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9/30
<特別報導>「104年身心障礙人員招考」1/6~15報名、4/18~19考試。
附件: |
考試院依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相關規定辦理「身心障礙人員特考」,協助政府推動身心障礙者就業政策;另一方面,以用人唯才為考量,視職位工作性質及部門所能提供適合之工作場所,彈性應用考用技術,創造身心障礙者更多元的就業機會。 |
「身心障礙人員特考」分三等、四等、五等,各等別並分設行政、技術兩類。三等考試設37項類科,四等考試43項類科,五等考試設14項類科,每年視用人機關需求決定考試類科;錄取職訓後即分發至中央及地方政府及所屬單位;工作內容單純,工作環境對身心障礙者有安全的保障,是身心障礙者絕佳的工作機會。 |
身心障礙人員之俸給,分本俸、年功俸及加給,三等薪資約46,225元,四等薪資約36,275元,五等薪資約29,345元;考績、加給獎勵、休假、退休、撫卹等方面,都是依據公務人員相關規定辦理,薪資待遇優渥;同時還享有婚喪補助、生育補助、教育補助、購屋貸款、優惠存款…等各項福利,福利制度健全。 |
「104年身心障礙特考」定於1月6日至15日報名,4月18日至19日考試;凡領有由政府核發之身心障礙手冊或殘障手冊,18歲以上,不限學歷,可報考五等考試;高中職以上可報考四等考試;大學以上可報考三等考試。有志加入公職行列之考友,請把握機會,儘早準備! |
※相關考情,請參閱「104年身心障礙人員統一招考」ED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