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1/22
<特訊>「消防警察」人力不足,104~106年預計增補2,36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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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各消防機關人力截至103年12月,預算員額14,873人,現有員額13,512人,預算缺額1,361人,缺額比率9.15%。內政部要求擴大警大、警專招生名額,及消防署訓練中心容訓量,同時,增加「一般警察人員-四等考試」招考名額。
消防署表示,依地方制度法規定,消防員員額、進用屬於地方縣市長權責,若地方有需要,消防署會依地方需求訓練人力。
內政部表示,104年預計分發消防人力587人,消防人力缺額比率可降至4.8%,105年、106年規劃增補1,776人,104至106年合計增補2,363人,預計將可補足現有預算缺額及未來3年度推估退離人力。
此外,內政部現已研擬「精進消防救災裝備器材4年中程計畫」,預計在2016年至2019年間執行,預計補助各地方政府充實個人用救命器3417組、熱顯像儀481套、空氣呼吸器1577套、五用氣體偵測警報器226套、A級防護衣750套、除污帳棚109套、化災處理車隨車裝備器材31套、急流用個人裝備6157套、潛水裝備506套及救生艇44艘等10項救災裝備器材,撥給地方政府以強化搶救效能。
※詳細應考事項,請參閱「104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簡章」。
※相關考情,請參閱「104年一般警察人員考試」ED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