或客語。
2.取得相當於全民英檢初級以上英語檢定證明文件。
1.科目一(40%):
國文及英文
◎題型:選擇題
2.科目二(60%):
綜合科目【含會計學概要、貨幣銀行學概要、票據法概要】
◎題型:選擇題

●【五職等】

甄試類別

學歷及資格條件
筆試科目

一般金融人員

※必要資格條件(均須取得及具備):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且已取得畢業證書或學士以上學位證書。
2.具備下列測驗合格證明書:
(1)「金融市場常識與職業道德」測驗合格證明,並於參加口試時具備有效期限2年(含)以上。
(2)「信託業業務人員信託業務專業測驗合格證明書」或「信託業業務人員信託業務專業測驗(信託法規乙科)合格證明書」。
(3)以下4款中至少1款:
A.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業務員資格測驗。
B.證券投資分析人員資格測驗。
C.投信投顧相關法規(含自律規範)乙科測驗。
D.證券商高級業務員資格測驗。
3.錄取人員進用後,須於試用期滿考核前取得「人身保險業務員資格測驗合格證書」及「財產保險業務員資格測驗合格證書」,未取得者視為試用不合格,不予進用(解僱)。
1.科目一(40%):
國文及英文
◎題型:選擇題
2.科目二(60%):
綜合科目【含會計學概要、貨幣銀行學概要、票據法概要】
◎題型:選擇題

法務人員(一)

※必要資格條件國內外大學以上院校法律學系所畢業,且已取得畢業證書或學士以上學位證書。1.科目一(40%):
國文及英文
◎題型:國文為公文寫作,英文為選擇題。
2.科目二(60%):綜合科目【含民法、民事訴訟法、強制執行法、票據法、銀行法】
◎題型:選擇題

電子金融業務人員(一)

※必要資格條件國內外大學以上院校畢業,且已取得畢業證書或學士以上學位證書。1.科目一(20%):
國文及英文
◎題型:選擇題
2.科目二(80%):
綜合科目【含數位金融、問題分析與解決、邏輯推理能力】
◎題型:選擇題+非選擇題

◎備註:
1.上表所列學歷須為教育部認可之學校,且不得以同等學力報考
※如未能出具已完成前項單位驗(認)證之證明,將不符合所規定之資格條件,不得入場參加第二試(口試)。
2.上表所列學歷、專業證照、工作經驗等資格限於第二試前一日前取得。
3.
應考人依報考類別,符合以上資格條件者,得先行報考;報考者須通過第一試(筆試)後,始得參加第二試(口試)。通知參加第二試(口試)者,於第二試報到時須繳驗相關證明文件(詳見本簡章第伍點第二項),核驗通過後始可入場應試。
4.本項甄試應試資格係採甄試報名後審查,應考人所繳交各種證件影本及資料如有資格不符、偽造、變造或其他不實情事,應考人應負法律責任。於甄試期間發現者除扣留其所繳證明文件外,並拒絕其進場應試;於甄試完畢後榜示前發現者,不予錄取;榜示後發現者,撤銷其錄取資格

肆、成績計算及錄取方式:
一、成績計算(計算至小數點後二位,第三位四捨五入):
(一)第一試(筆試)成績:
1.各科原始分數以100分計。
2.各甄試類組,各科目加權比例說明:
(1)一般金融人員、法務人員(一)及(三)、客服專業人員、產業調查研究人員、市場行銷專業人員、國際金融人員:科目一占第一試(筆試)成績40%;科目二占第一試(筆試)成績60%。
(2)法務人員(二)、專業會計人員:科目一占第一試(筆試)成績30%;科目二占第一試(筆試)成績70%。
(3)電子金融業務人員、資訊人員:科目一占第一試(筆試)成績20%;科目二占第一試(筆試)成績80%。
3.各科原始分數依指定加權比例,加權相加後為第一試(筆試)成績。
4.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參加第二試(口試):
(1)第一試(筆試)有一科零分(含缺考)。
(2)第一試(筆試)成績未達50分者。
5.依應考人員第一試(筆試)成績順序,按各甄試類組正取及備取合計名額在6名(含)以下者,取3倍人數通知參加第二試(口試);7名(含)以上者取2倍人數通知參加第二試(口試)。
6.如第一試(筆試)成績相同時,依序以(1)科目二、(2)科目一之原始分數高低決定排序,如仍為同分,則增額通知參加第二試(口試)。
(二)第二試(口試)成績:
口試成績以100分計,並依下列與工作相關之構面及當日繳交各項資料進行綜合評分:
1.儀態(包括禮貌、態度、舉止)。
2.語言表達與反應能力(包括聲調、言辭、理解、應變、溝通、行銷能力等)。
3.才識 (包括括專業知識、技術與經驗、問題判斷與分析、志趣、領導等)。
4.人格特質(包括價值觀、自信、抗壓、企圖心等)。
(三)總成績計算:
1.第一試(筆試)成績佔甄試總成績60%。
2.第二試(口試)成績佔甄試總成績40%。
3.第一試(筆試)成績與第二試(口試)成績加權相加後為甄試總成績。
二、錄取方式:
(一)錄取按甄試總成績高低順序擇優錄取,惟第二試(口試)成績未達60分者,不予錄取。
(二)甄試總成績相同者,依下列成績之高低決定錄取排序(1)第一試(筆試)成績、(2)第二試(口試)成績之高低決定錄取排序;仍為同分者,則再依序以(1)筆試─科目二、(2)筆試─科目一之原始分數高低決定錄取排序。
(三)各類組錄取名額相互間不得流用。
(四)相關錄取人員名單移請臺灣土地銀行辦理後續進用事宜。

伍、錄取及進用:
一、正取及備取人員自榜示日起1年內,由臺灣土地銀行視業務需要及職缺按甄試總成績高低依序通知進用。各甄試類組正取人員經全數通知進用完竣後,其備取人員採下列方式進用:
(一)一般金融備取人員:將視臺灣土地銀行業務需要及職員預算員額有空缺時,始按甄試總成績高低依序遞補。
(二)一般金融以外備取人員:如正取人員有逾應報到期限而未報到、試用期間考核不合格或正式派用後離職致未足額時,始按甄試總成績高低依序遞補。
備取資格自榜示日起1年內有效,期限屆滿仍未獲通知遞補者失其效力,不得要求分發進用。正、備取人員經通知進用,逾通知應報到期限而未報到者(含無法報到者),即視為放棄,並註銷錄取資格,一律不得申請保留或延期報到(通知不到者,亦同)。正取及備取人員均須同意其個人資料由臺灣土地銀行歸檔保留,並同意臺灣土地銀行得就正取及備取人員之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
二、錄取人員進用後先試用6個月,試用期滿並獲考核合格者正式派用,不合格者不予進用(解僱)。
三、「一般金融人員」類組之錄取人員進用後,須於試用期滿3週前取得「人身保險業務員資格測驗合格證書」及「財產保險業務員資格測驗合格證書」,試用期滿3週前未取得者視為試用不合格,不予進用(解僱)。
四、「客服專業人員」類組錄取人員進用後應立同意書(詳正式簡章附件三),同意在進用之業務單位服務5年內須取得最近年度對外招考一般金融人員相同之證照、語文等相關資格條件,未依限取得者,台灣土地銀行得依「財政部所屬國營金融保險事業人員退休撫卹及資遣辦法」第四章第15條第7款等相關規定,予以資遣。
五、各甄試類組錄取人員進用後應立二份切結書:
(一)五職等人員須同意在需才地區所分發進用之業務單位服務滿3年;六職等、七職等及八職等人員須同意在需才地區所分發進用之業務單位服務滿5年,始得依台灣土地銀行相關規定申請調動服務單位,否則不予進用(解僱)。
(二)須同意台灣土地銀行向錄取人員所提供學歷證明文件之學校,辦理該文件真偽查詢作業,如有偽造、變造或其他不實情事等,除應負法律責任,並撤銷錄取資格不予進用(解僱)。

陸、待遇:按「公營金融、保險事業機構各職等職位新進人員資格條件及核薪標準表」及進用機構規定支薪:
一、五職等人員敘支480薪點(月薪約33,580元,獎金另計)。
二、六職等人員敘支550薪點(月薪約38,324元,獎金另計)。
三、七職等人員敘支660薪點(月薪約44,816元,獎金另計)。
四、八職等人員敘支780薪點(月薪約51,023元,獎金另計)。

※詳細應考事項,請參閱「正式簡章」。


<請接受社團機構提供的服務.請參加社團機構辦理的輔導>
◎社員服務:
目      的:
提供完整、正確、即時的「考試資訊」,以便社員掌握正確的考情,選擇適當的考試應考。
服務事項:
一.考情報導:包括考試簡章、考情快訊、考友社刊、應考須知……等。
二.考情諮詢:提供各項考情諮詢,協助辦理應考事項。
三.社員優待:社員參加『函授』或『面授』,可享九折優待。
四.專案優惠:配合各項考試,舉辦社員「專案優惠」活動。

參加辦法:
歡迎加入社員,請詳細填寫社員資料表」。

◎ 函授輔導:
目      的:
提供全套考試教材,以便考生針對「命題範圍」、「命題方式」、「命題趨勢」準備考試。
服務事項:
一.命題講義:根據最新命題大綱,精編全部命題重點,完全掌握命題範圍。
二.模擬試題∶長期追蹤歷屆試題,獨家建立完整題庫,完全掌握命題方式。
三.補充資料∶最新時事資料,隨時提供考情動態,完全掌握命題趨勢。
四.考試服務∶
(1)考情服務:隨時報導最新考情,提供各項考情諮詢。
(2)應考服務:協助辦理應考事項,提供各項應考諮詢。
(3)課程服務:協助使用課程教材,解答課程教材疑難。
※請參閱「函授服務簡介」-內容包括:函授辦法、函授進度表、教材樣本等等。
訂購方式:
一.請親至<台北總社或各地分社>洽購。
二.不便親來者可採用「線上訂購」。
◎ 面授輔導∶
目          的:
提供完整的「考試輔導」,以便考生「有效率、有效果」的準備考試。
服務事項:
一.課程:精心設計「有效率、有效果」的課程,以達「事半功倍」之效。
二.師資:禮聘權威名師授課,經由專業輔導,以便考生有系統的準備考試。
三.教材:精編全套教材,完全掌握「命題範圍」、「命題方式」、「命題趨勢」。
四.教室:提供「安全、舒適、實惠」的授課空間,打造優良的應考環境。
五.服務:提供各項考情諮詢,協助辦理應考事項,解答課程教材疑難。
六.管理:運用「計劃、執行、管制」的管理方法,達成「金榜題名」的目標。
報名方式:請親至考友社<台北總社或各地分社>洽詢。

您若需要相關考試資訊與考試服務,或有任何疑問,歡迎與我們聯絡
*姓名:
性別:
生日:
*行動電話:
*電子信箱:
郵遞區號:
*地址:
學歷: 學校 科系
*有興趣的考試:
*驗證碼
關於我們免費資料索取常見問題訂閱電子報與我們聯絡使用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