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年臺灣菸酒公司從業人員甄試簡章

壹、報名資格
一、國籍: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且不得兼具外國國籍。
二、
兵役:男性應考人須服畢兵役 ( 含國民兵與補充兵 ) 或依法免服兵;或可於100年9月26日前退伍,並持有證明文件者。
三、性別:不拘。
四、年齡:不限。
五、體格需求:
  (一)評價職位人員:
    (1)共同部分:無心臟病(不能處理日常事務者)、癲癇、精神疾病(不能處理日常事務,或有明顯傷害他人或自己之虞,或有傷害行為者)、
法定傳染病(未經治癒,且需強制隔離治療者),或不堪勞動達無法勝任工作之情形等。
    (2) 技術類人員 ( 除銷售人員、護士以外 ): 兩眼矯正後視力均為 0.5 以上; 兩眼辨色力正常; 矯正後聽力正常。
    (3) 非 技術 類人員 ( 銷售人員、護士 ): 兩眼矯正後優眼視力為 0.5 以上; 無色盲; 優耳聽力正常。
  (一)第三職等人員:
    (1)兩眼矯正後優眼視力為0.5以上。
    (2)無色盲、 優耳聽力正常 。
    (3)無心臟病(不能處理日常事務者)、癲癇、精神疾病(不能處理日常事務,或有明顯傷害他人或自己之虞,或有傷害行為者)、
法定傳染病(未經治癒,且需強制隔離治療者),或不堪勞動達無法勝任工作之情形等。
貳、甄試類別、測驗科目及工作性質
一、評價職位人員:
 

甄試類別 (名額)

學歷及資格條件

測驗科目與筆試配分比例

工作性質簡述

銷售人員
(46名)
專科以上畢業 共同科目:國文 (10%)
專業科目1:行銷英文(50%)
專業科目2:行銷學概要(40%)

註: 行銷英文測驗題型包含中翻英、情境式簡答題
機場免稅店銷售業務 。
工作地點: 桃園國際機場免稅商店
銷售人員(原住民)
(1名)
儲運員
(3名)
1.高中職以上畢業
2.以下證照擇一:
(1) 堆高機操作人員訓練結業證書
(2) 堆高機操作技術士
共同科目:國文、英文 (10%)
專業科目1:倉儲管理概要(45%)
專業科目2:作業(含運輸)安全概要(45%)
運用機械設備或人力從事各種原材料、成品、容器之搬運、堆存、裝卸及配合生產單位調度各種材料容器成品之搬運等作業。
工作地點: 竹南啤酒廠
化工技術員
(24名)
高中職以上畢業 共同科目:國文、英文 (10%)
專業科目1:普通化學(45%)
專業科目2:分析化學(45%)
1. 從事酒類製儲、製酒原料處理、容器洗驗等。
2. 微生物培養、化驗分析及酒類之糖化、發酵、蒸餾、儲酒、調合等作業。
3. 從事半成品、成品之取樣、檢驗、紀錄、計算及繪製管制圖等,以達成產品品質標準化等作業。
4. 菸品製程條件控制、香味料調配、溫濕度及水份檢測控管。
工作地點:全台
環保技術員
(1名)
高中職以上畢業 共同科目:國文、英文 (10%)
專業科目1:環保法規(45%)
專業科目2:環工概論、環境水質標準檢驗方法 (45%)
1. 酒廠廢水 / 廢液處理、污泥脫水及設備保養。
2. 酒廠製程化驗 (COD 、 SS 、 PH 、 Do) 工作。
工作地點: 台中酒廠
鍋爐技術員
(2名)
1.高中職以上畢業
2.以下證照擇一:
(1) 鍋爐 ( 操作或裝修 ) 技術士乙級以上
(2) 乙級 ( 以上 ) 鍋爐操作人員訓練結業證書
共同科目:國文、英文 (10%)
專業科目1:機械材料 (45%)
專業科目2:工程力學 (45%)
操作燃油鍋爐及其附屬設備,軟水處理,調整蒸氣供應量以及設備保養、環境清潔等作業。
工作地點: 竹南啤酒廠
電氣技術員
(1名)
1.高中職以上畢業
2.以下證照擇一:
(1) 配線技術士 ( 室內或工業 ) 乙級以上
(2) 甲種電匠證照
共同科目:國文、英文 (10%)
專業科目1:電子學 (45%)
專業科目2:電工原理 (45%)
從事電氣設備之檢修、安裝、電氣器具裝修及保養各種電機設備,擔任變電設備之裝配修理,配電室輪班作業,使用變電設備供應全廠電源,及各種自動工業儀表校正、維護及各項電機設備之保養、大修。
工作地點:全台

印刷技術員
(2名)

高中職以上畢業 共同科目:國文、英文 (10%)
專業科目1:印刷學 (45%)
專業科目2:印刷適性 (45%)

從業印鐵設備操作、保養、維修等工作。
工作地點: 林口印刷廠

製酒技術員
(5名)

高中職以上畢業 共同科目:國文、英文 (10%)
專業科目1:食品化學 (45%)
專業科目2:食品微生物 (45%)

生產線上作業。
工作地點:全台

電子技術員
(10名)

高中職以上畢業 共同科目:國文、英文 (10%)
專業科目1:電子學 (45%)
專業科目2:自動控制 (45%)

1. 製菸、酒、製瓶電子控制系統(包括電控線路查修、 PLC 、圖控及電機自動控制等)的操作、維修與保養。
2. 從事各電氣自動控制設備,工業儀器等電子器材機具設備之安裝調整及修護保養等。
工作地點:全台

機械技術員
(43名)

高中職以上畢業 共同科目:國文、英文 (10%)
專業科目1:機械材料 (45%)
專業科目2:機械製造與機械製圖 (45%)
1. 酒類包裝設備操作保養,包裝機械之清理、保養、維修等工作。
2. 製菸設備(包括輸送、滾筒、切割、高速傳動裝置及包裝機器等)操作與維修保養。
3. 從事製瓶各種原料之調和、堆送,瓶模之洗刷防鏽、磨光等作業與相關機器設備之清理維護等作業。
工作地點:全台 / 花蓮酒廠
機械技術員
(原住民)
(5名)

護士
(2名)

1.高中職以上畢業
2.以下擇一即可:
(1) 公務人員考試普通考試護士類科及格
(2)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護士類科及格

共同科目:國文、英文 (10%)
專業科目1:護理學概要 (45%)
專業科目2:基礎醫學概要 (45%)

員工護理保健工作。
工作地點: 台北菸廠
/ 內埔菸廠

二、第三職等人員:
 

甄試類別 (名額)

學歷及資格條件

測驗科目與筆試配分比例

工作性質簡述

會計人員 (一)
(7名)

【以下擇一即可】
1.大學(含學院)以上會計系畢業
2.大學(含學院)以上畢業, 並修習以下學科合計不得少於 12 個學分:
(1) 會計學 ( 初級會計學或會計學原理、中級會計學、高級會計學等學科 )
(2) 成本與管理會計。

共同科目:英文(10%)
專業科目1:中級會計學(45%)
專業科目2:成本與管理會計(45%)

會計業務相關工作,可獨立作業,並熟悉Excel及Word軟體操作。
工作地點:全台

政風人員
(3名)
大學(含學院)以上畢業 共同科目:英文(10%)
專業科目1:行政學、行政法(60%)
專業科目2:刑法及民法概要(30%)
辦理政風業務,並協助處理商標維護之民、刑事訴訟事宜。
工作地點:全台
會計人員 (二)
(5名)
【以下學歷擇一即可】
1.大學(含學院)以上會計系畢業
2.大學(含學院)以上畢業, 並修習以下學科合計不得少於 12 個學分:
(1) 會計學 ( 初級會計學或會計學原理、中級會計學、高級會計學等學科 )
(2) 成本與管理會計。

【以下擇一工作經驗條件即可】
1. 曾任 公務 機關或國營事業機構從事會計審 計工作五年以上 者
2. 曾在上市櫃、公開發行之製造業或年營業額達 3 億元以上之製造業從事會計工作五年以上者
3. 曾在國內執業之國際性會計師事務所實地從事審計工作五年以上者
4. 曾任以上 1 、 2 、 3 款所列條件之服務機關工作資歷合計五年以上者

共同科目:英文(10%)
專業科目1:中級會計學(45%)
專業科目2:成本與管理會計(45%)
會計業務相關工作,可獨立作業,並熟悉Excel及Word軟體操作。
工作地點:全台
註1:各類別所要求 學歷及工作經驗年資等 資格限於第二試 ( 口試 ) 前一日(100 年9月2 日)之前取得 。
註2:各類別均不得以同等學力報考
參、報名相關事項
一、

報名期間:100年7月11日至21日

二、 報名方式: 一律採「網路報名」方式辦理,不受理現場與通訊報名,為免網路壅塞,請儘早上網報名。

肆、測驗日期

一、 第一試 ( 筆試 ) 測驗日期:100年8月7日
二、 第二試 ( 口試 ) 測驗日期:100年9月3日
、測驗方式
一、 評價職位人員:
  (一) 共同科目:佔筆試成績10% ,其中國文為非選擇題,英文為四選一單選題。
專業科目:除「銷售人員」專業科目 1 :行銷英文,考試題型為中翻英、情境式簡答題外,其餘均為四選一單選題。
  (二) 第二試(口試及體能測驗)依第一試(筆試)成績高低順序,按各類類組錄取名額3倍人數(不足5人以5人計),通知參加第二試。 本次招募之各類別人員(銷售人員及護士除外),第二試皆須先進行口試,再進行體能測驗 (負重30 公斤沙包跑走50 公尺)。
二、 第三職等人員:
  (一) 共同科目:「英文」佔筆試成績10%,題型為四選一單選題。
專業科目:測驗題型為非選擇題(依各類組應試內容而不同,可能為問答題、申論題、計算題等)。
  (二) 第二試(口試)依第一試(筆試)成績高低順序,按各類類組錄取名額4倍人數(不足5人以5人計),通知參加口試。 測驗包括「儀態」、「言辭」、「才識」、「反應能力」

總成績計算:

一、 評價職位人員:
(1)第一試(筆試)成績: 各科原始分數以 100 分計,缺考之科目,以零分計算。 有一科目為零分或缺考者、或 專業科目之原始成績平均未達 50 分者,不得參加第二試(口試)。
(2) 第二試 ( 口試及體能測驗 )成績:口試成績以 100 分計; 體能測驗於口試當天舉行,詳細測驗方式請參閱正式簡章。
  (3)總成績:第一試成績占甄試總成績70%;口試成績占甄試總成績30%; 體能測驗為不合格即不予錄取。
二、 第三職等人員:
  (1) 第一試(筆試)成績:各科原始分數以 100 分計,缺考之科目,以零分計算。 有一科目為零分或缺考者、或 專業科目之原始成績平均未達 50 分者,不得參加第二試(口試)。
  (2) 第二試 ( 口試 ) 成績:以 100 分計。
  (3)總成績(會計人員一、政風人員):筆試成績占甄試總成績70%;口試成績占甄試總成績30%。口試成績未滿60分者,不予錄取。
  (4)總成績(會計人員二):筆試成績占甄試總成績55%;口試成績占甄試總成績45%。口試成績未滿60分者,不予錄取。
柒、錄取方式:
一、 評價職位人員:
依應考人第一試(筆試)成績順序,按各類組(以代碼區分)錄取名額3倍之人數(不足5人以5人計)通知參加第二試(口試及體能測驗)。如第一試(筆試)總成績相同時,依序以(A)專業科目1、(B)專業科目2、(C)共同科目原始分數之高低決定能否參加第二試(口試)之排序。
二、 第三職等人員:
依應考人第一試(筆試)成績順序,按各類組(以代碼區分)錄取名額4倍之人數(不足5人以5人計)通知參加第二試(口試)。如第一試(筆試)總成績相同時,依序以(A)專業科目1、(B)專業科目2、(C)共同科目原始分數之高低決定能否參加第二試(口試)之排序。
三、 甄試結果依總成績高低擇優錄取,錄取總成績相同者依序以(A)第一試(筆試)成績;(B)第二試(口試)成績之高低決定錄取。
四、 各類組錄取名額相互間不得流用。
捌、錄取及進用:
一、

錄取人員由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視業務需要及職缺於錄取名單公告後依序進用(預定報到日期為100年9月26日);惟以收到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錄取通知為憑)。逾通知報到期限而未報到者,即視為放棄,並註銷錄取資格,一律不得請求保留。進用人員到職須經6個月實習,如品行欠佳、工作適應不良、或有其他不堪勝任事由者,得隨時停止實習;實習期滿考核成績合格者,取得職員僱用資格(第二職等者取得評價人員僱用資格)。

二、

錄取人員進用後應在進用機構服務滿二年,始得申請調動,並立同意書,否則不予僱用。

三、 備取人員有效期間為自正取人員報到之日起一年內,於一年內未接獲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通知者即取消備取資格。
  註:各營業處管理轄區表
玖、待遇:
一、 評價職位人員:
  (一)到職第1年(含實習期間 ),比照臺灣菸酒公司從業人員第1職等本薪4級支薪(目前月支薪 約3萬7佰餘元)。
  (二) 實習期滿考核通過正式僱用後,依該公司人事規章辦理。
二、

第三職等(會計人員一、政風人員):

 

(一)

到職第1年(含實習期間 ),比照臺灣菸酒公司從業人員第2職等本薪3級支薪(目前月支薪 約3萬5仟餘元)。
 
(二)
到職第2年,得比照臺灣菸酒公司從業人員第2職等本薪 4 級支薪(目前月支 薪 約3萬7仟餘元)。
 
(三)
到職第3年, 以該公司從業人員第 3 職等本薪 1 級,採計前 2 年年終成績考核結果辦理晉級 。
 
(四)
到職第3年以後之升等調派依臺灣菸酒公司人事規章規定辦理。
三、 第三職等(會計人員二):
 

(一)

到職第1年 ( 含實習期間 ) ,比照臺灣菸酒公司從業人員第3職等年功薪3級支薪 ( 目前月支薪約 5 萬餘元 ) 進用。
 
(二)
實習期間考核分為 3 個月及 6 個月二階段辦理,該等人員如於第一階段考核不適任,即予以解僱。
四、

以上所稱到職服務期間,係指該年已具參加年終成績考核之資格為限(該年連續1月至12月均在職,即具有參加該年年終成績考核之資格)。

五、

臺灣菸酒公司 福利制度完善,每年並另視營運獲利情況及員工績效表現核發獎金等。

※詳細應考事項請參閱正式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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