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1/27
<特訊>「非營利幼兒園」獲好評,104年增辦2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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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彌補公立幼兒園不足,教部103年起委託公益法人興辦「非營利幼兒園」,優先招收低收戶子女、身心障礙等弱勢幼童,學費遠低於私幼。教育部昨天指出,103年開辦的10家深受好評,104年要再增20家,預計107年達到100家。 |
教育部102年公布人才培育白皮書台灣公、私立幼兒園比例長期失衡,約3比7,公幼招生名額少且分布不均,很多家長別無選擇,只能送孩子讀高學費的私幼,負擔沉重。研議5年內開辦100家非營利幼兒園,讓公私幼比轉為4比6。因增設公幼,政府要負擔龐大的人事及退撫經費;委託民間專業團隊開辦非營利幼兒園,政府可節省經費,但同樣能提供平價、優質的幼教服務。 |
教育部指出,非營利幼兒園分兩種,一是由政府提供場地、設施,無償委託公益法人辦理,優先招收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家庭子女、身心障礙、原住民及身障者子女等6類弱勢童;地方政府也可比照公幼,另設定單親家庭子女等第二優先順位的招生對象,有餘額再招一般生。第二類則由公益法人自行準備場地、設施,向各縣市主管機關申請開辦。目前開辦的10家都屬於政府委辦,還沒有法人申辦。 |
教育部說,政府委辦的非營利幼兒園,政府最多負擔3到6成的成本,由教育部和地方政府分攤,學費遠低於一般私幼。以學生總數120人、家長負擔70%成本的都會區非營利幼兒園為例,平均每生每月只收費5千多元,略高於公幼,但弱勢生可再減免學費,例如低收入戶子女可免費。相較之下,都會區私幼,學雜費連同月費,平均每月收費至少一到兩萬元。 |
此外,非營利幼兒園依法保障教師及教保員薪資,大學畢業至少3萬元,有助提升教學及照護品質。 |
▲原文轉載自:聯合新聞網<非營利幼兒園獲好評 明年增20家 > |
※詳細應考事項,請參閱「104年公立幼兒園教保員甄選簡章」
「104年公立幼兒園教師聯合甄選簡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