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4/27
<預告>「104年調查局人員招考」5/12~21報名,8/15~17考試。
附件: |
「104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考試」定於5月12日至21日報名,8月15日至17日考試。18歲以上、30歲以下,大學以上可報考三等考試;高中職以上可報考四等考試。有意參加「調查局人員考試」之考友,請把握機會,儘早準備! |
一、考試類科、應試科目:
等別 |
組別 |
應試科目 |
普通科目 |
專業科目 |
三等考試 |
調查工作組 |
1.國文 (作文、公文與測驗)
2.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
(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 |
3.社會學 4.政治學 5.刑法與刑事訴訟法 6.外國文(選試試英文、德文、西班牙文、 阿拉伯文、法文、韓文及土耳其文) |
法律實務組 |
3.刑法 4.刑事訴訟法 5.行政法 6.商事法 |
財經實務組 |
3.經濟學 4.財務管理 5.中級會計學 6.證券交易法與商業會計法 |
化學鑑識組 |
3.生物化學 4.有機化學 5.分析化學 6.儀器分析 |
醫學鑑識組 |
3.生物化學 4.有機化學
5.分子生物學 6.遺傳學 |
電子科學組 |
3.電子學與電路學 4.計算機概論 5.工程數學 6.通信與系統 |
資訊科學組 |
3.系統分析與設計 4.資料庫應用 5.電腦網路6.資訊安全實務 |
營繕工程組 |
3.結構分析 4.營建法規 5.施工法 6.政府採購法 |
四等考試 |
調查工作組 |
3.社會學概要 4.政治學概要 5.刑法與刑事訴訟法概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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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報考資格:
三等考試:18歲以上,30歲以下,大學以上畢業者;
四等考試:18歲以上,30歲以下,高中職以上畢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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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報名方式:
(一)報名日期:104年5月12日至21日。
(二)報名方式:一律採「網路報名」方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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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試方式:
(一)應試科目:
三等考試:6科(普通科目2科、專業科目4科);
四等考試:5科(普通科目2科、專業科目3科)。
(二)成績計算:
1. 三等考試以普通科目成績加專業科目成績合併計算之;普通科目成績以
每科成績乘以10%後之總和計算之,專業科目成績以各科目成績總和除
以科目數再乘以所占剩餘百分比計算之。
2. 四等考試以各科目成績平均計算之。
3. 本考試成績,有一科為零分或總成績未達50 分者,均不予錄取。 |
五、錄取分發:
(一)三等考試合格以薦任第6職等任用敘薪,月薪約77,000元。
(二) 四等考試合格以委任第3職等任用敘薪,月薪約53,000元。 |
六、其 他:
(一)「104 年調查局人員考試」相關事項以「正式公告」為準。
(二)詳細應考事項,請參閱:「104年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考試簡章」。 |
※相關考情,請參閱「104年調查局人員統一招考」ED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