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年陽信商業銀行新進人員甄試簡章

壹、甄試類別、報考資格、筆試科目:

甄試 類別

學歷及資格條件

筆試科目

錄取名額

一般行員
(初級辦事員)

1.年齡、性別不限。

2.兵役:男性應考人須服畢兵役或依法免服兵役,或考於100年5月13日以前退伍,並持有證明文件者,可先行報名。

3.大學以上學校畢業,且取得學士以上學位者。不得以同等學力報考。
( 100年應屆畢業生可先行報考,如獲通知可參加第二試者,須出具可於100年7月31日以前畢業且取得畢業證書之證明 )

1.普通科目 ( 含國文及英文 )
2. 綜合科目 ( 包含會計學概要、貨幣銀行學概 要、票據法概要 )

※以上科目皆為四選一單選題

北部(新竹以北):125名
中部(台中、彰化):6名
南部(嘉義以南):4名

共計:135名
貳、報名事項:
一、 報名日期:100年3月7日至21日
二、

報名方式:一律採網路報名方式辦理,不受理現場與通訊報名。

參、測驗事項:

一、 第一試(筆試):100年4月9日

 
請持貼有照片之任一身分證件正本(含新式國民身分證、駕照、護照或健保IC卡,四者擇一)入場應試;未攜帶身分證件者不得入場應試。
二、第二試(口試):100年5月7日
 
(一)
攜帶證件:當日務必攜帶貼有本人照片之身分證件正本(未攜帶身分證件者不得入場應試)。
 
(二)
繳交表件(各乙式三份):包括應徵者格人相關資料(含履歷表及自傳)、新式國民身分證之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兵役證明(男性須檢附退伍另或免服兵役證件影本;現役軍人須出具可於100年5月13日以前退伍之證明文件)、其他相關資
料(如其他技能檢定、語言能力檢定、個人優良表現等資料)。

肆、成績計算及錄取方式:

一、成績計算:

 
(一)

第一試(筆試)成績:

 
1、

各科原始分數以100分計。

 
2、
普通科目佔筆試成績 40% ;綜合科目佔筆試成績 60% 。
 
3、
兩科原始分數加權相加後為筆試成績 。
 
4、

如第一 試 ( 筆試 ) 成績相同時 ,依序以 (1) 綜合科目、 (2) 普通科目 原始分數之高低決定錄取排序。 惟筆試有一科零分(含缺考),不得參加第二試

 
 
(二)
第二試(口試)成績:
  1、

口試成績以100分計。

  2、

評分項目如下:

   

(1)儀態(包括禮貌、態度、舉止)。

    (2)言辭(包括聲調、語言表達能力)。
    (3)才識(包括志趣、領導、問題判斷、分析、專業知識、專業技術與經驗)。
    (4)反應能力(包括理解、應變能力)。
 
(三)

各類別甄試總成績計算方式為第一試(筆試)所佔比重50%,第二試(口試) 所佔比重50%

二、錄取方式:

 
(一)

各類組按甄試總成績高低順序擇優錄取,惟口試成績未達 60 分者,不予錄取

 
(二)

甄試 總成績相同者 ,依序以 (1) 筆試成績、 (2) 口試成績之高低決定錄取排序;仍為同分者,則再依序以 (1) 綜合科目、 (2) 普通科目原始分數之高低決定錄取排序。

 
(三)

相關錄取人員名單移請陽信商業銀行辦理後續進用事宜。

伍、錄取及進用:

一、

錄取人員自榜示日起 3 個月內,由陽信商業銀行視業務需要及職缺主動依序通知進用。惟正取、備取人員通知進用時,逾通知報到期限而未報到者, 即視為放棄,並註銷錄取資格,一律不得請求保留 ( 通知不到者亦同 ) 。 進用後先行試用 3 個月,期滿考核合格正式僱用。

二、

正取人員經全數通知進用完竣後,備取人員將視陽信商業銀行職員預算員額有空缺時,始按總成績高低依序遞補。備取資格自榜示日起 3 個月內有效,期限屆滿仍未獲通知遞補者失其效力,不得要求分發進用。

柒、待遇:

一、 以初級辦事員任用,每月薪資新台幣約 30,000 元 ( 獎金另計 ) ,試用期間 (3 個月 ) 同正式任用之薪資標準。

二、 行員享有工作獎金、考核獎金及績效獎金、勞健保及員工團體保險、退休金、 員工優惠存款利率、職工福利委員會 補助等福利。
※詳細應考事項,請參閱正式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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