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3/12
<考選部>研議「直轄市」改由「高等普通初等考試」分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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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公務人員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之舉辦係為配合『公務人員高等、普通、初等考試』,以達中央、地方雙大掄才之功效。『公務人員高等、普通、初等考試』採全國「統一報名」、「統一錄取」、「統一分發」方式辦理,主要分發中央政府及所屬單位任職;『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採「分區報名」、「分區錄取」、「分區分發」方式辦理,主要分發直轄市、各縣市政府及所屬單位任職。 |
考選部102.3.11.表示,爲增加機關用人安定性,並提升政府行政效能,考選部研議公務人員「高等普通初等考試」,限制轉調年限由1年延長為3年;將「直轄市」改由「高等普通初等考試」分發,其他非直轄市地方政府仍繼續辦理「地方政府特考」,限制轉調年限仍維持6年。此為公務人員考試未來重大改革,每年影響考生多達廿幾萬人! |
考選部指出,「地方政府特考」與「高等普通初等考試」考試類科接近,考試科目也類似,因此每年都有不少考生同時報名「地方政府特考」與「高等普通初等考試」,重複錄取率高。為能讓用人機關人事穩定,另一方面也可以縮短「高等普通初等考試」與「地方政府特考」的差別,考選部研擬將「直轄市」改由「高等普通初等考試」分發,同時將「高等普通初等考試」的限制轉調年限由一年延為三年。其他非直轄市地方政府仍繼續辦理「地方政府特考」,而且限制轉調年限仍維持六年。 |
「公務人員考試法」修正案已經討論多時,這次修法內容還包括:增訂分階考試、保留錄取資格、保留筆試成績、弱勢族群考試及格證費得予減少、應考人涉及重大舞弊者限期不得應考、不應錄取而錄取撤銷錄取資格之規定等。考選部表示,已將「公務人員考試法」的修正案報請考試院審議,考試院會通過之後,再將法案送請立法院,進行修法程序。實施時間,要等待修法的進度。 |
由於『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採「分區報名、分區錄取、分區分發」方式辦理,競爭力分散,錄取率較高!有意於志願所在直轄市、各縣市政府服務的考生,請把握「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在修法前的報考機會! |
「102年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定於9月11日至23日報名,12月21日至23日考試;年齡不限、性別不拘,不限學歷、皆可報考!有意進入直轄市、各縣市政府服務之考友,應把握報考機會,儘早準備! |
※相關考情,請參閱「102年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電子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