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4/11
「103學年度新北市國民小學暨幼兒園教師甄選」5/14-16報名,6/15初試。
附件: |
「新北市103學年度國民小學暨幼兒園教師甄選」定於5月14日起至5月16日止報名(網路報名),103年6月15日初試,6月29日複試;甄選名額將於6月6日公告。 |
一、 |
報名資格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年齡在65歲以下(民國38年8月1日以後出生), 無教師法第14條情事及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第33條規定情事者,始得報考。 |
二、 |
初試
(一)初試報名方式: |
|
1. |
一律採網路報名(通訊報名或現場報名恕不予受理)。 |
|
2. |
網路報名時間:103年5月14日上午8時起至103年5月16日下午18時止,至新北市教育局聯合甄選系統(網址:http://career.ntpc.edu.tw)登錄報名,並列印繳費單。 |
|
3. |
繳交報名費:自103年5月14日8時起至103年5月16日24時止。持繳費單至7-11、全家、OK、萊爾富超商繳費,或使用自動櫃員機(ATM)轉帳繳費。 |
|
4. |
完成繳費並自103年5月26日起列印准考證,始完成線上報名手續。 |
|
(二)初試(筆試)日期:103年6月15日(星期日)上午8時30分起。 |
|
類科 |
考試科目 |
備註 |
普通科 |
教育專業測驗 |
考試科目均為1科,以選擇題命題(採電腦閱卷,請攜帶2B鉛筆作答,違者不予計分) |
英語科、音樂科、美術科、自然科、體育科、幼教科、學前特教科、特殊教育科 |
教育專業及專門知能測驗 |
專任輔導教師 |
輔導專業知能 |
採申論題型 |
|
|
(三)初試成績計算:擇優參加複試,詳見簡章。 |
三、 |
複試(教學演示、口試)
(一)複試報名方式: |
|
1. |
採現場親自或委託他人(需持委託書)報名並接受報名資格審查。 |
|
2. |
複試報名時間:103年6月22日上午10時至下午4時止。 |
|
3. |
報名應檢驗文件: |
|
|
(1) |
國民身分證。 |
|
|
(2) |
合格教師登記證(證書)。 |
|
|
(3) |
畢業證書。 |
|
|
(4) |
其他合於報考資格之各項證明文件。 |
|
(二)複試日期:103年6月29日。
(三)複試項目:教學演示、口試。
(四)複試成績計算:教學演示佔總分50%、口試佔總分50%。
(五)複試錄取名單:103年7月3日下午18時後公告。 |
四、 |
介 聘:由教師聯合甄選委員會依各校實際缺額,統一公開辦理介聘作業。 |
五、 |
應 聘:經介聘錄取人員,需親自持介聘證明單及相關學歷證件正本,於規定時間至各校報到並接受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後,始得應聘。 |
|
有志投身教師甄選之考友,請把握機會,儘早準備! |
※詳細應考事項,請參閱:「新北市103學年度國民小學暨幼兒園教師甄選簡章」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