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7/18
配合實施網路無紙化報名,考試院通過相關考試規則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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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院7月14日通過試場規則第3條、公務人員考試法施行細則第9條、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施行細則第4條、華僑應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辦法第5條及應考資格審查規則第3條修正案。 考試院表示,配合國家考試實施網路無紙化報名方式,為切實查驗應考人身分,維護國家考試公正,修正試場規則第3條規定,增列監場人員必要時得拍照存證,以及辦理試務機關得視考試性質,要求應考人於每天第一節考試時簽名。另透過與戶役政機關及各級學校之資料比對,得視需要,規定應考人毋須繳交身分證件或應考資格證明文件,並增訂應考人未依規定繳交費件或所繳費件未齊全者的通知送達方式,以及未依規定期限補正的處理規定,故修正公務人員考試法施行細則第9條、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施行細則第4條、華僑應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辦法第5條等規定。 未來國家考試報名資料,將透過戶政、役政機關、各級學校資料庫進行比對,確定身分屬實;若機制完備,未來參加國家考試可能不用繳交身分證件或應考資格證明(如畢業證書等),報名將更為便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