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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15

教育部研擬採納「代理代課資歷」為教甄加分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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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部師培司指出:受少子化影響,教師缺額越來越少,但每年仍有4萬多人參加教師甄試。為了在第一關筆試篩選掉多數人,讓少數人進入第二關者試教與面試,教甄筆試變得較艱澀冷僻。因此,即使通過教檢、代理多年、很會教書的合格老師,也常在教甄第一關就被刷掉。
  為解決教師甄選供需失衡、考用落差嚴重,教育部召集國教署、師培司、國教院等相關單位會商,研議將「代理代課資歷」納為教甄筆試加分條件。未來各校教評會,或可研議自訂加分標準,將有特殊教學表現或經歷的具體事蹟列入條件中。
  國家教育研究院也公布明年教師資格檢定考試改革方向,試題將更靈活、更貼近教學現場,盼通過教檢者,將來甄選上老師後更能勝任。
  若要擔任中學、小學及幼兒(稚)園教師,必須修畢各類科教師師資職前教育課程之後,通過「教師資格檢定考試」,取得教師資格證書,表示全部師資培育課程業已完成。「教師資格檢定考試」採一年一試,通常在每年3月舉辦,通過「教師資格檢定考試」發給教師證、取得教師資格後,即可參加臺灣各縣市或各校舉辦的教師甄試,成為正式教師。
  「103年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稚)園教師資格檢定考試」預定103年1月報名,3月9日考試(以正式公告為準)。
  ※相關考情,請參閱「103年教師資格檢定考試」ED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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