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年中國輸出入銀行新進職員甄選簡章

壹、考試時間:
一、 第一試〈筆試〉: 正確日期以正式公告為準。
二、 第二試〈口試〉:正確日期以正式公告為準。
貳、報名事項
一、 報名日期正確日期以正式公告為準。
二、

甄試簡章建置於台灣金融研訓院首頁,請自行上網 點閱或下載列印,不另行販售。

三、

一律採網路報名方式辦理,不受理現場與通訊報名。

參、資格條件
一、 國籍: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且不得兼具外國國籍。
二、 年齡不限,性別不拘。
三、 兵役:男性須服畢兵役或可於規定日期以前退伍;另依法免服兵役或停役者須於規定日期前完成判定。
四、 英語語文能力:英語程度必須為規定日期以後通過下列任一語言測驗標準,並取得成績證明者:
  1.外語能力測驗(FLPT)筆試達195分以上、口試達S~2以上
  2.全民英檢(GEPT)中級以上檢定合格
  3.托福(IBT)達61分以上、托福(CBT)137分以上或托福(PBT)457分以上
  4.劍橋大學國際商務英語能力測驗(BULATS) ALTE Level 2以上
  5.多益(TOEIC)達550分以上
  6.IELTS國際英語測試4以上
五、 體格需求:
  應考人不得有下列疾患之一:
  1.患有法定傳染病未經治癒且須強制隔離治療者。
  2.矯正後兩眼視力未達0.5,或矯正後兩耳聽力損失逾90分貝以上者。
  3.其他嚴重疾患,無法治癒,致不堪勝任工作者。
甄試類別學歷資格及考試科目:
國際貿易與實務(含輸出保險)、會計學、銀行業務

職等

甄試類別

學歷資格

考試科目



金融保險人員

國內外大學以上院校商學及財經等相關科系畢業,得有學士學位,並具備銀行實務經驗二年以上者

國際貿易與實務(含輸出保險)、會計學、銀行業務(含銀行實務)

國內外大學商學及財經等相關科系研究所畢業,得有碩士以上學位者

國際貿易與實務(含輸出保險)、會計學、銀行業務

法務人員

國內外大學以上院校法律相關科系研究所畢業,得有碩士以上學位者

民法、民事訴訟法、強制執行法、公司法、銀行法、票據法



金融保險人員 國內外專科以上院校商學及財經等相關科系畢業者

國際貿易與實務(含輸出保險)、會計學、銀行業務(含銀行實務)

法務人員 國內外專科以上院校法律相關科系畢業者 民法、民事訴訟法、強制執行法、公司法、銀行法、票據法
本項甄試不得以同等學力報考。
※ 正確甄選類別以正式公告為主。
伍、成績計算及錄取方式:
一、

各科原始分數以100分計。甄選總成績以筆試成績佔70%,口試成績佔30%計算。

二、 優惠加分規定: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且經第一試筆試合格者,第二試成績得加10分,最高以100分為限。
三、

成績相同時排序原則如下:
(一)若達筆試合格標準且成績相同者,中國輸出入銀行得增額通知第二試。
(二)甄選總成績相同時,以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優先錄用,其次再以筆試成績之高低決定錄取排序。

四、 筆試成績不滿50分,不得參加第二試。
五、 甄選總成績不滿60分者,不予錄取。
陸、進用規定:
一、

中國輸出入銀行得視用人需要,依總成績高低順序以書面通知錄取人員報到,無正當理由逾通知報到期限而未報到者,即視為放棄,並註銷錄取資格,不得請求保留。正取未全額報到,始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進用後先行試用六個月,期滿考核合格正式派用,不合格解職。

二、 報考新竹地區錄取人員,應先在中國輸出入銀行總行(台北市南海路3號8樓)試用六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分批陸續派駐該行新竹分行(新竹縣竹北市復興一街251號8樓之6)工作。
三、 錄取人員於報到時須繳驗報名時所檢附各項證件之正本,並繳交公立醫院最近三個月內體檢合格有效證明,未提出繳驗或體檢不合格者,即取銷錄取資格。
四、 凡經錄取後,發現有不良紀錄或體格檢查不合格,經查證屬實即予解職。
柒、待遇:
  依據財政部所屬國營金融保險事業機構敘薪標準核給:
一、 第六職等錄取,試用期間支新台幣(下同)37,196元薪;試用期滿支38,511元薪。

二、

第五職等錄取,試用期間支32,592元薪;試用期滿支33,578元薪。
※詳細應考事項請參閱正式簡章
您若需要相關考試資訊與考試服務,或有任何疑問,歡迎與我們聯絡
*姓名:
性別:
生日:
*行動電話:
*電子信箱:
郵遞區號:
*地址:
學歷: 學校 科系
*有興趣的考試:
*驗證碼
關於我們免費資料索取常見問題訂閱電子報與我們聯絡使用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