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9/21
<考試院>「應考人申請複查成績辦法」相關規定仍在審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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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選部原本力拚讓104年高普考生就能申請閱覽試卷,高普考就將放榜。考選部坦言,104年高普考生確定無法申請閱覽試卷,目前相關規定還在考試院審查中,上路時程未有時間表。 過去考生放榜後只能收到成績單,無法閱覽自己的試卷。為促使國考透明化,在考選部前部長任職期間,推動國考開放申請閱覽試卷。考選部草擬閱覽試卷方式、閱覽範圍、申請期限、收費等相關辦法,送進考試院會,但無法取得考委共識。 根據考選部規畫,考生於放榜後10天內得申請閱覽試卷,每項考試得申請一次,可以申請閱覽多個科目,每科目一次可閱覽10分鐘,但每看一科要收費80元。考生若發現試卷中有漏掉未評閱、成績計算錯誤等情形,必須當場提出,將重新查核。 考試委員方面則認為,該方案有諸多問題待釐清。如考選部人力是否有辦法負擔;又成績更正後達到錄取標準,原錄取的考生是否有撤銷錄取資格的可能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