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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08

<特訊>教保條例重啟修法,教保員調動擬鬆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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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6月8日審查「教保服務人員條例草案」,其中一項修法,是讓公立幼兒園的教保員,得以調動並延續年資。
  立法院教委會6月8日原排定原能會「新政府如何處理核一廠停機及台電供電缺口之問題」專題報告,但國民黨團擔心報告成「偷渡」通過重啟核一廠的會議,臨時改排審查「教保服務人員條例草案」。
  根據現行法規,公幼教保員由縣市統一招考、分發到校,如果要轉換學校,只有重考一途,年資也不得累計。長期下來,許多教保員得忍受長途通勤的痛苦,一些想回鄉任職的人,也只能苦等忍受家人分離的不便。
  教育部推動「教保服務人員條例草案」,104年1月15日送立法院審議,但因社會各團體訴求不一,使條例在上一個會期卡關,一路拖到立委改選後屆期不續審,這會期重啟審議。
  對於教保員調動的鬆綁,國民黨籍立委提出修法,教育部6月8日上午提出的書面資料,建議併同行政院版本審查,涉及「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修正草案」的部分則另外提出,其中幼教法第9條增列教保員的遷調,應與教師介聘於每年同時程辦理。

 ※詳細應考事項,請參閱「105年公立幼兒園教保員甄選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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