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就業考試 > 國營事業招考 > 中華郵政公司職階(從業)人員甄試 > <重大變革>「105年中華郵政職階(從業)人員考試」修正應試科目。
2016/05/04

<重大變革>「105年中華郵政職階(從業)人員考試」修正應試科目。

附件:
  中華郵政全球資訊網105年5月4日公告,「105年中華郵政公司職階(從業)人員甄試」應試科目變更,更動後內容如下:
一、營運職

甄選類科

學歷及資格條件
( 所列條件均須符合 )

專業科目

共同科目:
(1)國文(含作文與公文寫作)
(2)郵政三法(採單選題及申論題,含郵政法、郵政儲金匯兌法、簡易人壽保險法)及英文(含中翻英、英翻中及閱讀測驗)
法務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法律系、組、所 畢業得有證書者。 (3)民事訴訟法及強制執行法
(4)民法及金融法規(含銀行法、票據法、保 險法、公司法及證券交易法)
企劃行銷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各系、組、所畢 業得有證書者。 (3)企業管理及個案分析
(4)廣告學及行銷學
金融外匯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各系、組、所畢 業得有證書者。 (3)會計學及貨幣銀行學
(4)外匯業務及票據法
資通安全
管理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各系、組、所畢 業得有證書者。 (3)資訊系統及網路安全
(4)作業系統與網路管理
風險管理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各系、組、所畢 業得有證書者。 (3)財務管理與會計學
(4)風險管理與統計學

授信業務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各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3)授信法規及授信實務
(4)銀行法及會計學

壽險精算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各系、組、所畢 業得有證書者。
(3)保險學概要及保險數學
(4)Excel VBA及Access VBA 程式

金融保險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各系、組、所畢 業得有證書者。

(3)保險學及保險法規
(4)民法及強制執行法

系統分析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各系、組、所畢 業得有證書者。

(3)資訊系統規劃開發(含系統分析、程式設計、開發程序、資料庫系統、網際網路服務及應用)
(4)問題解析及處理(問題分析與解決、邏輯推理能力)

資料庫管理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各系、組、所畢 業得有證書者。 (3)關聯式資料庫系統技術
(4)資料庫系統規劃、開發與實務
資產營運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各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3)民法與土地法規(含都市更新法規)
(4)不動產投資管理與不動產經營管理

建築設計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各系、組、所畢 業得有證書者。

(3)建築設計與建築法規
(4)建築營造與建築估價

機械工程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各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3)應用力學與材料力學
(4)機械設計與機動學

電機工程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各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3)電力系統與控制系統
(4)電路學與電子學
投資管理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各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2.具有證券商高級業務員或證券投資分析人員專業科目(或資格)測驗成績合格證明(書)者。

(3)投資學及財務分析
(4)經濟學及財務工程

商務資訊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各系、組、所畢 業得有證書者。 (3)資訊系統開發與維護(含系統分析、程式 設計、開發程序)
(4)網際網路服務與應用及電子商務
會計稅務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各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3)稅務法規(營業稅及所得稅)
(4)中級會計學
(含成本會計)

政風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各系、組、所畢 業得有證書者。 (3)刑法及刑事訴訟法
(4)民法及政府採購法
人力資源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各系、組、所畢 業得有證書者。

(3)企業管理及行政法
(4)勞工法令及實務(含勞動基準法、工會法 、勞資爭議處理法及團體協約法)

勞工安全
衛生管理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各系、組、所 畢業得有證書者。 2.具有勞工安全管理或勞工衛生管理甲級技術士 證者。 (3)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含一般安全衛生法規 、勞工安全法規及勞工衛生法規)
(4)工業安全工程 (含機電安全及防火防爆)
郵儲業務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各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3)管理個案分析及行銷管理
(4)民法及經濟學
(3)金融法規 (含票據法、保險法及公司法) 及民事訴訟法與強制執行法
(4)民法及行政法
(3)會計學及經濟學
(4)民法及票據法
(3)資訊系統開發(含系統分析、程式設計、 開發程序、程式語言)
(4)資訊規劃與管理(含作業系統、資料庫系 統、網際網路服務及應用、資訊安全) (資訊處)
二、專業職(一)
甄選類科
學歷及資格條件
( 所列條件均需符合 )
專業科目
共同科目:(1)國文及英文

法律事務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法律科、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2) 民法
(3) 民事訴訟法及強制執行法

郵政法務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法律科、系、組 、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2)民法概要
(3)郵政三法概要(含郵政法、郵政儲金匯兌 法、簡易人壽保險法)
一般風險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各科、系、組、所畢業 得有證書者。 (2)風險管理概要
(3) Excel VBA 軟體應用及初級統計學

電子商務
( 一般資訊)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各科、系、組、所畢業 得有證書者。

(2)電子商務
(3)資訊系統開發與維護(含系統分析、程式設計、資料庫應用)

電子商務
( 網頁設計)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各科、系、組、所畢業 得有證書者。

(2)電子商務與網路行銷
(3)多媒體概論與設計實務

電子商務
( 企劃行銷)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各科、系、組、所畢業 得有證書者。

(2)電子商務
(3)行銷學

物流業務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各科、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2) 企業管理
(3) 物流管理
統計研析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各科、系、組、所畢業 得有證書者。 (2)管理會計學
(3)Excel VBA 軟體應用及初級統計學
一般金融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各科、系、組、所畢業 得有證書者。

(2)會計學概要及貨幣銀行學概要
(3)票據法概要

一般資訊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各科、系、組、所畢業 得有證書者。 (2)資訊系統應用概要
(3)網際網路服務與應用概要

儲匯法規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法律科、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2)民法概要
(3)銀行法概要及票據法概要

財務管理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各科、系、組、所畢業 得有證書者。 (2)經濟學概要
(3)投資學概要與財務分析概要

壽險核保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各科、系、組、所畢業 得有證書者。

(2)人身保險概論
(3)人身保險核保理論與實務

壽險經紀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各科、系、組、所畢業 得有證書者。 (2)保險學概要
(3)人身保險行銷概要
壽險理賠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各科、系、組、所畢業 得有證書者。

(2)理賠理論與實務
(3)理賠醫務常識

壽險管理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各所 系畢業得有證書 (2) 保險法規概要
(3) 保險學概要

壽險法規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法律科、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2)保險法規概要
(3)民法概要及強制執行法概要
壽險行銷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各科、系、組、所畢業 得有證書者。 (2)保險學概要
(3)行銷學概要及企業管理概要

程式設計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各科、系、組、所畢業 得有證書者。

(2)資訊系統開發與維護概要(含程式設計、開發程序、資料分析及資料庫設計)
(3)邏輯推理
系統操作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各科、系、組、所畢業 得有證書者。 (2)資訊科學概論(含電腦基礎知識、資料結 構、網路基本知識、資訊安全)
(3)作業系統
資安管理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各科、系、組、所畢業 得有證書者。 (2)資訊系統安全管理概要
(3)通訊與網路安全概要
網路管理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各科、系、組、所畢業 得有證書者。 (2)作業系統概要
(3)網路通信與資通安全概要
營建工程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各科、系、組、所畢業 得有證書者。 (2)營建法規與施工估價概要
(3)建築設計與圖學概要
電力工程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各科、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2)輸配電學概要
(3)基本電學
房地管理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各科、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2)民法概要
(3)土地法規概要(包括土地法、土地稅法、土地登記規則)

土木工程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各科、系、組、所畢業 得有證書者。 (2)工程力學與結構概要
(3)測量學概要

機械設備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各科、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2)機械力學概要
(3)機械設計概要

金融投資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各科、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2.具有證券商高級業務員或證券投資分析人員專業 科目(或資格)測驗成績合格證明(書)者。
(2)經濟學概要
(3)投資學概要
圖書館管理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各科、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2) 數位典藏概論
(3) 圖書館管理

會計處理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各科、系、組、所畢業 得有證書者。 (2)稅務法規概要(營業稅及所得稅)
(3)會計學概要
政風業務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各科、系、組、所畢業 得有證書者。 (2)刑法概要
(3)刑事訴訟法概要
機械修護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各科、系、組、所畢業 得有證書者。 (2)應用力學(靜力、動力)
(3)自動化設備機械概要
勞工安全
衛生業務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各科、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2.具有勞工安全衛生管理乙級技術士證者。
(2)勞工安全衛生法規概要
(3)工業安全工程概要

電子修護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各科、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2)基本電學
(3)自動化設備控制概要

郵儲業務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各科、系、組、所畢業 得有證書者。 (2)經濟學概要及行銷管理概要
(3)民法概要及郵政三法概要 (含郵政法、 郵政儲金匯兌法、簡易人壽保險法)
(2)金融法規概要(含票據法、保險法及公司 法)及民事訴訟法概要
(3)民法概要及郵政三法概要(含郵政法、郵 政儲金匯兌法、簡易人壽保險法)
(2)會計學概要及經濟學概要
(3)民法概要及郵政三法概要 (含郵政法、 郵政儲金匯兌法、簡易人壽保險法)
(2)資訊系統開發概要 (含系統分析、程式 設計、開發程序、程式語言)及郵政三法 概要 (含郵政法、郵政儲金匯兌法、簡易 人壽保險法)
(3)資訊規劃與管理概要 (含作業系統、資 料庫系統、網際網路服務及應用、資訊安 全)
三、專業職(二) 內勤人員
甄選類科
學歷及資格條件
( 所列條件均需符合 )
專業科目
共同科目:(1)國文及英文
櫃台業務
高中(職)以上畢業者。
(2)企業管理大意
(3)郵政三法大意 (含郵政法、郵政儲金匯 兌法、簡易人壽保險法)
郵務處理
高中(職)以上畢業者。

(2)企業管理大意
(3)郵政三法大意 (含郵政法、郵政儲金匯 兌法、簡易人壽保險法)

外匯櫃台
高中(職)以上 畢業者。

(2)企業管理大意
(3)郵政三法大意 (含郵政法、郵政儲金匯 兌法、簡易人壽保險法)

四、專業職(二) 外勤人員
甄選類科

學歷及資格條件
( 所列條件均需符合 )

專業科目
共同科目:(1)國文
郵遞業務
1.高中(職)以上畢業者。
2.具有二輪普通重型機車駕照及普通小型汽車駕照(持 照條件:A-無限制或正常)者。
(2)企業管理大意
(3)郵政法大意及交通安全常識(含道路交通 安全規則第四章、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及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

運輸業務

1.高中(職)以上畢業者。
2.具有二輪普通重型機車駕照及普通大貨車駕照者。

(2)企業管理大意
(3)郵政法大意及交通安全常識(含道路交通 安全規則第四章、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及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


  「105年中華郵政公司從業人員甄選」預定105年6月報名,105年8月考試;年齡不限、性別不拘,高中職以上、即可報考;待遇部分,營運職月薪月薪43,055元,專業職(一)月薪34,065元,專業職(二)內勤月薪30,155元,專業職(二)外勤月薪30,155元(郵遞業務每月加給5,903元,運輸業務每月加給7,619元)。
  「中華郵政公司」為目前獲利極高的公營事業,由於工作穩定、待遇優渥,加上福利制度完善,享有終身的工作保障,是目前就業市場的熱門選擇!有意進入「中華郵政公司」服務之考友應把握報考機會,儘早準備!

   ※詳細應考事項,請參閱:「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職階人員甄選進用規範」。
   ※相關考情,請參閱:「105年中華郵政公司從業人員甄試」EDM。
您若需要相關考試資訊與考試服務,或有任何疑問,歡迎與我們聯絡
*姓名:
性別:
生日:
*行動電話:
*電子信箱:
郵遞區號:
*地址:
學歷: 學校 科系
*有興趣的考試:
*驗證碼
關於我們免費資料索取常見問題訂閱電子報與我們聯絡使用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