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4/22
<報名通知>「103年高雄國稅局約僱人員甄選」5/12~5/22報名、6/8考試。
附件: |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103年度約僱人員甄選」定於5月12日至5月22日報名(網路報名),第一試6月8日筆試,第二試7月12日口試;合計錄取80名(正取20名、備取60名)。
職 別 |
類 組 |
報考資格 |
甄選方式 |
正取(備取) |
約僱人員 |
一般類組 |
年齡不限
性別不拘
專科以上 |
第一試(筆試):
1.租稅法規概要
2.法學緒論概要
第二試(口試)。 |
15(45) |
原住民類組 |
2(6) |
身心障礙類組 |
3(9) |
合 計 |
20(60) |
一、報名方式:
(一) 報名期間:103年5月12日至5月22日。
(二)一律採「網路報名」方式辦理,不受理現場與通訊報名。
二、測驗方式:
(一)第一試:筆試;(各科目之題型均為四選一選擇題,滿分均以100分計)
1.租稅法規概要:共計50題,佔第一試(筆試)成績50%。
2.法學緒論概要:共計50題,佔第一試(筆試)成績50%。
(二)第二試:口試;評分項目如下:
1.態度(包括禮貌、敬業、熱情、積極、儀態舉止)。
2.言辭(包括聲調、語言表達能力)。
3.能力(包括協調性、專業知識、問題判斷分析、專業技術與經驗)。
4.品德(包括誠實廉潔、個人修養、應變能力、發展潛能)。
(三)成績計算
1.第一試成績: 「租稅法規概要」共計50題,佔第一試(筆試)成績50%。
「法學緒論概要」共計50題,佔第一試(筆試)成績50%。
2.第二試成績:第二試(口試)之成績滿分以100分計。
3.總成績計算:第一試(筆試)成績佔60%、第二試(口試)成績佔40%。
三、錄取進用:
(一) 本甄試錄取人員依甄選總成績高低順序擇優錄取。
(二) 正取及備取人員到職後一律先予試用,試用期間為3個月,經試用合格者始正式僱用,
凡試用成績經考核不合格,得隨時通知終止試用,並註銷錄取資格。
四、薪資待遇:
經錄取進用之約僱人員,依「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相關規定僱用;
報酬五等280薪點(約33,908元/月),享有全民健保、勞保,不適用勞動基準法。
※詳細應考事項,請參閱:「財政部高雄國稅局103年度約僱人員甄選簡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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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考情,請參閱:「103年高雄國稅局約僱人員甄選」ED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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