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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21

<NEW>「103年台北市公立幼兒園教師聯合甄選」5/23-26報名,6/15初試。

附件:
  「臺北市103學年度公立幼兒園教師聯合甄選」定於5月23日起至5月26日止報名(網路報名),103年6月15日初試,6月29日複試;甄選名額將於5月22日公告。
一、 報名資格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年齡在65歲以下(民國38年8月1日以後出生)且持有幼稚(兒)園合格教師證書;無教師法第14條各款之情事、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第33條及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27條等情事者,始得報考。
二、 初試
(一)初試報名方式:
  1. 一律採網路報名(通訊報名或現場報名恕不予受理)。
  2. 網路報名時間:103年5月23日上午8時起至103年5月26日下午3時30分止,至臺北市教師甄選聯合甄試系統(http://teacher.tmps.tp.edu.tw)登錄報名,並列印繳費單。
  3. 繳交報名費:自103年5月23日上午8時起至103年5月26日,採銀行ATM繳費時間至5月26日下午3時30分截止,採便利商店代收繳費時間至5月26日晚上12時整截止。

  

4.

完成線上報名及繳費者,於103年6月3日中午12時起自行於臺北市教師甄選聯合甄試系統(同報名網址)列印准考證,並務必自行黏貼3個月內之2吋照片。

  

(二)初試(筆試)日期: 103年6月15日(星期日)上午9時至11時30分。

 

時間

第一節

第二節

備註

上午9:00至10:00

上午10:30至11:30

考試科目

教育專業知能
(含教育概論、教育哲學、教育政策、教學原理等)

幼教專業知能
(含幼兒教育概論、幼兒發展與輔導、幼兒園課程與教學、特殊教育等)

初試考試科目均以選擇題命題,採電腦閱卷,限使用2B鉛筆作答,違者不予計分。

  (三)初試成績計算:「教育專業知能」及「幼教專業知能」成績各佔50%。
三、 複試(教學演示及口試)
(一)複試報名方式:
  1. 採現場親自或委託他人(需持委託書)報名並接受報名資格審查。
  2. 複試報名時間:103年6月21日上午9時起至12時止。
  3. 報名應檢驗文件:
    (1) 國民身分證。
    (2)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3) 中華民國幼稚(兒)園合格教師證書。
     (4) 其他合於報考資格之各項證明文件。
  (二)複試日期:103年6月29日。
(三)複試項目:教學演示(含教案編寫及試教)、口試。
(四)複試成績計算:教學演示佔總分70%,口試佔總分30%。
(五)複試放榜:103年7月3日下午5時公告。
四、 介  聘:由教師聯合甄選委員會依各校實際缺額,統一公開辦理介聘作業。
五、 應  聘:經介聘錄取人員,需親自持介聘證明單及相關學歷證件正本,於規定時間至各校報到並接受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後,始得應聘。
 

有志投身幼兒園教師甄選之考友,請把握機會,儘早準備!

※詳細應考事項,請參閱:「103學年度台北市公立幼兒園教師聯合甄選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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