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1/12
<特訊>農會人員「薪情」好!104年納入勞基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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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省農會」於102年5月22日改制並改稱「中華民國農會」,簡稱「全國農會」。 |
「農會人員」之薪資待遇,依「農會人事管理辦法」規定辦理;農會實施單一俸給制,薪給以薪點計算,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農會人員之考績、獎勵、退休、撫卹等各項福利補助,皆是依據「農會人事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辦理,制度完善,同時享受政府的保障,不只基本生活無虞,亦享健全福利待遇。 |
101年元月,20年來農會首度調整薪制點數;農會新進人員大多以11職等(高中職以上)晉用,依照調整薪點,11職等支領60薪點計算,起薪36,000元(60點×600元=36,000元),比一般企業碩士生還高;在農會工作,平均每人可領16個月的薪資,平均年收入80萬元。 |
由於各農會必須自負盈虧,農會人員績效分紅將視所屬農會之盈餘波動;賺錢的農會每年可提撥一定比率的盈餘做為員工績效分紅,盈餘較佳的農會員工一年可領16至20個月的薪資,年收入可達120萬元。 |
勞委會102年9月26日通過「農民團體適用勞基法草案」,未來農民團體皆適用勞動基準法,估計將有20,000多名農漁會職員可納入勞基法規範保障。勞委會指出,農漁會職員因配套措施尚待完成,正式施行日期從104年元月起生效。 |
「104年全國農會新進人員統一考試」預定104年1月19日至23日報名,104年6月6日考試;55歲以下、性別不拘,高中職以上、即可報考,暫定需用名額301名。有意進入全國各級農會服務之考友,請把握報考機會! |
※相關考情,請參閱「104年全國農會新進人員考試」ED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