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4/21
<教師甄試>「104學年度台北市公立幼兒園教師聯合甄選」5/15~18報名,6/7考試。
「臺北市104學年度公立幼兒園教師聯合甄選」定於5月15日起至5月18日止報名(網路報名),6月7日初試,6月14日複試;甄選名額將於5月13日公告。
一、報名資格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年齡在65歲以下(民國39年8月1日以後出生)且持有幼稚(兒)園合格教師證書;無教師法第14條各款之情事、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第33條及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27條等情事者,始得報考。 二、初試 (一)初試報名方式: 1.一律採網路報名(通訊報名或現場報名恕不予受理)。 2.網路報名時間:104年5月15日上午8時起至104年5月18日下午3時30分止,至臺北市教師甄選聯合甄試系統登錄報名,並列印繳費單。 3.繳交報名費:自104年5月15日上午8時起至104年5月18日,採銀行ATM繳費時間至5月18日下午3時30分截止,採便利商店代收繳費時間至5月18日晚上12時整截止。 4.完成線上報名及繳費者即可自行於臺北市教師甄選聯合甄試系統(同報名網址)列印准考證,並務必自行黏貼3個月內之2吋證件照。 (二)初試(筆試)日期:104年6月7日
三、複試(教學演示及口試) (一)複試報名方式: 1.採現場親自或委託他人(需持委託書)報名並接受報名資格審查。 2.複試報名時間:104年6月14日上午9時起至12時止。 3.報名應檢驗文件: (1)國民身分證。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3)中華民國幼稚(兒)園合格教師證書。 (4)其他合於報考資格之各項證明文件。 (二)複試日期:104年6月28日。 (三)複試項目:教學演示(含教案編寫及試教)、口試。 (四)複試成績計算:教學演示佔總分70%,口試佔總分30%。 (五)複試放榜:104年7月2日下午7時公告。 四、介 聘:由教師聯合甄選委員會依各校實際缺額,統一公開辦理介聘作業。 五、應 聘:經介聘錄取人員,需親自持介聘證明單及相關學歷證件正本,於規定時間至各校報到並接受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後,始得應聘。 有志投身幼兒園教師甄選之考友,請把握機會,儘早準備! ※詳細應考事項,請參閱:「104學年度台北市公立幼兒園教師聯合甄選簡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