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3/21
<NEW>「103年台北市公立幼兒園教師聯合甄選」5/23-26報名,6/15初試。
附件: |
「臺北市103學年度公立幼兒園教師聯合甄選」定於5月23日起至5月26日止報名(網路報名),103年6月15日初試,6月29日複試;甄選名額將於5月22日公告。 |
一、 |
報名資格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年齡在65歲以下(民國38年8月1日以後出生)且持有幼稚(兒)園合格教師證書;無教師法第14條各款之情事、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第33條及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27條等情事者,始得報考。 |
二、 |
初試
(一)初試報名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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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律採網路報名(通訊報名或現場報名恕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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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網路報名時間:103年5月23日上午8時起至103年5月26日下午3時30分止,至臺北市教師甄選聯合甄試系統(http://teacher.tmps.tp.edu.tw)登錄報名,並列印繳費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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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繳交報名費:自103年5月23日上午8時起至103年5月26日,採銀行ATM繳費時間至5月26日下午3時30分截止,採便利商店代收繳費時間至5月26日晚上12時整截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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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完成線上報名及繳費者,於103年6月3日中午12時起自行於臺北市教師甄選聯合甄試系統(同報名網址)列印准考證,並務必自行黏貼3個月內之2吋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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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初試(筆試)日期: 103年6月15日(星期日)上午9時至11時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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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 |
第一節 |
第二節 |
備註 |
上午9:00至10:00 |
上午10:30至11:30 |
考試科目 |
教育專業知能
(含教育概論、教育哲學、教育政策、教學原理等) |
幼教專業知能
(含幼兒教育概論、幼兒發展與輔導、幼兒園課程與教學、特殊教育等) |
初試考試科目均以選擇題命題,採電腦閱卷,限使用2B鉛筆作答,違者不予計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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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初試成績計算:「教育專業知能」及「幼教專業知能」成績各佔50%。 |
三、 |
複試(教學演示及口試)
(一)複試報名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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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採現場親自或委託他人(需持委託書)報名並接受報名資格審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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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複試報名時間:103年6月21日上午9時起至12時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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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報名應檢驗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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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國民身分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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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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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中華民國幼稚(兒)園合格教師證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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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其他合於報考資格之各項證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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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複試日期:103年6月29日。
(三)複試項目:教學演示(含教案編寫及試教)、口試。
(四)複試成績計算:教學演示佔總分70%,口試佔總分30%。
(五)複試放榜:103年7月3日下午5時公告。 |
四、 |
介 聘:由教師聯合甄選委員會依各校實際缺額,統一公開辦理介聘作業。 |
五、 |
應 聘:經介聘錄取人員,需親自持介聘證明單及相關學歷證件正本,於規定時間至各校報到並接受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後,始得應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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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志投身幼兒園教師甄選之考友,請把握機會,儘早準備! |
※詳細應考事項,請參閱:「103學年度台北市公立幼兒園教師聯合甄選簡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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