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5/07
<考選部>「104年身心障礙人員考試」增列需用名額20名。
附 件:
考選部104.05.07.公告「第二次增列104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需用名額20名」。 公告事項: 一、為應用人機關業務需要,第二次增列104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需用名額20名,其中三等考試5名、四等考試4名、五等考試11名,連同原公告需用名額(含第1次增列)178名,合計本考試需用名額198名。 二、本項考試各等別、類科暫定需用名額(含增列)詳如統計表。 考試院表示,這項考試原公告需用名額為139名(三等考試37名、四等考試45名、五等考試57名),第1次增列需用名額39名(三等考試15名、四等考試13名、五等考試11名)。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提報缺額,第2次增列需用名額20名(三等考試5名、四等考試4名、五等考試11名),連同原公告需用名額、第1次增列需用名額,這項考試需用名額共計198名(其中三等考試57名、四等考試62名、五等考試79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