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7/29
「移民行政人員考試」應考限制擬取消「役畢」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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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行政人員考試」首次舉辦考試時,因辦理移民行政業務需求大增,用人孔急,來不及從高普考戶政類科中取才,因此在100年訂定相關考試規則,分二、三、四等移民行政人員類科招募人才,並限制報考資格限「役畢」。但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認為,目前人員異動已趨穩定因此建議取消「役畢」的應考限制。考選部將擇期邀集相關單位研商,循法制作業程序辦理,以便在103年正式實施。 |
第二試體能測驗,移民署也研議由目前「男生測1600公尺跑走,女生則要測800公尺跑走」修改為「不分男女,一律測驗1200公尺跑走;惟及格標準分男性5分50秒內、女性6分20秒內」,希望可以提升錄取人員體能。 |
考選部表示,現行考試要舉行體能測驗的調查人員、國安情報人員、海岸巡防人員特考,體能測驗項目與及格標準,與移民行政特考不盡相同,但是這幾項特考用人機關的外勤單位,所需體能條件相當,因此考選部建議移民行政人員,比照調查人員考試標準來做體能測驗。 |
「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移民行政人員考試」18歲以上;符合體檢規定;二等考試為碩士以上畢業、三等考試為獨立學院以上學校畢業、四等考試為高中以上學校畢業即可報考。「10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移民行政人員考試」預定102年12報名、102年3月考試(以正式公告為準)。 |
※相關考情,請參閱「103年移民行政人員考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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