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2/26
<考試院>通過「104年警察人員、一般警察、鐵路人員、退除役人員考試」暫定需用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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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院院會26日通過,104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一般警察人員考試及104年特種考試交通事業鐵路人員、退除役軍人轉任公務人員考試等4項考試,定於104年6月13日至6月15日同時舉行。 考試院說明,這4項考試除警察特考及一般警察特考外事警察人員類別、一般警察特考第二試、鐵路特考佐級考試場站調車、機械工程、機檢工程、養路工程等4類科第二試集中於臺北考區應試外,其餘考試均分設臺北、新竹、臺中、嘉義、臺南、高雄、花蓮、臺東等8考區舉行。 各考試設置類科組別及暫定需用名額分別為: (一)警察特考暫定需用名額2,372名: 三等考試設13類組共398名; 四等考試設4類組共1,974名。 (二)一般警察特考暫定需用名額2,967名: 二等考試設3類組共5名; 三等考試設7類組共70名; 四等考試設3類組共2,892名。 (三)鐵路特考暫定需用名額730名: 高員三級考試設10類科共51名; 員級考試設8類科共243名; 佐級考試設10類科共436名。 (四)退除役特考暫定需用名額79名: 三等考試設6類科共61名; 四等考試設4類科共18名。 應考資格、應試科目、成績計算、體格檢查時間及標準等,分別依照相關考試規則等規定辦理,有關規定將載明於應考須知。 ※詳細應考事項,請參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