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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01

<不變>「直轄市」需用名額仍由「地方政府考試」分發!

附件:

  考選部102.4.18向考試院會提報「公務人員考試法」修正草案。考選部提議,將「直轄市」需用名額改由「高等普通初等考試」分發,同時將「高等普通初等考試」的限制轉調年限由一年延為三年。其他非直轄市地方政府仍繼續辦理「地方政府特考」,而且限制轉調年限仍維持六年。此為公務人員考試重大改革,每年影響考生多達廿幾萬人!

  針對考選部推出的規劃方案,多位考試委員持反對意見。考試委員認為:地方政府特考符合地方自治精神、賦予地方機關首長用人權限,不宜併入高普考,建議「維持高普考、地方特考分別舉辦」;有關「轉調年限」,由於增列限制轉調年限是創例,考試院非常重視此案,有待考試委員合議作成政策決定。

  考試院102.8.1.召開全院審查會討論此案,達成共識:「高等普通初等考試」的限制轉調年限由一年延為三年;「直轄市」需用名額仍由「地方政府考試」分發。

  「公務人員考試法」修正案已經討論多時,全案仍需送交考試院會通過,考試院會通過之後,再將法案送請立法院,進行修法程序。實施時間,要等待修法的進度。

  由於「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採「分區報名、分區錄取、分區分發」方式辦理,「分區招考」競爭分散、錄取率高!有意於志願所在直轄市、各縣市政府服務的考生,請把握報考機會!

  「102年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定於9月11日至23日報名,12月21日至23日考試;年齡不限、性別不拘,不限學歷、皆可報考!有意進入直轄市、各縣市政府服務之考友,應把握報考機會,儘早準備!

   ※相關考情,請參閱【102年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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