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5/25
<特訊>高等、普通考試錄取者,需通過基礎訓練取得任用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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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統計,101至103年都有高普考錄取學員,因基礎訓練不及格,須自費重新參加訓練,還有學員重新訓練仍未過,失去公務人員受訓資格,若想當公務人員,就得再重回考場奮戰一次。 保訓會21日在考試院會報告「高普考錄取人員基礎訓練實施現況與精進策略」,就近3年基礎訓練及格率提出說明。 值得注意的是,101年至103年高普考的基礎訓練及格率雖然都在99%以上,但仍有少數錄取者不及格。 保訓會統計這3年共有137人不及格,101年高考有29人、普考13人;102年高考35人、普考17人;103年高考20人、普考23人。 保訓會表示,考試錄取者,必須接受一定期間的基礎訓練,如高考三級5周、普考3周,通過訓練及格者,才會發給證書,取得公務人員任用資格,隨後分發至用人機關服務。並表示,高普考基礎訓練評量項目包含「本質特性」、「課程成績」,訓練期間考核學員的品德、生活表現,以及溝通協調、問題分析能力,還有實務情境題,測試學員在面臨公務實務時,是否有適當的對應方式以解決問題。雖大多數的學員雖然都能通過基礎訓練,但是仍有少數的學員未能通過,主因大多是敗在實務題型。 保訓會表示,學員若是第一次訓練不及格,必須自費重新訓練,若是再不通過,就會被廢止受訓資格,若想當公務人員必須重新再考國考。 保訓會統計,102年就有2名學員因自費重新訓練仍未過,因此被廢止受訓資格。 ※相關考情,請參閱「105年公務人員高等、普通考試」ED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