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3/15
<特別推薦>「106年司法人員招考」5/9~18報名、8/12~14考試。
附件:
「司法人員」或稱「法院行政人員」,係專職辦理法院與檢察機關行政業務,以利審判及檢察工作進行之司法人員,是法務組織順利運作之重要關鍵。近年來法治精神昂揚,法律案件增加,各級法院行政人員需求更為殷切。
「司法人員考試」係最受考生青睞的公職考試之一:
一、不限年齡、不限學歷:年滿18歲之國民,性別不拘,不限學歷均可報考。
二、工作穩定、待遇優渥:錄取人員分發司法院與法務部所屬各級機關,包括全國法院、檢察機關、矯正機構等單位工作,工作穩定有保障,待遇優渥。
三、福利健全、保障完備:公務人員福利制度健全,享有各種加給,年終獎金、公保健保、結婚生育補助、子女教育補助、購屋優惠貸款…等福利;在職時非法不得予以撤職、休職、免職、停職、資遣,保障制度完備;退休後亦得依法領取退休金,確保生活無虞。
四、地位崇高、升遷暢通:法院行政人員係法律公義之執行者,職務具有專業性、使命感與成就感,社會地位崇高;司法組織升遷管道暢通,不論於本職中謀求晉升,或是轉任其他行政職系,管道多元、暢通,未來發展甚為寬廣。
「司法人員考試」相較於其他公務人員考試,「報名人數少、錄取人數多;錄取分數低、錄取比率高」,反而不受一般考生青睞,是值得推特別薦的優質「公職考試」!
等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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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類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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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試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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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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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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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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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書記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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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 2.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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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民法 4.刑法 5.民事訴訟法 6.刑事訴訟法 7.強制執行法 8.行政法與法院組織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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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獄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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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監獄行刑法 4.刑法 5.心理測驗 6.監獄學 7.刑事政策與犯罪學 8.諮商與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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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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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書記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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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 2、法學知識與英文 (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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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民法概要 4.刑法概要 5.法院組織法 6.民事訴訟法概要與刑事訴訟法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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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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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民法概要 4.刑法概要 5.強制執行法概要 6.民事訴訟法概要與刑事訴訟法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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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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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民法概要 4.行政法概要 5.強制執行法概要 6.民事訴訟法概要與刑事訴訟法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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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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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行政法概要 4.刑法概要 5.法院組織法 6.刑事訴訟法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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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所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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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監獄學概要 4.監獄行刑法概要 5.刑法概要 6.犯罪學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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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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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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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國文(包括公文格式用語) 2、公民與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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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民事訴訟法大意與刑事訴訟法大意 4.法學大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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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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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民事訴訟法大意與刑事訴訟法大意 4.法院組織法大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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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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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其他考試類科請參閱考試簡章。 2.考試類科以正式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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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定於5月9日至18報名,8月12日至14日考試。有意進入司法體系服務之考友,請把握報考機會,盡早準備!
※相關考情,請參閱「106司法人員招考ED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