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3/28
地方政府特考擬併入高等普通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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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放榜的99年地方政府公務人員特考錄取率僅3%,出現16類科、共101名錄取不足額。 為解決「地方政府公務人員特考」出現嚴重錄取不足額等問題,考選部表示,未來考慮讓地方特考併入高普考,並配套修正公務人員考試法,將轉調年限限制為3年。
考選部現正在研議修法,讓高普考與地方政府特考合併,將地方特考的名額一起併入高普考,放榜後再填志願,然後按成績高低分發;至於花東離島偏遠地區,則是單獨辦特考。 此外,考選部也考量改變高普考的舉辦模式,目前高普考為接連5天舉辦,同樣出現「重複錄取」的情況。因此擬規劃新措施,先考高考三級放榜後再辦普考,普考放榜後再辦初等考試。 不過,上述改革都只是初步規劃的方向,顧及國家取才整體考量,仍必須經過人事行政局、考試院等各機關同意,並匯整各方意見,再決定實施。 相關國家考試變革,請密切注意本社考情快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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