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1/22
<快訊>國家考試可採「量尺分數」或「百分位數」計分,以求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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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104.01.20.三讀通過「典試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國家考試可採量尺分數或百分位數等轉換方式,讓計分更公平。
考選部說明,同項考試可能有人選考公司法、有人選證券法,但因評分標準不一,讓部分考生在分數上吃虧,透過量尺標準,可讓評分更為公平。
依新修正條文,未來國考可採量尺分數或百分位數轉換分數,讓試題內容難易度、給分寬嚴等因素,能在轉換後趨於一致,讓國考更為公平。
為擴大題庫試題來源,若專技考試涉及國際專業技術交流,可徵求、交換或購置國內、外試題;部分特殊性質考試,能採行性向、心理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