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5/23
<報名通知>「103年移民行政人員考試」5/13~22報名,8/16~17考試。
附件: |
「10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移民行政人員考試」預定5月13日至22日報名,8月16至17日考試;年齡不限、性別不拘,高中職以上、即可報考。有意參加「移民行政人員考試」之考友,,請把握報考機會,儘早準備!
◎考試簡介
一、考試類科:
二、三、四等考試均設「移民行政」類科,視用人機關任用需要舉辦。
二、考試方式:
二等考試分三試舉行,第一試為筆試,第二試為體能測驗,第三試為口試; 第一試錄取者,始得應第二試,第二試達及格標準者,始得應第三試;
三等考試及四等考試分二試舉行,第一試為筆試,第二試為體能測驗; 第一試錄取者,始得應第二試。
三、應考資格:
1.年齡:18 歲以上。
2.學歷 :二等考試為碩士以上畢業;三等考試為獨立學院以上學校畢業;
四等考試為高中以上學校畢業。
3.兵役:男性應考人須服畢兵役、核准免服兵役或於筆試考畢後 4 個月內退役者。
4.特殊體檢規定:身高、視力、聽力、辨色力、血壓、肢體健全、精神狀態等。
四、應試科目:
二等考試 6 科(普通科目 2 科、專業科目 4 科);
三等考試 7 科(普通科目 2 科、專業科目 5 科);
四等考試 6 科(普通科目 2 科、專業科目 4 科)。
五、轉調限制:
1. 二等考試及格派任薦任第 7 職等職務; 三等考試及格派任委任第 5 職等或薦任第 6 至 7 職等職務; 四等考試及格派任委任第 3 至第 5 職等職務。
2. 取得考試及格資格之日起 3 年內不得轉調原分發占缺任用機關以外之機關,並須再分別 於內政部暨其所屬機關再服務3年,始得轉調上述機關以外機關任職。
六、訓練期間:1年。
七、主要工作:
辦理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相關業務,多數為外勤大隊職缺,須 24 小時輪值服勤。執行查察逾期停留、居留、非法入出國、收容或遣送職務之人員,得配帶戒具或武器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於執行非法入出國及移民犯罪調查職務時,視同刑事訴訟法之司法警察(官)。
八、職等薪資:
1. 二等考試訓練期滿及格,敘薦任第 7 職等本俸 1 級薪俸, 每月薪俸、專業加給及危險加給約 56,160 元。
2. 三等考試訓練期滿及格,敘薦任第 6 職等本俸 1 級薪俸, 每月薪俸、專業加給及危險加給約 52,970 元。
3. 四等考試訓練期滿及格,敘委任第 3 職等本俸 1 級薪俸, 每月薪俸、專業加給及危險加給約 43,020 元。
◎應考要領
「移民行政人員考試」雖是值得特別推薦的一項優質考試,但是,如果對考試基本知識欠詳,準備教材的選擇及使用不當,考前的準備方式失妥,或答題的技巧欠佳等,將會慘遭滑鐵盧。有鑑於此,本社以豐富的輔導經驗,特別提供考友下列應考要領,以茲參考:
ㄧ、掌握「命題範圍」:
「移民行政人員考試」之應試科目,每一科目都是一種專門學識,考試範圍皆有明確規定,考試重點亦有「命題大綱」可循,故考生勿須視之甚懼(請參閱:考選部全球資訊網「公務人員考試部分應試專業科目命題大綱」)。
要充分掌握「命題範圍」,除了根據「命題大綱」研讀考試書籍,有以下建議:
1.注意典試委員著作:應考的科目皆由二至三位典試委員統一命題,並統一閱卷,因此若能對應試科目相關學者之專著加以廣泛閱讀,則答題時當可涉獵無遺,且對同一論點可正反比較,加深見解,豐富題旨。
2.注意學者學術論文:典試委員除了出版專著外,往往選擇重要論題專文發表,既有闡述價值,必為重要試題來源。因此對於各種學術性雜誌及學報,最好多予研讀,並且做成擇精取要的筆記,以便隨時翻閱,豐富本身見解。
二、掌握「命題方式」:
「移民行政人員考試」之命題方式常採測驗式(選擇題)、申論式或混合式,「測驗題」有測驗題的考法,「申論題」有申論題的考法,考生在掌握命題方式後,才能有正確的準備方法,如此可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準備「測驗題」,重理解,不要死背,掌握「命題範圍」反覆閱讀。測驗式的試題,除了部分科目為四十題(混合式試題),都是八十題選擇題,作答時間為六十分鐘,應當機立斷從容作答,碰到不確定的題目不要埋頭苦思,趕緊跳答下一題,等全部題目都作完後再回頭思考。
準備「申論題」,除了理解,「命題重點」須加以背誦。作答申論題時,應先將試題詳讀一次,瞭解命題的意義所在,下筆前並應稍作大綱整理,再依大綱旁徵博引相關內容,以充實申論內容,切勿太過冗長又不切題旨。不會作答或記憶不全的答案,切勿留空白,應找相關或近似的答案填補,還是可以得分。
三、掌握「命題趨勢」:
要充分掌握「命題趨勢」,有三項建議:
1.注意法律規章修訂:移民行政人員考試都會涉及政府政策及法律規章,考生應隨時注意政府政策的頒布及法律規章的修訂。
2.隨時注意時事新聞:近年各種考試的題目皆漸趨與時推移,考題中配合時事者屢見不鮮,故考生除了針對教材、書本加以準備外,更應時時留心時事新聞,以補充書本中之不足,例如憲法增修條文便為常考之重點。
3.理論與實務兼顧:典試委員著作大多為學理性的,沒有實務的論題,因此應付實務性的試題,多注意時事社論是應考的不二法門。對於實務性的考題,除具備基本概念,更必須掌握各理論的重點與限制,並注意時勢資料,才能切入問題核心,精闢分析。
四、掌握「錄取分數」:
考生應分析歷年的報名人數、到考人數、缺考人數、錄取人數、錄取率、錄取分數等資料,考試「錄取」的標準不是「報名人數」、「錄取人數」,也不是「錄取率」;「錄取」的標準是「錄取分數」,考生可以注意歷年的「錄取分數」,都維持一定的水準,可以作為「錄取標準」。換句話說,考試的敵人不是別人,是考生自己,考生必須充分了解自己的準備的程度是否已經達到錄取標準-「錄取分數」。
「移民行政人員考試」歷年錄取分數如下:
考試等別 |
考試類科 |
101年錄取分數 |
102年錄取分數 |
二等考試 |
移民行政 |
56.50 |
56.60 |
三等考試 |
移民行政
(選試英文) |
66.90 |
64.78 |
四等考試 |
移民行政 |
77.17 |
73.16 |
就「移民行政人員考試」而言,可以由「錄取分數」分析考試的「難易程度」:
總(平均)成績50分以下「不予錄取」;
總(平均)成績50~60分是「較易的」考試;
總(平均)成績60~70分是「普通的」考試;
總(平均)成績70~80分是「競爭的」考試;
總(平均)成績80分以上是「較難的」考試。
五、掌握「考運」:
考生除了掌握「命題範圍」、「命題方式」、「命題趨勢」、「錄取標準」四項基本要件,還要充分掌握「考運」。
「考運」不是來自求神問卜,也不是簽牌下賭,「考運」來自考生自己的心,心「靈」則「運」到,心要「靈」先要心「靜」,要以平靜的情緒應考,切忌臨場緊張,不要毛毛躁躁、患得患失,甚至於寢食難安、怨天尤人。須知考試競爭激烈,彼此當仁不讓,得失之間無法勉強,唯有在頭腦冷靜、精神愉悅的情緒下,方能思慮周詳、靈感激發,獲得最滿意的成績。
六、慎選「考試輔導」:
大學有言:「物有本末,事有終始,知所先後,則近道矣。」參加考試,必須利用科學的方法,同時借重前人的經驗,就其本末先後逐次完成,才能以最少的投入獲得最大的成果,此即所謂成功之道。
參加任何考試,未必需要接受輔導,就像上樓一樣,乘電梯可以上樓,走樓梯同樣可以上樓,只不過比較辛苦罷了!考試輔導的目的,在於提供優良的應考環境,完整的應考資料,靈通的考試消息以及豐富的考試經驗,但應考者也不可忽略個人所扮演的角色,如果只想搭電梯,卻不曉得如何使用電梯,還是無法上樓的。
考友社為加強服務有志參加「移民行政人員考試」之考生,特舉辦專案輔導,重金禮聘權威名師聯合執教,完全針對「移民行政人員考試」之「命題範圍」、「命題方式」、「命題趨勢」,採用典試委員著作精編全套「考試教材」,同時提供靈通的考試消息、完整的考試資料、豐富的考試經驗以及優良的應考環境,歡迎考友踴躍報名參加,同時,預祝諸位考友考運昌隆、金榜題名!
※相關考情,請參閱「103 年移民行政人員考試」ED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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