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4/03
<考試院>通過「國家安全情報人員特考考試規則」修正案。
附件: |
考試院會於103.04.03.審議通過「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國家安全局國家安全情報人員考試規則」第3條、第8條、第9條、第3條附表一及第6條附表二修正案,並自103年國家安全情報人員特考開始適用。修正重點包括:放寬兵役限制、體格檢查項目增加握力、新增情報組及公職資訊技師組,並刪除社會組及修正三等考試部分組別應試科目等。修正重點如下: |
一、放寬兵役限制 |
| 配合公務人員考試法規定錄取人員得因兵役事由申請保留錄取資格,及兵役法將法定役期縮短,為維護應考人應試權益,放寬兵役限制。惟保留服志願役者仍須檢附筆試考畢之次日起4個月內退伍之證明文件始得報考之規定。 |
二、體格檢查增訂握力項目 |
| 考量國家安全情報人員執行情蒐任務時可能置身危險情況,而須合法使用武力執行職務,於體格檢查項目增訂握力項目及合格標準,其標準訂為任一手未達30公斤為不合格。 |
三、增訂情報組及公職資訊技師組,並刪除社會組 |
| 配合國家安全局用人需求,增訂情報組及公職資訊技師組、刪除社會組。公職資訊技師組須領有資訊技師證書及領證後受聘公私立機關(構)2年以上資訊相關工作經驗,始得報考。 |
四、修正三等考試部分組別應試科目 |
| (一)配合業務需要,修正政經組、國際組及資訊組部分應試專業科目,並增訂情報組及公職 資訊技師組應試科目(如附表)。 (二)公職資訊技師組免列考普通科目,筆試僅列考專業科目二科,其中「資訊及網路安全實 務」所涉內容廣泛,且為該組之核心專業知能,爰該科目考試時間為3小時,占筆試成 績60%;「國家安全相關法規」一科考試時間為2小時,占筆試成績40%。 |
有關本項考試規則修正條文,俟考試院完成發布程序後,將立即登載考選部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www.moex.gov.tw)以供各界查詢。Best Clock |
附表: 國安情報人員特考應試科目修正對照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