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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01

<考試院>通過「公務人員考試法施行細則」部份修正條文;有關補繳畢業證書、網路報名資料檢核之規定。

附件:
  考試院6月27日院會通過公務人員考試法施行細則第9條修正案。
  本次修正係配合各項考試實際辦理情形,延長繳驗期限之畢業證書應限制其證書生效日期。增訂「補繳之畢業證書,註記畢業日期應在各該報名之考試舉行首日之前」之規定,以符法律明確性原則。
  因應國家考試實施網路報名無紙化報名方式,及個人資料保護法之公布施行,增訂為「查驗應考人之應考資格,試務機關得利用與戶役政等機關及各級學校之資訊交換平臺,實施應考人報名資料檢核」之法源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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