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7/03
<消防人員>行政院核定「職務加給」加成!最高可領16,870元!追溯104.1.1生效!六都消防人員最快7月加薪。行政院6月底核定「危險職務加給加成」法源,溯自元旦生效。新北2千名消防人員將分3級,由消防署備查後即發放,每人每月最高可領1萬6870元,並補領1至6月加給 。 新北市消防局說,台北、新北及桃園市政府都已編列類似消防危險加給的預算,人事行政總處上月修正「消防、海巡、空中勤務、入出國移民及航空測量機關專業人員危險職務加給表」,法源終獲行政院核定,並由六都試辦2年,北北桃消防人員因此可望先加薪;至於加多少,雙北最高1倍,其他四都最高加7成。 新北市議會103年6月同意墊付7億元「警察人員警勤加給勤務繁重加成」經費,讓新北警察加薪3千及8千餘元,也溯自103年元旦生效,可補發6個月加給。消防部分礙於缺少法源無法跟進,但警、消工作都危險又繁重,差別待遇引起討論。 復興航空墜落基隆河空難、八仙樂園粉塵爆炸也讓外界看見消防工作很艱辛,危險職務加給加成可肯定消防工作價值,鼓舞士氣。消防局約2166人,約2千人月領危險加給8435元,消防局初步規畫,第1級外勤分隊可加1倍,再依城鄉差距分級發放,第2級中隊、大隊加9成,第三級局本部加5成,最快下周定案送署。 ※相關考情,請參閱「105一般警察人員招考」ED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