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檢定考試 > 學力鑑定考試(未分類) > <預告>「105年高中學力鑑定考試」8/26~29報名,10/2考試。
2016/06/22

<預告>「105年高中學力鑑定考試」8/26~29報名,10/2考試。

無標題文件   「臺閩地區105年度自學進修高級中學畢業程度學力鑑定考試」預定8/26~29報名(採現場報名),10/2考試。
一、報考資格:
  (一) 年滿20歲之國民(含持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護照或我國政府核發之有 效居留證明文件者)。
  (二) 年滿18歲,報名前曾於國民教育階段或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參與經主管機關核准之非核准之非學校型態實
    驗教育之國民。
二、考試科目國文、數學、英文、自然學科與社會學科。
三、命題範圍:歷年試題佔40%,現行高中三年課程佔60%。
四、及格認定: 各科成績均以 100 分為滿分,60 分為及格。
   (一)全部鑑定考試科目均及格者,或當次考試各該科目均達 50 分,而總平均達 60 分者,為學力鑑定
    考試通過。
   (二)部分考試科目及格者,以「學力鑑定考試成績通知單」作為各該科目及格之證明,以後報考本項考
    試得免考及格科 目,如累計其全部考試科目均及格時,發給「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畢業程度學力鑑
    定考試通過證書」。
  ※相關應考事項,請參閱「105年自學進修普通型高中畢業程度學力鑑定考試簡章」。
您若需要相關考試資訊與考試服務,或有任何疑問,歡迎與我們聯絡
*姓名:
性別:
生日:
*行動電話:
*電子信箱:
郵遞區號:
*地址:
學歷: 學校 科系
*有興趣的考試:
*驗證碼
關於我們免費資料索取常見問題訂閱電子報與我們聯絡使用規範