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5/17
「102年民航人員、專利商標審查人員考試」6/4~13報名,9/7~9考試。
附件: |
「102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民航人員考試」定於6月4日至13日報名,9月7至9日考試。 |
考試類科: |
三等考試-飛航管制、航務管理。 |
考試方式: |
分二試舉行,第一試錄取者,始得應第二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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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試為筆試及英語會話;第二試為口試。(「飛航管制」第二試口試以英語集體口試行之。) |
應考資格: |
1.年齡:飛航管制科:18至35歲;航務管理科:18至45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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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學歷:獨立學院以上學校畢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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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無兵役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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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視力、聽力、辨色力、精神狀態等。飛航管制科並需通過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航空人員體格檢查標準之體格複檢。 |
應試科目: |
7科(普通科目2科、專業科目5科) |
轉調限制: |
及格取得薦任第6職等任用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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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考試及格人員,訓練期滿成績及格取得考試及格資格之日起,實際任職3年內不得轉調原分發占缺任用機關(構)以外之機關(構),並須於交通部暨其所屬機關(構)再服務3年,始得轉調上述機關(構)以外機關(構)任職。 |
訓練期間: |
飛航管制科:11個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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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務管理科:6個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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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航管制科別錄取人員,於訓練期滿前應通過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指定之航空英語能力檢定,未經檢定或未達合格標準者,為訓練成績不及格。 |
主要工作: |
飛航管制科:即空中交通管理員,負責在航空器起飛、飛航中途及降落階段,提供航空器之管制服務。因係提供全天候之航管服務,需配合班務輪調,並可能輪調離島機場。因採證照制度,管制員需持有執業證書、檢定證、體檢證才可值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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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務管理科:違反機場禁限建及其他影響飛航安全事項之查報及處置,航空器失事、意外事件或危險事件之緊急處理及查報,場面安全檢查及整潔維護等。 |
職等薪資: |
飛航管制科:訓練期滿及格,敘薦任第6職等本俸1級薪俸,月薪約61,335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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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務管理科:訓練期滿及格,敘薦任第6職等本俸1級薪俸,每月薪資約46,225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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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年經濟部專利商標審查人員考試」定於6月4日至13日報名,9月7日9日考試。 |
考試類科: |
三等考試-電信工程、電子工程、資訊工程及一般化工;共4類。 |
考試方式: |
分二試舉行,第一試錄取者,始得應第二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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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試為筆試;第二試為個別口試。 |
應考資格: |
1.年齡:18歲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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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學歷:獨立學院以上學校畢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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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無兵役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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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無特殊體檢規定。 |
應試科目: |
8科(普通科目2科、專業科目6科)。 |
轉調限制: |
及格取得薦任第6職等任用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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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考試及格資格之日起,實際任職6年內不得轉調經濟部暨所屬以外機關任職。 |
訓練期間: |
4個月。 |
主要工作: |
專利、商標案件審查業務。 |
職等薪資: |
訓練期滿及格,每月薪資約46,225元。 |
有志從事民航、專利審查工作之考友,請把握報考機會! |
※相關應考事項,請參閱「102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民航人員考試簡章」、 |
「102年經濟部專利商標審查人員考試簡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