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土銀保險經紀人股份有限公司新進人員甄試
壹、報名事項:
一、報名日期:108年7月(正確日期以正式公告為準)。
二、報名方式:一律採網路報名作業,不受理現場與通訊報名。
貳、考試日期:
一、第一試(筆試):108年8月(正確日期以正式公告為準)。
二、第一試(口試):108年9月(正確日期以正式公告為準)。
參、甄試類別、錄取名額、學歷資格條件及筆試科目:
一、國籍: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且不得兼具外國國籍(報考者通過第一試,於參加第二試報到時應繳交「國籍具結書」)。
二、年齡、性別、兵役:不限。
三、各甄試類組所需具備學歷、專業證照、工作經驗等資格條件及筆試科目,如下表:
職等 | 甄試類別
| 必要資格條件 | 筆試科目及題型 |
8 職 等 | 主辦會計人員
| 1.學歷:國內外大學(含)以上院校商學院畢業,並已取得學士(含)以上學位證書。 2.工作經歷:具會計師事務所會計相關工作經驗3年以上或具公民營銀行、保險相關行業會計部門3年以上工作經驗。 ※口試得加分條件: 1.具中華民國會計師考試及格證書。 2.曾任職勤業眾信(Deloittc)、資誠(PricewaterhouseCoopers) 、安永(Ernst&Young)或安侯建業(KPMG)會計師事務所2年以上者。 | 1.普通科目(30%): 國文及英文 ◎題型:選擇題 2.專業科目(70%): (1)會計學(包括國際會計準則公報IASs、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公報 IFRSs及相關解釋、財務報表分析)。 (2)綜合法規(包括公司法、商業會計法、稅捐稽徵法、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 ◎題型:選擇題及非選擇題 |
6 職 等 | 資訊人員
| 1.學歷:國內外大學(含)以上院校畢業,並已取得學士(含)以上學位證書。 2.工作經歷:具資訊處理及系統管理相關經驗1年以上。 3.專業證照:MCSE 證照。 ※口試得加分條件: 1.具保險相關行業合計3年以上工作經驗。 2.曾參與保經代公司作業系統開發建置者。 3.具PMP或MCDBA證照。 | 1.普通科目(30%):國文及英文 ◎題型:選擇題 2.專業科目(70%): (1)程式設計(以JAVA、SQL、.NET 語言為主) (2)資料庫管理及網路管理 ◎題型:非選擇題 |
6 職 等 | 法務人員
| 1.學歷:國內外大學(含)以上院校法律相關系所畢業,並已取得學士(含)以上學位證書。 2.工作經歷:曾具法務處理相關經驗1年以上。
※口試得加分條件具律師事務所或保險相關行業。 | 1.普通科目(30%):國文及英文 ◎題型:選擇題 2.專業科目(70%):綜合法規(民法、保險法、金融消費者保護法及個人資料保護法) ◎題型:非選擇題 |
2 職 等 | 工友 | 學歷:高中(職)(含)以上學校畢業,並已取得畢業證書。 ※口試得加分條件:具政府機關頒發之「丙級電腦軟體應用技術士」證照。 | 1.普通科目(30%):國文基本常識 ◎題型:選擇題 2.專業科目(70%):金融常識 ◎題型:選擇題 |
2 職 等 | 工友兼駕駛 | 1.學歷:高中(職)(含)以上學校畢業,並已取得畢業證書 。2.專業證照:具職業小客車駕駛執照(註)。 3.具參加口試者,須提供口試日期前近1個月(自104年9月16日起)申請之「中華民國汽車駕駛執照審查證明書(無肇事證明書)」正本,並於第二試(口試)當日繳交。 ※口試得加分條件具政府機關頒發之「丙級電腦軟體應用技術士」證照。 | 1.普通科目(30%):國文基本常識 ◎題型:選擇題 2.專業科目(70%):金融常識 ◎題型:選擇題 |
註: | |
1. | 上表所列學歷須為教育部認可之學校,且不得以同等學力報考。 |
2. | 應考人符合以上資格條件者,得先行報考;報考者須通過第一試(筆試)後,始得參加第二試(口試)。通知參加第二試(口試)者,於第二試報到時須繳驗相關證明文件(詳見本簡章第伍點第二項),核驗通過後始可應試。 |
3. | 應考人所持職業小客車駕駛執照,截至104年12月31日仍須有效,錄取人員經土銀保險經紀人股份有限公司通知進用時,如屆審驗日期,應先辦理審驗,換發有效職業汽車駕駛執照。(持職業汽車駕駛執照者,應自發照之日起,每滿3年審驗一次,如屆審驗日期,應先辦理審驗,換發有效職業汽車駕駛執照。) |
肆、成績計算及錄取方式: |
一、成績計算(計算至小數點後二位,第三位四捨五入): |
(一) | 第一試(筆試)成績: |
| 1. | 各科原始分數以100分計。 |
| 2. | 普通科目占第一試(筆試)成績30%;專業科目占第一試(筆試)成績70%。 |
| 3. | 兩科原始分數加權相加後為第一試(筆試)成績。 |
| 4. | 依應考人員第一試(筆試)成績高低順序,按各甄試類組正取及備取合計名額,取3倍人數通知參加第二試(口試)。 |
| 5. |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參加第二試(口試): |
| | (1) | 第一試(筆試)有一科零分(含缺考) |
| | (2) | 第一試(筆試)成績未達50分者。 |
| 5. | 如第一試(筆試)成績相同時,依序以(1)專業科目、(2)普通科目之原始分數高低決定錄取排序。如仍為同分,則增額通知參加第二試(口試)。 |
(二) | 第二試(口試)成績: |
| 口試成績以100分計,並依下列與工作相關之構面及當日繳交各項資料進行綜合評分: |
| 1. | 儀態(包括禮貌、態度、舉止 )。 |
| 2. | 語言表達與反應能力(包括聲調、言辭、理解、應變、溝通、行銷能力等)。 |
| 3. | 才識 (包括括專業知識、技術與經驗、問題判斷與分析、志趣、領導等)。 |
| 4. | 人格特質(包括價值觀、自信、抗壓、企圖心等)。 |
(三) | 總成績計算: |
| 1. | 第一試(筆試)成績佔甄試總成績60%。 |
| 2. | 第二試(口試)成績佔甄試總成績40%。 |
| 3. | 第一試(筆試)成績與第二試(口試)成績加權相加後為甄試總成績。 |
二、錄取方式: |
(一) | 錄取按甄試總成績高低順序擇優錄取,惟第二試(口試)成績未達60分者,不予錄取。 |
(二) | 甄試總成績相同者,依下列成績之高低決定錄取排序(1)第一試(筆試)成績、(2)第二試(口試)成績之高低決定錄取排序;仍為同分者,則再依序以(1)筆試─專業科目、(2)筆試─普通科目之原始分數高低決定錄取排序。 |
(三) | 各甄試類組錄取名額相互不得流用。 |
| 相關錄取人員名單移請土銀保險經紀人股份有限公司辦理後續進用事宜。 |
伍、錄取及進用: |
一、 | 正取及備取人員由土銀保險經紀人股份有限公司自榜示日起一年半內,視業務需要、職缺,主動按甄試總成績高低依序通知進用。各甄試類組正取人員經通知且進用完竣,若有人員離職致未足額時,始按各甄試類組備取人員甄試總成績高低依序通知遞補。備取資格自榜示日起一年半內有效,期限屆滿仍未獲通知遞補者失其效力,不得要求分發進用。正、備取人員經通知進用,逾通知應報到期限而未報到者(含無法報到者),即視為放棄,並註銷錄取資格,一律不得申請保留或延期報到(通知不到者,亦同)。 |
二、 | 錄錄取人員報到後須先行試用6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正式派用,不合格者予以解僱。 |
三、 | 錄取人員進用後應立切結書,同意在需才地區服務滿3年,始得提出申請調整服務單位,否則應予解僱。 |
四、 | 錄取人員於分發報到須繳驗資料如下,未提出繳驗者,即撤銷其錄取資格: |
| (一) | 新式國民身分證正本。 |
| (二) | 畢業證書正本(如係國外學歷須請加附中文譯本,並應經我國駐外單位,包括我國駐當地使、領館或派駐當地之文化、貿易、商務機構或其他經我國政府認可之機構驗證或公證人認證)。 |
| (三) | 如為役畢男性須檢附退伍令或免服兵役證件正本。 |
| (四) | 依報考資格所要求之專業證照、工作經歷等證明正本及相關資料。 |
| (五) | 公立醫院出具1個月內體檢合格之體格檢查表(依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十一條規定辦理),體檢空白表格 |
五、 | 凡經錄取分發後,錄取人員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者,將不予分發進用或即予解僱(職): |
| (一) | 犯內亂罪、外患罪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
| (二) | 曾服公職有貪污行為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
| (三) | 犯前二款以外之罪,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者。 |
| (四) | 依法停止任用、受休職處分尚未期滿或因案停止職務其原因尚未消滅者。 |
| (五) | 褫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
| (六) | 受監護宣告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者。 |
| (七) | 所提供繳驗之資料經查證不符、偽造、變造或其他不實情事者。 |
陸、待遇: |
| 按「公營金融、保險事業機構各職等職位新進人員資格條件及核薪標準表」及土銀保險經紀人股份有限公司規定支薪: 八職等人員敘支780點(月薪51,023元,獎金另計) 六職等人員敘支550點(月薪38,324元,獎金另計) 二職等人員敘支340點(月薪24,092元,獎金另計) |
※詳細應考事項,請參閱正式簡章。 |
<請接受社團機構提供的服務.請參加社團機構辦理的輔導>
◎社員服務:
目 的:提供完整、正確、即時的「考試資訊」,以便社員掌握正確的考情,選擇適當的考試應考。
服務事項:
一.考情報導:包括考試簡章、考情快訊、考友社刊、應考須知……等。
二.考情諮詢:提供各項考情諮詢,協助辦理應考事項。
三.社員優待:社員參加『函授』或『面授』,可享九折優待。
四.專案優惠:配合各項考試,舉辦社員「專案優惠」活動。
參加辦法:歡迎加入社員,請詳細填寫「社員資料表」。
◎ 函授輔導:
目 的:提供全套考試教材,以便考生針對「命題範圍」、「命題方式」、「命題趨勢」準備考試。
服務事項:
一.命題講義:根據最新命題大綱,精編全部命題重點,完全掌握命題範圍。
二.模擬試題∶長期追蹤歷屆試題,獨家建立完整題庫,完全掌握命題方式。
三.補充資料∶最新時事資料,隨時提供考情動態,完全掌握命題趨勢。
四.考試服務∶
(1)考情服務:隨時報導最新考情,提供各項考情諮詢。
(2)應考服務:協助辦理應考事項,提供各項應考諮詢。
(3)課程服務:協助使用課程教材,解答課程教材疑難。
訂購方式:
一.請親至<台北總社或各地分社>洽購。
二.不便親來者可採用「線上訂購」。
◎ 面授輔導∶
目 的:提供完整的「考試輔導」,以便考生「有效率、有效果」的準備考試。
服務事項:
一.課程:精心設計「有效率、有效果」的課程,以達「事半功倍」之效。
二.師資:禮聘權威名師授課,經由專業輔導,以便考生有系統的準備考試。
三.教材:精編全套教材,完全掌握「命題範圍」、「命題方式」、「命題趨勢」。
四.教室:提供「安全、舒適、實惠」的授課空間,打造優良的應考環境。
五.服務:提供各項考情諮詢,協助辦理應考事項,解答課程教材疑難。
六.管理:運用「計劃、執行、管制」的管理方法,達成「金榜題名」的目標。
報名方式:請親至考友社<台北總社或各地分社>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