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2/09
考試院審查國家考試國文科考試改進專案報告
附件: |
考試院9日表示,考選部已向考試院提出「國家考試國文科考試改進專案報告」,目前正由考試院全院審查會審查,未來本案經考試院院會審議通過後,將由考選部依據院會決議,辦理修正相關考試規則、命題規則及閱卷規則等事宜,落實各項改革。 考選部根據國文科考試改進推動小組會議討論結果,提出「國家考試國文科考試改進專案報告」提報考試院院會審議,報告中提出以下改進建議: |
一、 |
試題題型應多元化與靈活性、彈性組合、配分比率酌予調整,將題型分為四類:(一)採作文(50%)、公文(20%)與測驗(30%),如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二級、三級、特考二等、三等考試;(二)採作文(50%)與測驗(50%),如專技人員高等考試律師、會計師、公務人員普通考試、特考四等考試;(三)採作文(50%)、翻譯(20%)與測驗(30%),如專技人員特考中醫師考試;(四)採測驗(100%),專技人員普通考試地政士、不動產經紀人、記帳士考試、公務人員初等考試、特考五等考試。 |
二、 |
命題技術及試題品質方面,建議評量目標以語文應用能力為主、命題取材範圍應多元化、依考試等級分別建置測驗題、公文及作文題庫、研訂國文科測驗題的命題型態、命題委員原則以國文系或中文系教授為主、辦理命題技術研習等,並將院會決議有關國文的命題原則酌予納入命題規則規範。 |
三、 |
閱卷方法改進方面,建議配合建立閱卷委員評分趨向資料庫、評分應力求客觀公正,先採行分題評閱(作文、公文分別評閱),必要時得採行平行兩閱、大型類科考試閱卷增設協同召集人、落實評閱前公評會議並加強抽閱功能、公文評閱應比照作文評閱擬定及建立評分標準、落實三等九級制評量標準。 |
考試院表示,本案俟考試院審議通過後,考選部將依據考試院會議決議辦理相關法規修訂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