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9/24
105年移民行政人員考試5/10~19 報名,8/13~15 考試。
無標題文件 「105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移民行政人員考試」定於105年5月10日至19日報名,105年8月13日至15日考試;18歲以上、性別不拘,大學以上可報考三等考試、高中職以上可報考四等考試。有意參加「移民行政人員考試」之考友,請把握機會,儘早準備!
一、考試類科、應試科目:
| 等 別 | 考試類組 | 應考資格 | 應試科目 |
| 普通科目 | 專業科目 |
| 三等考試 | 移民行政 | 年齡不限 大學以上 | 1.國文 (作文、公文與測驗) 2.法學知識與英文 (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 3.行政法 4.國土安全與移民政策 5.入出國及移民法規 6.國境執法與刑事法 7.外國文 |
| 四等考試 | 年齡不限 高中職以上 | 1.國文 (作文、公文與測驗) 2.法學知識與英文 (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 3.行政法概要 4.國土安全概要與移民政策概要 5.國境執法概要與刑事法概要 6.入出國及移民法規概要 |
二、報考資格:
(一)三等考試:18歲以上,大學以上畢業者;
(二)四等考試:18歲以上,高中職以上畢業者。
三、報名方式:
(一)報名日期:105年5月10日至19日。
(二)報名方式:一律採「網路報名」方式辦理。
四、考試方式:
(一)應試科目:
1. 三等考試7科(普通科目2科、專業科目5科);
2. 四等考試6科(普通科目2科、專業科目4科)。
(二)成績計算:
1. 三等考試及四等考試以筆試成績為考試總成績。
2. 筆試成績之計算,三等考試以普通科目成績加專業科目成績合併計算之;普通科目成績以每科成績乘
以10%後之總和計算之,專業科目成績以各科目成績總和除以科目數再乘以所占剩餘百分比計算之。
3. 筆試成績有一科為零分、或第二試體能測驗未達及格標準、或第三試口試成績未達60分、或總成績未
達50分、或三等考試之「外國文」未達50分且未達各該語文組到考者之平均成績者,均不予錄取。缺考
之科目,以零分計算。
五、錄取分發:
(一)三等以薦任第6職等任用,月薪約52,970元;
(二)四等以委任第3職等任用,月薪約43,020元。
六、其 他:
(一)「105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移民行政人員考試」相關事項以「正式公告」為準。
(二)詳細應考事項,請參閱:「105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移民行政人員考試簡章」。
※相關考情,請參閱「105年移民行政人員統一招考」ED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