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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27

「公務人員考試法施行細則」修正草案公告

附件:
       考選部9月27日公告「公務人員考試法施行細則」修正草案,主要為修正 101年度起,身心障礙者參加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免收報名費
詳細修正條文請參見「 公務人員考試法施行細則第十條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 」。

       「101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定於4月28日至29日舉辦,1月31日至2月9日報名。凡年滿18歲,領有由各級政府核發之身心障礙手冊或殘障手冊者,不限學歷皆可報考。有志擔任公職之身障考友,請把握機會,儘早準備!
       相關應考事項,請參閱「 101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簡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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