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4/20
<報名通知>「104年交通部航港局招考」4/20~29報名,5/9考試。
附件:
「104年交通部航港局燈塔技工甄試」定於4月20至29日報名,5月9日第一試(筆試),5月30日第二試口試。有意參加「交通部航港局燈塔技工招考」之考友,請不要錯失報考機會! 一、應試科目:本次甄試總計錄取40名(含正取10名,備取30人)
三、報名方式: (一)報名日期:104年4月20至29日。 (二)一律採網路報名方式辦理,不受理現場與通訊報名。 四、考試方式: (一)本次甄選分第一試(筆試)及第二試(口試及體能測驗)兩階段舉行(僅設臺北考區);依第一試(筆試)成績高低順序,取前50名通知參加第二試(口試及體能測驗)。 (二)成績計算: 1.第一試(筆試)成績: (1)全一節,原始分數以100分計,缺考之科目,以零分計算。 (2)筆試成績為零分者,不予通知參加第二試(口試及體能測驗)。 2.第二試(口試及體能測驗)成績: 口試成績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 (1)口試成績以100分計,並就下列項目綜合評分: A.儀態 B.語言表達與反應能力 C.才識 D.人格特質 (2)體能測驗成績: A.體能測驗成績以100分計。 B.施測方式及評分標準:
(一)燈塔技工基本薪資,每月本俸新臺幣15,855元,專業加給新臺幣15,390元,合計新臺幣32,120元,試用期間(3個月)同正式任用之薪資標準。 (二)若分派全國離島偏遠地區依「各機關學校公教員工地域加給表」另給予地域加給。 (三)燈塔技工享有年終工作獎金、考績獎金、勞健保、退休金及福利互助等福利。 六、其他: (一)「104年交通部航港局燈塔技工招考」相關事項以「正式公告」為準。 (二)詳細應考事項,請參閱:「交通部航港局燈塔技工甄試簡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