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8/02
「103年農會新進人員考試」11/25~29報名、4/13考試。
附件: |
「台灣省農會」於102年5月22日改稱「中華民國農會」,簡稱「全國農會」。 |
農會係橫跨政治性、教育性、經濟性、金融性與社會性的社團法人組織,是經營多功能、多目標、連環相輔性的綜合性事業體;農會法開宗明義第一條即明定農會主要宗旨與任務包括:提高農民知識技能,促進農業現代化,增加生產收益,改善農民生活,發展農村經濟;不僅是農民團體的代言機構,亦是保障農民權益的保護機構,更是維持農村社會安定的重要力量。 |
農會是由會員(凡年滿20歲,實際從事農業者均可加入)所組成以農民為主的組織,其係一個由下而上、基礎性、深入農村的組織。「農會法」第6條明定農會分鄉、鎮(市)、區農會,縣(市)農會,省(市)農會及全國農會。各級農會均為一法人機構,人事、財務獨立運作,主管機關若在中央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則為縣(市)政府。但農會涉略之各項事業群,亦需接受各該事業之主管機關指導、監督。 |
全國各級農會新進人員統一考試乃依據「農會法」及「農會人員管理辦法」辦理。「農會法」第26條規定:「農會總幹事以外之聘任職員,由總幹事就農會統一考試合格人員中聘任並指揮、監督。前項聘任職員,應由中央或直轄市主管機關督導全國或省(市)農會統一考訓之。」「農會人事管理辦法」第13條亦規定:「農會新進職員,除總幹事由理事會依法聘任外,應就公開考選之新進職員考試合格人員中聘任。」據此,台灣省農會自民國65年起辦理各級農會新進人員統一考試,歷年來為農會業務成長拔擢諸多生力軍。 |
「103年全國農會新進人員統一考試」係「台灣省農會」改制「全國農會」後,首次辦理新進人員考試!全國各級農會將其出缺員額提報由全國農會舉辦考試,並由全國農會統一命題、集中考試,再由出缺農會依成績高低錄取、分發。農會人員考試採「分區報名」、「分區錄取」、「分區分發」方式辦理,競爭力分散,錄取率較高! |
農會人員考試錄取者之薪資待遇,依「農會人事管理辦法」規定辦理,農會實施單一俸給制,薪給以薪點計算,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如11職等支領60薪點計算,月支為60點×500元=30,000(元);農會人員之考績、獎勵、退休、撫卹等各項福利補助,皆是依據「農會人事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辦理,制度完善,同時享受政府的保障。不只能使基本生活無虞,亦具備了提升生活水準的條件。 |
「103年全國農會新進人員考試」預定102年11月25日至29日報名,103年4月13日考試(正確日期以正式公告為準),暫定需用名額300名。有意進入全國各級農會服務之考友,應把握報考機會! |
※相關考情,請參閱【103年全國農會新進人員考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